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五言八韵诗 |
释义 | 中文名:五言八韵诗 类别:诗体名 应用:科举考试采用的诗体 别名:赋得体 简介 诗体名。中国封建时代的一种诗体。 科举考试采用的诗体。也叫“赋得体”,以题前常冠以“赋得”二字得名。起源于唐代,多为五言六韵或八韵排律,由「帖经」、「试帖」影响而产生。 题目范围与用韵,原均较宽,唐玄宗开元时始规定韵脚。宋仁宗时始规定题目必于经史有据。明及清初不试诗赋。 乾隆二十二年(1757),于乡会试加试五言八韵诗。格式限制比前代更严,出题用经、史、子、集语,或用前人诗句或成语;韵脚在平声各韵中出一字,故应试者须能背诵平声各韵之字;诗内不许重字;语气必须庄重;题目之字,须在首次两联点出,又多用歌颂皇帝功德之语。 《赋得古原草送别》 唐-白居易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萋萋满别情。 这是一首应考习作,相传白居易十六岁时作。按科举考试规定,凡指定的试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诗相类似。《赋得古原草送别》即是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 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而又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在“赋得体”中堪称绝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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