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世宦 |
释义 | 吴世宦(1926.08-1994.10.22),男,中国海南文昌人,“法治系统工程的开拓者”(钱学森语),社会实践法学的推动者,中国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第7届委员会(1988.05-1992.07)委员兼文教科技委员会副主任,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成员,中山大学法律系教授,北京实现者社会系统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统工程专家。 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事,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国际法哲学与社会科学协会会员,欧中法律协会会员,中国系统工程学会社会经济系统工程学会理事,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法理研究会干事,广东省法学会理事兼法理研究会副总干事,“中国领导层系统思维”国际研究计划成员;主要从事法治系统工程、法理学、自然辩证法等领域研究/建模/开发/顾问/策划/教育工作. 曾获中山大学优秀教学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系统工程学会科研成果奖等.1986年被评为“广东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为统一祖国振兴中华服务”的先进个人;《法治系统科学的研究对象、方法和意义》1文获1989年广东省社会科学学术论文3等奖;《及时妥善处理解决阳东县征地问题的建议》、《率先实行“以法治省”试验的建议》均获1993年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参政议政优秀建议奖;1994年荣获中国农工民主党广东省委优秀党员称号;被载入美国《世界名人录》. 简历1947年入上海复旦大学教育系学习,后转入中央大学、中山大学学习法律; 195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律系; 1952-1966年先后在华南农学院、广东林学院、中南林学院(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任团委宣传部长、院刊编辑部总编辑、教员、讲师等; 1980年调到中山大学法律系,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1991年被聘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参事. 主要活动:他从事物理学、自然辩证法、法学教育和法治系统工程等领域的研究、教学,提出了法治系统工程的基本架构和中国社会实践法学理论体系.他响应钱学森1979年关于建立“法治系统工程”的号召,率先从事法治系统工程探索,于1981年发表《建立我国法治系统工程学的浅议》一文;1983年与他人合作发表《电子计算机法律咨询的设想与前景》一文提出了建设法律检索中心的构想,引起各方关注;1984年与钱学森合著《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与现代科学技术》一文[北京:《法制建设》1984年第3期(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914)].20世纪90年代初他针对广东民主法制建设的现状,比较超前地提出了广东应运用法治系统工程“率先实行以法治省试验”的重要建议和系统化构想,引起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广东省委书记谢非的高度重视并立即批示有关部门“指定合适的人牵头研究这方面的问题,广东在法治方面应有所突破”,后将“依法治省”精神吸收进广东省第7届党代会报告,形成了全省上下的共识.20世纪90年代中期作为社会系统工程专家组创始成员指导了在海南省文昌县(市)进行的中国首起全方位社会系统工程实践,取得了显著效益. 主要论著(含合作):专著: 《论法治系统工程》(与钱学森等合作,北京:群众出版社1986年03月第1版); 《法治系统工程学》(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04月第1版,获1988-1989年度广东省自然科学学科优秀学术论文2等奖); 《法治系统工程与法治现代化》(中央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材,与常远等合作,1989); 《法治系统工程学入门》(政法院校试用教材,与杨建广等合作,1991); 《法理学教程》; 《法律常识新编》(与黄文俊合作); 《科学法概论》(合著); 论文:90余篇. 钱学森、吴世宦:《社会主义法制和法治与现代科学技术》,北京:《法制建设》杂志,1984年第3期,第6~13页,“法学论坛”专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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