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藏自治区律师协会 |
释义 | 西藏律师协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于1994年注册的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组织,受西藏司法局指导和监督,依法对西藏律师实施行业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律师依法执业;调解执业纠纷,查处律师违规行为;承担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组织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活动,总结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开展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举办律师福利事业;同境内外律师团体开展业务交流活动;组织实施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完成上级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协会机构日趋健全,行业自律职能不断增强;律师事务所办公条件全面改善,舒适的办公环境,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已成为律师事务所必备的工作条件,出现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律师事务所;律师服务领域不断拓展,除承办各类民事、刑事、经济、行政诉讼外,已涉及到政府法律顾问、证券期货、国际贸易、招商引资、金融保险、知识产权、房地产的非诉讼法律事务;对外交流日益增多,与国内外同行建立了广泛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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