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林吉镇 |
释义 | 简介西林吉镇隶属漠河县管辖。位于县境中部,东邻老潮河,西靠卧龙山,为漠河县城。西林吉镇,原名“栖林集”(原址位于今镇址北9公里处的额木尔河西岸,今农业三连驻地),属汉语地名,“栖林”是清末对少数民族的称呼。1968年修筑铁路和林业开发总体设计,逐步演变为“西林吉”。 历史沿革清代中叶,“栖林集”是汉族商人与鄂温克、鄂伦春猎民易物交换商品的集市,隶属布特哈总管管辖。清末,1909年(清宣统元年)隶属漠河总卡官管辖。中华民国成立后,始隶漠河设治局,后隶漠河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7年3月,并人呼玛县,隶属漠河区管辖,1950年改为第五区。60年代后期,为开发林区,设立了西林吉林业局。1973年3月,设置古莲区。1981年8月,正式设置漠河县,县政府驻地西林吉,设置镇的建制。 县城西林吉镇是1981年恢复建立漠河县时,沿用开发大兴安岭原古莲区时的西林吉镇。西林吉原名叫作栖林集,也叫作齐林集,是额木尔河流域一个气候比较温和的地方,是野生动物、鸟类比较集中的地方。准确位置在漠河称作农业三连的地方。原古莲区选址时,向南迁移了5千米,但仍属栖林集小盆地。县城初建时,中心保留一片原始森林,辟为森林公园,取名为“松苑”。“松苑”占地6公顷。县址西林吉镇内街道路面由水泥或油渣铺筑,路面平坦。东面和南北主街宽16米,其他街道12米,宽窄一致。 县址西林吉镇在1987年5月6日遭受特大森林火灾洗劫后,县城变为废墟。大火扑灭后,由国务院复建指挥部和黑龙江复建指挥部在原来的县址重新建设。镇内占地由原来的5.74平方千米扩大为8.74平方千米。主要街道改建后,街道两侧修有下水道,排水通畅。整个县城街面整洁,每条大街都有清洁工打扫,晴天无尘土飞扬,雨天无积水泥浆。南北主街道3条。 城镇房屋建筑,到1990年末统计,总建筑面积311 985平方米,其中公用建筑124 538.9平方米,居民住宅187 446.1平方米,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娱乐、饮食服务、广播电视、市内交通、通讯设施齐全。镇内有工程师住宅楼两栋,有中小学8所,医院2所,建有环卫队,保持了街道整洁、环境优美,已实现精神文明城镇标准化。儿童娱乐中心由宋庆龄儿童基金会资助建成。大兴安岭“5·6”特大森林火灾纪念馆,位于城内17小区西北端,建筑面积l 078.18平方米,有4个展厅,存有火灾的图片、实物、资料等,供人们参观、反思。在26小区西侧,建有大兴安岭最大的北陲封闭集市贸易市场。 镇内建有松苑、阳光、桥北3个社区。社区内多种健身器材、娱乐等各项公益活动设施齐全,均有2 000平方米以上室内、室外活动场所。 地区现状西林吉镇总面积187平方公里,是一个新兴的森林工业城镇。西林吉镇2005年人口普查,全镇有36322人。1987年5月,遭受特大森林火灾的洗劫,整个县城变为废墟。灾后,经过两年的重建,西林吉镇面貌一新。城镇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74平方公里扩大到8.74平方公里,主要街道全部改建为水泥路面,城内共划为56个建筑小区。整个街面布局合理,井然有序。镇办工业主要有木材加工、木制品、酿酒等。全镇辖有1个街道、13个居委会。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万人;满、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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