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武汉海关 |
释义 | 武汉海关坐落在汉口沿江大道,管辖范围为湖北全省,下设副厅级机构1个,内设处级机构12个,派驻及隶属处级机构9个,处级事业单位2个。现有干部、职工500多人。 机构设置(一、缉私局 二、荆州海关 三、宜昌海关 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五、黄石海关 六、襄樊海关 七、十堰海关 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 九、办公室 十、关税处 十一、监管通关处 十二、综合统计处 十三、稽查处 十四、风险管理处 十五、审单处 十六、技术处 十七、人事教育处 十八、财务处 十九、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 二十、监察审计室 二十一、驻现场业务事处 二十二、驻机场办事处 二十三、机关服务中心) 简介武汉海关坐落在汉口沿江大道,管辖范围为湖北全省,下设副厅级机构1个,内设处级机构12个,派驻及隶属处级机构9个,处级事业单位2个。现有干部、职工500多人。 海关是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体制。武汉海关是海关总署的直属单位,属于中央事权,主要职责:税收征管、打击走私、通关监管、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海关统计、海关稽查。 近年来,武汉海关在海关总署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16字方针和“政治坚强、业务过硬、值得信赖”海关队伍建设12字要求,在各级部门大力支持下,深化改革,整合创新,把关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武汉海关以促进中部崛起为己任,积极促进湖北外向型经济的发展。2009年,在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影响我国外贸进出口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为地方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各项业务指标保持了量减质不减。税收实际入库80.6亿元,同比下降10.3%,列全国海关第18位,居内陆海关首位。办理减免税10.05亿元,同比下降61.9%;审核进出口报关单13.99万份,同比增长8.8%;监管进出口货运量1002万吨,同比下降47.7%,进出口货运总值142.8亿美元,同比下降10.8%;监管进出境旅客20.8万人次,监管进出境行邮物品、快件145.6万件;实施各类便捷通关措施,提高通关时效,进口平均海关作业时间3.74小时,同比提速51.11%,出口0.55小时,同比提速47.62%。备案加工贸易合同2195份,加工贸易实际进出口金额达48.3亿美元,增长12.3%。 现任领导张治洲武汉海关党组书记、关长(正厅局级) 男,1955年3月出生,白族,云南大理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武汉海关党组书记、关长,一级关务监督。1973年参加工作, 先后在部队、昆明海关工作;1990年11月以来先后任昆明海关调查处处长,昆明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昆明海关党组书记、关长。2009年10月任武汉海关党组书记、关长 主持武汉海关全面工作,分管人事教育处。 李依谦 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男,1954年4月出生,汉族,河南省荥阳市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二级关务监督关衔。196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空军郑州场站、信阳陆军学校、总后基地指挥部等单位工作,1999年以来先后任武汉海关人教处处长、南宁海关党组纪检组组长、南宁海关副关长兼政治部主任等职务,2008年任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分管稽查处、风险管理处、人事教育处、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联系十堰海关。 胡泽 武汉海关党组成员 副关长 男,1955年9月出生,满族,黑龙江省青冈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现任武汉海关副关长,二级关务监督。1970年参加工作,先后在解放军6013部队、九江地区汽车修理厂、南昌海关等单位工作,1994年以来先后任南昌海关所属九江海关关长、南昌海关副关长等职务,2004年任武汉海关副关长。 分管监管通关处、审单处、技术处(包括科技运行保障中心)、数据分中心、十堰海关、驻机场办事处。 孙叔礼 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 男,1950年11月出生,汉族,江苏省泰兴市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三级关务监督关衔、二级警监警衔。1969年参加工作,先后在江苏泰兴县广陵公社、陆军59师、武汉军区、武汉市职业病防治院、武汉市劳动职业病卫生防治院等单位工作,2002年以来先后任武汉海关人事教育处处长、武汉海关缉私局政委等职务,2005年任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兼缉私局局长。 分管缉私局,联系武汉海关学会、荆州海关,负责关区打击走私工作。 王天舒 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男,1958年9月出生,汉族,湖北省武汉市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二级关务监督关衔。1982年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参加工作,1995年以来先后任武汉海关所属荆州海关副关长、武汉海关关税处处长等职务,2005年任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分管关税处,联系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黄石海关、驻江汉办事处。 李宜建 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男,1954年9月出生,汉族,河北省河间市人,中共党员,大学专科学历,二级关务监督关衔。197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陆军43军、湖北省纺织品公司等单位工作,1997年以来先后任武汉海关行政处副处长、武汉海关财务处处长等职务,2006年任武汉海关党组成员、副关长。 分管综合统计处、财务处、关务保障处、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联系报关协会、襄樊海关。 机构设置一、缉私局行政级别:副厅局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督察处、法制处、侦查处、情报技术处、查私处等7个处室,行政级别均为正处级。 主要职责: 二、荆州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荆门办事处等6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荆州市(市区、石首市、公安县、松滋市、洪湖市、监利县、江陵县)、荆门市(市区、钟祥市、京山县)、潜江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三、宜昌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海关驻三峡机场办事处,行政级别为副处级;办公室、综合业务科(与海关驻三峡办事处合署办公)、监管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科室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宜昌市、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神农架林区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四、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备案科、监控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等7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武汉出口加工区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五、黄石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加工贸易监管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等6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黄石市、黄冈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六、襄樊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稽查科、机关服务中心等5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襄樊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七、十堰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机关服务中心等4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 负责对十堰市辖区内的加工贸易及保税业务进行监管,对减免税货物进行前期初审、备案和后续管理,办理进出口货物的通关手续,对辖区内企业实施稽查、企业管理以及办理其他海关业务。负责相关业务的对外咨询服务工作。 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海关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机构:一、办公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保税科、稽查科、等5个科室,行政级别均为正科级。 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缉私分局(副处级)内设:办公室、侦查科、查私科。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昌珞狮南路以东)、咸宁市、鄂州市辖区(另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缉私分局辖黄石市)内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监管。 2、负责对辖区域内加工贸易业务、减免税业务、企业管理业务以及转关等其他海关业务。 3、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 4、编制海关统计的初审工作。 5、负责收集、报送本业务现场的风险信息及典型案例。 6、负责本业务现场的风险布控、风险识别、风险协作、风险分析、风险处置等工作。 7、负责对本业务现场日常业务的监控与分析。 8、负责本业务现场风险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估。 9、负责辖区内的稽查业务。 10、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11、依法对辖区查缉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12、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3、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 九、办公室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信息外宣科、机要档案科、秘书科、政策研究室、保卫科等5个科室。 主要职责: 1.协助关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关内各部门工作,建立和维护总关机关日常工作秩序和关内外联系。 2.协助关领导审阅本关各单位、部门工作报告,负责草拟关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和综合性请示、报告、领导讲话、会议文件等重要文稿。 3.协助关领导组织开展业务调研,协调处理复杂、疑难业务问题。 4.组织开展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编发政研刊物。 5.审核以武汉海关名义制发的各类文电。 6.组织落实文档和保密管理规定,指导、检查关区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办理总关机关文电收发、流转、印制和立卷归档工作。掌管总关印章,负责部门行政印章和各类业务印章的审核、刻制、登记和发放。 7.负责组织全关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办理关级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8.负责督办工作,组织落实上级领导批示、各类综合性会议、文件等各项督促检查工作。 9.负责组织落实海关政务信息管理规定,指导关区信息工作,编发关级信息刊物和编写海关大事记。 10.归口管理关区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总关新闻发布工作。 11.负责省内口岸开放规划管理工作,办理口岸单位的协调事务。 12.负责关区政务信息化工作,组织推动关区的办公自动化工作。管理和维护武汉海关互联网门户网站。 13.归口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干部值班工作。 14.负责接待工作的职能管理和重大接待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15.归口管理关区的外事工作。 16.组织答复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负责总关机关信访工作。 内设处室:法规室(副处级) 主要职责: 1. 负责办理、指导、管理本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案件。 2. 负责本关执行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其它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检查工作,以及行政许可管理工作。 3. 负责国家贸易管制政策在本关区的贯彻落实,解答关区海关执行中的疑难问题,对外宣传、解答进出口货物贸易管制海关管理规范。 4. 负责管理、指导和组织实施关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工作,对外宣传、解答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法律法规。 十、关税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业务科、关税科、加工贸易管理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本关区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税费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对本关区税收征管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2. 负责收集、整理各类价格信息资料,对已结关价格数据进行监控;组织实施对本关区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后续跟踪核查;处理和向总署请示关税收征管工作的疑难问题。 3. 负责特定减免税审批的职能管理。 4. 负责开展税源分析,提供税收征管动态信息。 5. 负责管理和维护各项税收征管业务数据。 6. 负责协助本关法规部门处理有关纳税争议复议事宜。 7. 负责组织对本关区加工贸易业务实施海关监管,组织实施加工贸易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并对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8. 负责与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协调有关业务。 9. 负责协调跨关区加工贸易监管业务,管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资料的异地传输。 10. 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调整本关区加工贸易企业料件单耗、损耗标准。 11. 负责对加工贸易备案和结案数据、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通关数据的平衡状况进行动态监控和综合统计分析,提出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及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 12. 负责加工贸易性质的保税库、备料库及保税工厂的审批和职能管理。 13. 负责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工作的职能管理。 14. 负责有关税费业务、加工贸易业务工作的协调。 15. 负责相关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相关业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等工作。 16. 负责原产地、化验、商品归类以及预归类的职能管理。 十一、监管通关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业务科、监管科、通关规范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进出口货物和非贸物品通关的作业流程及业务管理制度、物流监控的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作业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2. 协调通关监管过程中本关区各业务部门、各作业环节之间的联系配合,推进综合监管机制建设。 3. 组织实施对海关监管场所、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实际监控和查验工作。 4. 对舱单、运输工具动态和查验记录数据及各类海关监管场所存放货物的通关及备案数据进行动态监控和综合分析,提出调整审单辅助决策参数及通关风险布控的要求和建议。 5. 按总署规定的各项监管要求,参与口岸开放验收或组织对在非口岸地设立海关监管点进行前期审核和验收;组织对设立各类海关监管场所进行前期审核和验收。 6. 负责超期未报货物、直接退运货物和暂时进出口货物的职能管理。 7. 负责物流监控信息化管理及其技术设备的使用管理。 8. 负责关区便捷通关企业的核定及相关工作。 9. 负责滞报金的审批和转报手续。 10. 负责指导检查海关作业单证的理单、归档、保管工作,负责海关通关单证的流转监控及评估工作。 11. 负责“大通关”建设的对外联系协调。 12. 负责报关单联网核查等跨部门联网项目的业务协调管理。 13. 负责相关业务应用程序的推广工作。 14. 负责与监管通关业务有关的计算机应用系统的授权管理。 15. 负责其它相关工作。 十二、综合统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统计一科、统计二科等2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组织实施关区统计作业流程、管理制度及操作规范,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评估。 2. 执行海关统计制度,编制本关区进出口贸易统计和海关业务统计。 3. 负责关区统计数据质量的职能管理,研究提出统计数据质量检控参数,监督、检查和考核统计数据质量。 4. 负责关区统计分析数据库数据的审核、上报、维护和管理。 5. 组织开展进出口贸易统计分析和海关业务统计分析。 6. 利用预警监测系统,开展宏观风险分析。 7. 开展贸易统计数据监控分析,实施统计监督。 8. 开展执法评估分析。 9. 负责报关单数据的使用安全管理。 10. 负责关区经营单位编码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 11. 负责报关单及随附单证的职能管理。 12. 管理和发布贸易统计资料,提供海关统计咨询服务。 13. 负责统计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 14. 组织开展统计业务培训,负责统计业务协调。 15. 组织开展海关统计分会工作。 16.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稽查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稽查一科、稽查二科、企业管理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制定关区年度稽查工作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关区稽查工作。 2.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关区税收稽查工作和减免税货物的稽查工作。 3. 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国家贸易管制、进出口制度等方面的稽查工作。 4. 负责组织和指导跨关区的专项稽查工作及联合行动。 5. 负责及时分析关区进出口商品动态,组织开展涉税商品的贸易调查和市场调查工作,根据关税等部门的价格后续跟踪稽查要求进行价格跟踪稽查,及时向要求计价格稽查的部门反馈稽查结果。 6.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关区加工贸易的稽查工作。 7. 负责DC2003及其它相关业务程序的推广管理、相关业务数据的汇总上报及相关业务的培训。 8. 组织实施本关区企业进出口行为规范和报关单位、报关员的管理工作。 9. 组织实施本关区企业的分类管理和报关从业资格的处罚。 十四、风险管理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风险分析科、风险管理科等2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研究制定关区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关区内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的执行。 2. 承担武汉海关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宜,组织或协调开展与风险管理有关的业务、技术培训及内外交流。 3. 指导、检查和协调关区风险信息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风险信息的发布,组织、协调相关风险信息的采集、加工整理和维护工作,建立和维护关区风险管理数据库。 4. 负责关区风险管理平台应用的授权管理,指导、协调和开展平台的应用管理与参数维护工作。 5. 组织开展关区综合风险分析与研究,实施关区风险分析监控,综合提出关区阶段性风险管理的工作重点和具体措施。 6. 开展或协调关区风险识别、分析与评估、风险处置方法手段的研究与工作交流,研究制定关区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标准。 7. 组织开展企业或行业守法测量、商品风险测量等工作,协调关区有关部门开展针对特定企业的守法评估工作。 8. 负责本关区和跨关区风险处置措施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9. 组织开展关区风险管理工作绩效的综合分析与评估,并根据有关规定或程序研究提出实施奖惩措施的意见或建议。 10. 组织和督促落实总署、总关部署的与风险管理有关的其它工作事宜。 十五、审单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业务科、审单科、复审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指导关区审单作业、并组织由电子审单转入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集中专业审核工作。 2. 负责对关区已审核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复核督审工作。 3. 负责办理接单现场上报的保金、保函和通关过程中的退、补税业务的申请审核、审批或转报手续。 4. 负责办理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的核查、删除和修改工作。 5. 负责办理操作系统中缴款期限和外汇汇率参数维护工作。 6. 负责维护本关区电子审单、通道判别及各辅助决策参数。 7. 负责对已审核的进出口报关单电子数据进行监控分析,研究商品归类、估价、原产地、数量等方面的风险重点,提出风险布控要求和建议。 8. 负责指导进出口报关单规范填制和协助对报关员进行申报考核。 9. 负责指导关区报关单证明联签发打印工作。 10. 负责配合办理税款网上支付工作。 11. 负责其它与审单相关的工作。 十六、技术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信息安全科、通信技术科、计算机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按照总署及关党组的部署组织制定并实施关区信息化建设。 2.负责关区科技经费、科技设备预算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加强与总署科技司、数据中心的沟通。 3.负责对关区科技经费、科技设备的管理、检查、监督。 4.负责关区科技经费、科技设备管理。科学合理配置并督促、检查、指导。 5.负责关区科技应用项目管理。组织论证、立项、开发等。 6.负责总署、数据中心项目的推广和维护。 7.负责关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8.负责关区计算机网络的规划、设计、维护、管理。 9.负责数据分中心、科技运行保障中心的经费管理。 10.负责关区自购计算机设备、网络设备的选型、申请、购置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维护。 11.负责关区通信网络及检查、防伪系统的统一规划实施。 12.负责关区电话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十七、人事教育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人事科、教育科、老干办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干部人事政策、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关区海关实施细则或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指导隶属海关干部人事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海关总署关于海关系统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职位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免、升降、交流、回避、辞职辞退、离退休、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规章制度;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各级干部进行考察、考核、任免、调配、交流;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有关干部的报批报备工作;机关部门、隶属海关单位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对关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关区海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核定科级行政领导干部职数; 5、负责在编制额度内,编制年度公务员招录和海关院校招生计划,组织、实施公务员考录工作; 6、负责办理各类人事调动及院校毕业生派遣手续; 7、负责落实海关总署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办法,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初级评审工作; 8、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关总署劳动政策、法规和保险制度,负责工勤人员和合同工的计划、录用、管理、辞退等工作; 9、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海关总署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编制海关工作人员工资计划,按规定审核并调整关区海关工作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10、负责关区海关奖励事项的上报、审批等工作; 11、负责职工休假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承担海关公务员、工勤人员的考勤、请假、休假的管理工作; 12、负责办理海关公务员和工勤人员的离休、退休、退职等审批手续,负责南京海关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3、负责海关工作人员因公、因私出国的政审、报批等工作; 14、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各项人事统计报表汇总上报、人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 15、负责研究解释有关干部人事管理政策问题,接待和处理干部人事工作方面的来信来访; 16、负责受理关区海关公务员考核、升降、处分、辞退等申诉控告事项; 17、按照《海关关衔条例》,负责组织实施关区海关公务员关衔的评审、报批、调整等工作; 18、负责与地方各级人事部门的沟通联系。 19、承办关领导和总署人教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财务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科、经费科、税费科等3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根据国家和海关总署的财政方针、政策、法规及各项规定,提出具体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关区海关经费、缉私警察经费、税费、基建经费、数据分中心、科技保障中心等费用的管理、检查、监督,并对上述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关区各项经费的预算安排、划拨和缴交,负责关区各项经费预、决算的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4.负责总关海关经费、缉私警察经费、办案费、专项经费及其它经费的开支报销和会计核算工作。 5.负责总关关税、代征税及非税收入的会计核算;负责扣留变价款、保证金、风险保证金、抵押金、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收、转、退和会计核算工作。 6.负责本关各项预算外资金、基建经费及住房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编报有关会计报表。 7.负责关区(不含缉私局)机动车辆定编、申领、报废的上报工作。 8.负责关区固定资产的登记、清查等管理工作,编制各类固定资产的报表。 9.负责关区海关关员的制服面料、着装配套的购置和供应工作,以及海关制服的行政管理工作。 10.负责关区海关依法没收、扣押、超期未报、放弃货物、物品的保管、变卖、处置等工作。 11.负责关区银行帐户的管理。 12.负责组织对关区执行财经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情事予以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13.负责本关财会档案的管理工作。 14.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分关、机关服务中心、报关协会、海关学会等独立核算单位的财务工作。 15.负责关区业务单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计划安排、统计、上报并调拨工作。 十九、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政工科、准军事化管理科等2个科室。 主要职责: 1.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协调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日常工作。承办机关党委的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3.做好党员的考察考核、选派培训、组织发展、关系转接、党费收缴、党员统计、党费使用等工作。 4.承办对违纪党员违纪事实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 5.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通报学习情况,总结经验。 6.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管理使用好工会会费和财产,支持文体协会建设和发展。 7.关心干部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好福利、慰问、救济补助等工作。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8.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团员的考察考核、选派培训、组织发展、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日常工作。 9.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10.协调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准军事化纪律部队建设计划,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抓好整改。 11.协调组织全关建设五型海关工作考核、验收、评比和经验总结工作。 二十、监察审计室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纪检监察科、督察内审科等2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计划,抓好督促落实,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 2.负责组织、协调全关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教育、对外宣传和检查考核工作。 3.负责监督检查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关区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案件的举报和控告,组织调查监察对象违法违纪的行为,并作出处理意见。 5.负责维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6.负责抓好国家及海关总署关于督察审计工作法律、法规及政策在关区的贯彻执行。 7.负责外部审计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8.负责对关区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审计。 9.负责对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情况进行审计、对事业单位和独立法人的资产负债和经营绩效进行审计、对隶属海关关长(含办事处主任)和主持工作的副关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及关领导决定的其它审计项目。 10.负责组织关区的纪检监察和督察审计的培训工作。 二十一、驻现场业务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统计科、通关科、监管一科、监管二科、监管三科、加工贸易监管科、稽查科、现场监控科、缉私科等9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对武汉市汉口、武昌珞珈南路以东、孝感市、仙桃市、天门市、随州市辖区内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监管。 2、负责对武汉市行政区域内加工贸易业务、减免税业务、企业管理业务以及转关等其他海关业务。 3、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 4、编制海关统计的初审工作。 5、负责收集、报送本业务现场的风险信息及典型案例。 6、负责本业务现场的风险布控、风险识别、风险协作、风险分析、风险处置等工作。 7、负责对本业务现场日常业务的监控与分析。 8、负责本业务现场风险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估。 9、负责辖区内的稽查业务。 10、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十二、驻机场办事处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综合统计科、通关科、监管科、稽查科、邮检科、旅检科、缉私科等7个科室。 主要职责: 1、负责对经由武汉空港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和监管。 2、负责口岸免税店和海关监管场所的初审工作。 3、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 4、编辑海关统计初审工作。 5、负责收集、报送本业务现场的风险信息及典型案例。 6、负责本业务现场的风险布控、风险识别、风险协作、风险分析、风险处置等工作。 7、负责对本业务现场日常业务的监控与分析。 8、负责本业务现场风险管理工作的绩效评估。 9、负责辖区内的稽查业务。 10、负责本处人员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及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二十三、机关服务中心行政级别:正处级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生活接待科、物业管理科、科技开发科、生活保障科等6个科室。 主要职责: 1.根据武汉海关工作计划和机关对后勤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及中心承担的具体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决定或报请审定批准中心服务经营工作的各项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完成各项工作。 2.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的非贸易性经济实体的生产经营。 3.负责本中心聘用人员的考核、录用、签订合同、工资奖金标准的制定、发放等人事劳资管理。 4.负责机关车队行政管理,车辆的日常使用、维修保养及总5.执行国家和海关总署的有关法律、法规,对财务进行统计、审核、预决算、会计核算、资金流转及各项财务报表的编制等工作。 6.负责制定总关办公设备年度采购计划及调拨、配置,办公7.负责机关办公用房、生活用房、职工宿舍的物业管理以及机械、空调、水、电、暖、气、卫设施的安装、保养和维修;基建材料的采购、保管和供给。对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审批、施工图审定、施工管理、造价管理和竣工验收。 8.负责全关区各业务现场有关报关数据的计算机预录入工作及科技项目的开发、应用、推广和培训。 9.拟定中心内设机构的设置方案。 1.依法查缉在武汉海关关区内发生的涉税走私犯罪案件和在海关监管区内发生的非涉税走私犯罪案件,依法查处在武汉海关关区内发生的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2.对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侦查、拘留、执行逮捕和预审工作,对侦查终结的走私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3.对不构成走私犯罪的走私行为,构成走私犯罪但依法免予起诉或者免除刑罚的行为,以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审理和行政处罚的执行。 4.接受和办理地方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和烟草专卖等行政执法机关查获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违规等行政违法案件。 5.缉私警察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依照《海关法》、《人民警察法》和《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的规定,可以依法使用警械、武器。 6.依法办理、参与和海关缉私部门有关的申诉、复议(其中行政复议由海关法规部门办理)、诉讼、赔偿;受理检举、控告,对查办情况进行反馈,并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奖励。 7.负责制止在查办走私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生的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和危害缉私人员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对妨害、阻碍海关缉私警察执行公务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对构成其他刑事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8.承办国务院及海关总署,公安部交办的重大走私案件和其他事项。 9.负责反走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以及反走私形势分析。 发展规划近一段时间,我关贯彻总署决策部署、履行把关服务职责的任务非常艰巨。在围绕建设内陆强关的总体要求下,我关作出了以下一些规划: 结合我关实际情况,本届关党组确定我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总体工作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海关关长会议精神,坚持海关工作十六字方针和队伍建设十二字要求,着力加强综合治税,着力推进大监管体系建设,着力深化关警融合,着力创新政治工作,着力改善工作生活条件,进一步优化监管和服务,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履行海关各项职责,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努力建设内陆强关。 一是队伍素质高着眼人尽其职、人尽其责、人尽其才,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驾驭复杂局面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强,广大关员的责任心、工作技能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强,有一批在海关系统叫得响、有实绩、有影响的业务专家,新时期海关精神深入人心,准军事化海关纪律部队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 二是业务质量优着眼提高海关监管整体效能,坚持依法行政,量质并举,整体执法水平和业务管理质量显著提高,执法行为更加统一、规范,业务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更加健全,大监管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各项业务改革顺利推进并取得实质效果,主要业务指标居内陆海关前列,主要考评指标处于优良水平。 三是风险防控准。着眼提高同步防控执法和廉政风险的针对性,切实把风险管理理念、风险处置方法运用到海关业务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分工明确、制度健全、协作顺畅、运转协调”的执法和廉政风险同步防控机制,执法和廉政风险处于明确、可控状态。 四是基层基础实。着眼抓好基层、打牢基础,重点推进内部管理规范化、岗位练兵动态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综合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岗位操作手册和业务标准化体系更加完善,基层基础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机制更加健全,以人为本的关区人文环境更加和谐。 五是社会形象好。着眼改善海关的外在形象,提高海关社会地位,加强对外沟通和宣传,海关监管和服务不断优化,执法效果不断提高,行风满意率保持较高水平,海关促进贸易便利化、维护贸易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更加突出,海关工作得到地方党政、企业以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行政事业性收费关区分布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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