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习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红色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中期评估的专题会议纪要 |
释义 | 2005年10月28日,代理县长宋新柱、县委副书记王继松、副县长袁健宏率县直相关部门在遵义宾馆二楼会议室对北京大学紫色土旅游规划中心所作的《习水红色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进行中期评估。会议邀请省文物局局长候天佑、省发改委社会发展处处长张曙华、省党史研究室处长谭玲、省旅游局规划财务处副处长史静一,市旅游局局长黄天舜、市文化局局长杨文铁、市发改委总经济师李仁智、市规划局总工程师先照洪、遵义会议纪念馆副馆长刘克均,市旅游局调研员黄先荣、助理调研员舒永忠、市发改委社会发展科科长吴小波为评估专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申楚、副秘书长颜勇到会指导。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习水红色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基本符合《旅游规划通则》、《习水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规范要求。规划对景区的发展战略目标、产品开发、市场培育、线路设计以及与周边景区的竞争与合作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析。《详规》的编制视野开阔,内容详实,框架严密,创建独特,是一个较成功的规划。规划的编制必将对指导我县红色旅游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二、会议明确,《详规》是我县红色旅游建设的指导性规划,要力求全面、准确、客观、科学。《详规》通过参会人员评估,认为有以下地方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1、规划编制依据和原则在文本中重复出现,应放在规划内容前面。 2、详规红色、绿色、古镇三位一体,主题不突出,应通过绿色生态旅游和古镇风光来突出“红色”这一主题。 3、图表标识是英文版,应改为中文版。 4、详规中“青岗坡”的“岗”应统一改为“杠”。 5、市场定位忽略了省内市场的地位,遵义、贵阳、泸州、重庆应同属一级客源市场。 6、游客量的预测不很客观,应尽可能符合实际。 7、详规存在地名错误,黔西北应改为黔北。“赤水”二字的使用要慎重,应充分体现习水是红军四渡赤水河的主战场。 8、土城是我县红色旅游的重点,在旅游项目设计上要充分发挥其冬季气候暖和的特点,策划反季节旅游项目,开展一些亲水旅游活动。 9、土城是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四渡赤水陈列馆”建设风格要与古镇建筑风格协调。星级宾馆酒店的建设应放在远期,近期应立足颇具风格的黔北民居乡村旅馆,打造贵州最长的石板街,展现浓郁的黔北乡土风情。 10、“四渡赤水陈列馆”建筑风格要注入地域文化。布展内容应突出“四渡赤水”主题,不能延伸太远,要有兵法、军事思想理念,要有战争冲击力和动态感,充分展现四渡赤水精神。 11、土城渡口纪念碑不能改造。青杠坡战斗是四渡赤水的发轫地,是独具唯一性资源,且原生状态好,开发成本低,应加强策划和包装。 12、VI形象设计应改用“绿洲红城”的标识图案。 13、详规存在资源的遗漏情况。红军司令部旧址、大埂上军事指挥所、梅溪河战斗遗址、同民红军烈士陵园、四渡赤水二、四渡渡口二郎滩、太平渡、淋滩应纳入规划。并设计从二郎滩、太平渡、淋滩到土城的一条水上红色旅游线。 14、规划没有重视环境治理与保护,内容不深入,应加强完善。 15、规划设置的建设项目应与省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的项目对接,并有一个项目排序表。陈列馆的建设性质在上报材料中是扩建,不是新建,《详规》里应改为扩建。 三、会议要求,《习水红色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还存在部分景区景点与所在区域对不上号,排版不规范,数据不准确,错字、漏字等一些细节问题,务请规划编制组在下步工作中拾遗补缺,认真校对,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习水红色旅游景区修建性详规》的编制工作。参 会 人 员 袁 明 李玉兰 梁 卓 冉瑞勤 王林国 梁 芳 母志刚 张改清 洪麦恩 李凤禹 主题词:红色旅游 规划 会议纪要 抄 送:县委、人大、政协,县旅游局、发改局,北京大学紫色土旅游规划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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