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南交大抄袭门 |
释义 | 2007年7月至8月,西南交大副校长、博士生导师黄庆的2篇署名论文,被举报涉嫌抄袭或过度引用,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在学界及社会上引起关注,之后举报材料很快被发到网上,在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论坛、新语丝网站及一些高校学术论坛广泛传播。 此事被网友称为“西南交大抄袭门”。 举报上网“从公开的举报材料来看,主要反映他的两篇署名论文涉嫌严重抄袭或过度引用。”西南交大一名知情教授称,2007年7月至8月有人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西南交大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庆,此前公开发表的署名论文涉嫌抄袭。 举报材料很快被发到网上,在中国经济学教育科研网论坛、新语丝网站及一些高校学术论坛广泛传播。举报者反映,在《统计与决策》2005年第 9期上发表的论文——《一种新的综合评价方法——粗糙集灰色聚类评价》(署名依次是袁智敏、黄庆、汪江洪,黄庆系第二署名作者),涉嫌抄袭钟波等人发表在《重庆大学学报》2002年第7期上的论文———《组合预测中基于粗糙集理论的权值确定方法》。 此外,《西南交通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0年6月刊中,黄庆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新世纪管理科学发展的战略思考》,涉嫌严重抄袭成思危等人的论文。 对黄庆2000年6月所发论文,举报者罗列了20多条“证据”。除核心观点及核心内容涉嫌“抄袭”外,举报者同时还反映,黄庆的论文有多处文字、一些章节涉嫌抄袭。 举报热议举报者所提供的证据及相关材料引来多方热议。但也有人提出,《统计与决策》署名有“黄庆”的论文是“学生抄袭论文时用了老师的名字”,抄袭者并非黄庆本人,黄庆的过失主要是对学生的行为失察,缺乏必要监管。 各方反应师生关注西南交大一名退休教授告诉记者,该校许多老师都知道副校长黄庆卷入“抄袭门”。西南交大是百年老校,一向治学严谨。黄庆作为分管教学的副校长,而且是博士生导师,到底是不是抄袭?如果抄袭会不会受到处理?如今两年过去了,学校及有关方面仍没有结论,师生对此非常关注。 另一名在职教授称,此前有人在网上发帖称,西南交大经管院院长贾教授涉嫌抄袭,学校及时邀请专家对此进行调查。来自校内的一个专家组及校外的专家组经严肃调查,结论均为“不存在抄袭”。校方及时公布调查结论,这让学校及贾教授本人的声誉得到恢复。然而,在副校长黄庆“抄袭门”事件中,学校却未及时公布结果,“有损西南交大百年老校声誉”。 校长回应“学校已经开始查了,只是还没公布。”西南交大一名知情老师称,其实早在2008年,学校已经对黄庆“抄袭门”事件进行了调查。目前,先后有两个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给出了初步结论。 校方称对此事先后有两个专家组进行评审,并给出了初步结论。2009年7月,西南交大校长陈春阳向记者证实,学校确已对此展开调查,而且有专家组给出了初步结论。本着客观公正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学校已把相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委托更高级别的“第三方”专家组进行核定,预计两个月之内将有最终结果。 同时该校长表示,学术不端行为应包括很多方面,从学术方面说,如果最终确定有教职工抄袭,学校会根据情况撤销其学位,取消博导、研究生导师资格,甚至开除等。从行政方面,如果被查实存在学术腐败等,同样会有很严厉的处罚,不管是谁,只要确认抄袭将严惩不贷。 认定结果取消博士学位 2009年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学术问题通报会,内部通报了校方对黄庆“抄袭门”事件的认定结果:抄袭事实成立。根据学校已查实的学术问题,西南交大学术委员会决定: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撤销黄庆研究生导师资格。多名教授对校方及时通报情况表示肯定。通报会议称,经过一年多细致缜密的工作,专家组对黄庆学术不端问题的性质进行了投票表决,认定结论为:黄庆的博士论文第四章抄袭事实成立,性质较严重。7月10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对黄庆学术不端问题的处理意见: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条例、规章,学校决定取消黄庆管理学博士学位;撤销黄庆研究生导师资格。学校相关负责人表示,黄庆仍然留校工作,行政方面的处理则需要通过另外的程序议定。 本人不承认抄袭在通报了相关情况后,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陈春阳再次重申:西南交大有110多年的办学历史,一向秉承“严谨治学、严格要求”的传统。不论是过去还是将来,对本校师生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对于校长的表态,多名教授表示肯定。 通报会接近尾声时,坐在台下的黄庆匆匆走上主席台,他的讲话所表达的意思是,他的博士论文是引用的公开发行的教科书。他坚持认为引用教科书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不应该算是抄袭…… 2009年07月16日 19:36 ,黄庆在自己的个人空间发表声明称:对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宣布撤销我博士学位和博导资格的处理结果持保留意见,对自己论文中引用的内容坚持属公用知识,是可以引用的,同时对处理意见产生过程表示质疑。 [1][2]西南交大抄袭门-黄庆简介黄庆,男,1956年出生于成都,1981年研究生毕业于兰州大学,获理学硕士,2000年获西南交通大学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西南交通大学应用物理系副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分管教务处、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工业中心。兼任网络学院院长。联系理学院、应用力学与工程系。 社会地位现任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理事、中国交通运输领域青年科技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副理事长、四川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副会长、四川省铁道学会副理事长、《交通运输工程学报》编委兼编辑委员会主任。 周围人对黄庆的评价邻居:黄庆不是一个亲近随和的人,见了面最多打个招呼。 部分同事:和他打交道不多,业务能力还是挺强的,工作能力也不错。 一退休教授:他在社会上各种兼职很多,学问、建树、成就是什么就不清楚了。 学生:他分管教学工作,对本科生学风建设等抓得比较严。 评论对部分国内高校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发现认为制度设计不合理造成学术不端和认为个人品格造成学术不端的观点各占一半。调查发现,大部分人认为整治学术不端行为的难点在于“学术界对这种行为已司空见惯”。对“应对学术不端采取‘零容忍’态度”,大部分人持保留态度。 “作假不为耻”太荒唐全国政协常委、教育部学风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葛剑雄认为,现在的高校,“作假不为耻”的荒唐事层出不穷,抄袭这样的学术不端行为几乎已经成了公开的秘密。“可以说,没有一个单位是干净的。好多弄虚作假的事情,校长、院长不是不知道,学生的导师也不是不知道。但是,都不表态,因为不这样不行。归根结底,这是社会上好大喜功、不切实际、不讲诚信在高校的投影。” 制度设计的缺陷会引导人走偏“可以说,我们的考核制度,引导了学术不端行为。”全国政协常委、济南大学副校长张承芳告诉记者,现有的考核制度往往要求学者在一到两年的时间里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获得一定数量的课题,获得一定的学术奖项,“事实上很多研究课题在两年时间内完成是不现实的。这就促使一些人选择走‘捷径’,抄袭行为禁而不止。”在她看来,更为可悲的是,抄袭这样的学术不端行为被学术圈子认为司空见惯,人们并不认为这是学术道德层面不可容忍的污点。 最近几年,关于某某博导、某某校长抄袭的报道明显增多,张承芳认为,这不过是因为这些人更容易被人注意,再往下,从学生开始,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就长期存在。她说:“个人追求利益、社会地位都是正常的,但制度设计的缺陷,会引导人在追求的道路上走偏。” 学术不端太多高校人士大都认为对学术不端行为应采取严肃处理的态度,而对学术腐败则应“零容忍”。 在全国政协委员、四川大学生命学院院长陈放看来,对学术不端的处理应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葛剑雄则认为,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讲,对学术不端的“零容忍”是不可能实现的,“法不责众。你在高校所能发现的学术不端行为太多了,从学生到校领导,零容忍难以施行。”“学术腐败就不一样。它是权利与学术不端相结合的结果,学校领导利用手中的职权来获取利益。比如广东中医药大学的校长抄袭该校老师的论文,还利用职权压制老师举报。这样的行为,就是彻底的学术腐败,应该严查。”葛剑雄认为,尽管大多高校设有学术道德委员会一类的机构监督学术不端行为,但事实上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大多都在其中担任要职,这造成对这部分人的监督成了一个真空,只有在比学校级别更高的上级单位详查的时候,才有可能遭到查处。 处理方式有失公允论文抄袭者——西南交大副校长黄庆在学术通报会上意外抢话筒恰恰说明,这场“学术审判”的权威性不足、程序不够健全。即使暂且不论黄庆的行为性质是否确为抄袭,仅就大学学术自治而言,学术委员会是否具有独立地位,评审规则是否科学等值得重新审视,尤其是在强调权责对等的现代社会,即使是犯人也享有申诉的权利,类似西南交大的这种“一审定局”式的“学术审判”未免有失公允。由此论之,西南交大的这场对黄庆的“学术审判”是否为冤案倒显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学术自治程序方面提出了有待完善的新问题。 抄袭混淆为引用抄袭成了模糊定义,成了学术概念,这等“笑话”委实让人难以发笑。作为当事人,黄某有辩护的权利,公众也应予以尊重。但抄袭与引用,不要说身为名牌大学的副校长,即便普通文化人,对此的判定也不至于牛马不辨,黑白混淆。何况西南交大为此曾组织校外学科专家匿名评审,又邀请了国内外公认的同行专家再次判定,最后经25位专家投票表决,认定抄袭事实成立,且“性质较严重”。对公认的事实拒不认错,硬要以“引用”做苍白辩解,这不仅是抵赖,已近乎于无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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