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西安国会壹号夜总会 |
释义 | 西安国会壹号夜总会,位于西安市的雁塔路,存在“涉黄涉赌”现象,2009年10月23日晚10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吴喜乐带队,出动50余名警力突击检查,抓获119名涉嫌营利性陪侍女子。警方责令该夜总会停业整顿6个月,然而,2009年11月底,阳光国会再次盛大开业。 涉黄事件2010年7月12日,西安国会壹号夜总会被查处,网友们称是"天生人间",西安市警方在查处:西安“天上人间”夜总会发现歌舞厅有人跳脱衣舞以及涉嫌卖淫嫖娼现象。 西安市雁塔路上,夜幕里投射灯照亮“阳光国会”四个大字,奥迪、奔驰、宝马等轿车挤满该夜总会外的停车场。23日晚10时许,50余名民警身穿制服准备进入该夜总会,但门口保安拦住入口。与此同时,其他几名保安神色慌张,利用无线电对讲机在一旁讲着什么。“我们在执行公务,请让开!”民警说,约1分钟后,保安才让开入口,大批警察一拥而入。 此时,该夜总会共4层的营业大厅一片混乱,原本宽敞的过道被上百名从不同包厢跑出来的衣着暴露女子堵塞,人群中夹杂着个别男子。夜总会的工作人员说,那些男子是客人。民警在“阳光国会”三楼一个较隐蔽的房间发现,几十名衣着暴露的女子躲在里面。她们说自己“在这里上班”,这间包厢是她们的值班室,她们的工作内容是“聊天”。 突审119名女子挤满治安局走廊 现场发现该夜总会许多包厢存在问题。治安局局长吴喜乐指着包厢门说:“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包厢房门必须有透视窗,而这里完全没有。”该夜总会4000多平方米的营业大厅内,80多个包厢几乎每间包厢都设有房中房,一些所谓“电话间”内还设有双人床、洗浴设施等。“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设施。” “涉黄问题较严重。”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特行处副处长张学林说。随即,民警要求该夜总会暂停营业,并带走相关嫌疑人。 2009年10月24日凌晨零时许,西安市公安局治安局一楼约20米长的走廊内挤满了穿着“简单”的女子,她们均涉嫌在“阳光国会”进行营利性陪侍。“共119人。”民警上报了准确人数。据了解,因抓获的人太多,警方不得不租用了三辆公交车才将这119名涉嫌营利性陪侍的女子带回治安局。 处罚责令停业整顿6个月 民警对119名女子逐一审问。昨日凌晨1时许,“阳光国会”夜总会法人何某被叫到市公安局治安局接受询问调查。 经民警一夜的突审,至2009年10月24日下午,119名女子均承认自己是在“阳光国会”夜总会上班的工作人员,并承认涉嫌从事营利性陪侍,民警当场查获非法所得10万元人民币。 2009年10月24日下午,治安局公布了审查结果。张学林说,经调查,“阳光国会”存在两大问题:存在涉嫌营利性陪侍人员和包厢存在房中房等问题,这两项均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因此,治安局已向“阳光国会”夜总会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顿6个月,并要求其拆除包厢内的房中房及相关违规设施。 民警还对119名涉嫌营利性陪侍人员进行治安训诫,没收其非法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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