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义县公安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武义县公安局是武义县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县委、县政府、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措施。 (三)组织、指导并直接参与对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察,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社团、黑社会组织进行侦控和基础调查工作。 (四)主管刑事侦查工作,组织刑事案件侦破工作。 (五)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组织、协调和查处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六)主管全县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武义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武义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消防管理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九)负责指导并依法监督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主管全县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来武义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禁毒缉毒工作,指导并直接参与涉毒案件的侦查。 (十四)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负责全县技术防范工作和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实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六)规划、指导和实施全县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和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十七)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查处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八)指导林业等公安机构的业务工作。 (十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政治处负责公安政治工作 纪委监察室(与警务督察队合署办公) 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法制室(对外称法制科) 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警务保障室(对外称后勤科)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指挥中心(与办公室、通信科、科技科合署办公)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决策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及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公安信访、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机要、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工作。顾海璐 国内安全保卫大队负责国内安全保卫、反邪教工作。 刑事侦查大队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禁毒大队负责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治安管理大队(对外称治安大队,与保安大队、办证中心、出入境管理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合署办公)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指导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治安巡逻防控工作;依法查处治安案件;负责保安服务、办证服务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负责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特(巡)警大队负责处置突发性事件、110接处警和治安巡逻防控工作。 地址武义县城武阳中路12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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