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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释义

公司简介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厦工),创建于1951年,1993年12月由厦门工程机械厂改制为上市公司,是国家重点生产装载机、挖掘机等工程机械产品的骨干大型一类企业,是国家经贸委512家重点联系单位之一,享有国家经贸委授予的进出口经营权。自1988年以来,厦工历年被评为“全国500家最大工业企业”、“全国500家最佳效益企业”、“中国的脊梁——国有企业500强”。2003年10月在行业内率先实现年产销装载机超万台,2004年9月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2005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厦工工业园建成投产,面积达135万平方米,拥有年生产装载机30000台、挖掘机2000台、叉车3000台的生产能力,是当今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

截至2007年底,厦工拥有总资产49.02亿元,净资产16.29亿元,设备配套齐全,生产工艺先进,技术力量雄厚,检测试验完善。所生产的产品性能先进、品质优良、安全可靠、操作灵活、作业效率高、维修方便,是矿山(矿井)基建、工程、农林水利建设、港口码头、货场的铲挖、推堆、装卸、挖掘、起重牵引、物料抓运、运载等施工作业的理想设备。

厦工产品历年畅销不衰,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前列,并先后出口到美国、埃及、东南亚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产品在国内外广大用户中享有良好信誉,并随中国科考队六上南极。

厦工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拥有专业技术人员近4百名,占员工总数的五分之一强。厦工技术中心是行业内少有的首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之一。厦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更是行业少有的首批博士工作站,为厦工和装载机行业的基础研究奠定了基础,提高了厦工工程机械基础理论研究水平和产品研发水平。

厦工以质量求信誉,以服务争市场,立足特区,面向海内外两个市场。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内外广大用户的需求,厦工先后在全国各地设有30多个办事处及分公司,300多家代理商,200多个维修中心,可随时为您提供优质的产品,满意的服务。

企业荣誉

公司是国家重点生产轮式装载系列产品的骨干大型一类企业,是国家经贸委512家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点联系单位之一。2004年9月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并于2005年荣获“中国驰名商标”。2004年厦工工业园建成投产,面积达135万平方米,是当今中国最大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公司具有年产壹万台套工程机械的生产能力。厦工产品历年畅销不衰,市场占有率稳居同行前列,并先后出口到美国、埃及、东南亚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发展简史

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厦门工程机械厂,经厦门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厦体改(1993)052 号文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1993 年12 月20 日证监发审字(1993)97 号文核准,厦门工程机械厂于1994 年1 月整体改制并募集设立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总股本为15,688 万股,其中,厦门工程机械厂的国有净资产折为11,688 万股国家股,同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 万股公众股。公司社会公众股于1994 年1 月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1994 年3 月31 日,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3 年股利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4 股红股。此次股利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21,963.2 万股。

1995 年5 月28 日,根据[厦财国管函(1994)第019 号]《关于调整股本结构的意见》,公司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结构变动事项议案》,原厦门市财政局持有16,363.2 万股国家股调整为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持有15,425.2 万股国家股。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199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1.4 股红股并派发1.4 元。经过此次股本调整和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3,968.728 万股。

1996 年9 月30 日,经厦门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证监(1996)019 号]文件批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配审字(1996)21 号文核准,本公司实施了以1995 年的总股本23,968.728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配2.5 股的配股方案,流通股股东全部以现金认购配股,国有法人股股东以经[厦资评估(1996)32 号评估报告书和[厦国资综(1996)34 号文件确认的厦门锻压机床总厂的净资产10,617.26 万元及6,088.23 万元现金认购配股。配股后总股本变更为29,960.91 万股,其中发起人持有21,980.91 万股,社会公众股持有7980 万股。

1999 年,经财政部财管字(1999)208 号文的批准,本公司原国有股持有者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1,980.91 万股转由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厦门市国有资产投资公司不再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2 年5 月11 日,本公司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以2001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按每10 股转增5 股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转增后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44,941.3799万股,其中: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2,971.365 万股,占股本总额73.365%,社会公众股持有11,970.0149 万股,占股本总额26.635%。

2004 年11 月26 日,本公司与厦门市土地总公司签订了《关于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厦禾路及西郭体育厂区易地迁建补偿协议书》、《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建厂区资产移交协议书》及《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易地迁建补充协议》。本公司在厦门市灌南工业区厦工机械工业园内的新建厂区全面建成投产。 2006 年3 月6 日,本公司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规定,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厦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集团)以其持有的38,304,048 股股权作为对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以换取非流通股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将获得厦工集团3.2 股的对价安排。非流通股股东厦门厦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除遵守法定承诺外,持有的原非流通股股份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24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上述24 个月届满后的12 个月内厦工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 年3 月10 日发布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并确定上述股权分置改革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 年3 月13 日,对价股份上市日为2006 年3 月15 日。 2006 年6 月28 日,本公司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05年12 月31 日总股本数449,413,799.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送红股2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0.25元(含税),共计转增89,882,759股,每股面值1.00 元。 经过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539,296,558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49,691,522 股,占总股份的64.84%;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189,605,036 股,占总股份的35.16%。

2007 年4 月18 日,本公司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 万股的境内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7 年10 月12 日“证监发行字〔2007〕359 号”《关于核准厦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核准,本公司于2007 年11 月5 日共向7 家特定投资者发行的股票数量为43,431,373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确定为10.2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43,000,004.6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包括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律师费用等)13,749,239.57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9,250,765.03 元。

截至2007 年12 月31 日止,本公司注册资本为58,272.7931 万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39,312.2895 万元,占股权比例67.46%;已上市流通股为18,960.503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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