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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吴江市教育局
释义

吴江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与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合署办公。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教育工作和党建、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全市教育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2、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政策和地方法规,并对落实贯彻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统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事业发展的重点、规模和速度,指导、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并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管理全市社会力量办学的规划、管理、监督、评估工作。

4、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务院批转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教育兴省战略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要求,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教育改革,理顺教育内部同外部的关系,协调全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推进农科教结合。

5、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普通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以及幼儿教育等工作,重点推动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检查和评估,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6、负责每年教育经费计划的建议,管理使用市级教育经费。检查督促各县(市、区)贯彻落实政府教育拨款的增长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要逐步增长,切实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公用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的情况。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

7、主管全市教师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和职务评聘管理工作,并统筹管理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职务制度、表彰奖惩等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大中专、中学后勤社会改革。

8、贯彻落实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文化艺术工作、国防教育等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搞好安定和稳定工作,并协同有关部门治理好校园的周边环境,及时妥善地处理学校的突发性事件。落实和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未成 年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10、负责我市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教育系统出国人员和海外来南平从事教育相关工作人员的有关工作,开展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合作交流。

11、编制教育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全市大中专学校招生、高等及中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中会考的报名、考试、考务等管理工作,并组织指导实施有关规定、办法,负责中等职校会考、毕业生验证工作。

12、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教育人才规划和预测;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3、管理局机关和市直属教育机构、中等职校、中小学校、幼儿园,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干部的选拔、培养、考察、任免和教育管理工作。

14、组织指导直属中专、中小学校开展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并认真抓好学校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统战、工会和共青团工作。

15、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端正办学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及政策。

16、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7、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领导分工

史建荣: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兼管教育督导、财审、干部工作;

俞正荣:

主持局党委全面工作,兼管基本建设、勤工办、教育政策法规、信访、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及老干部工作;

钱晓荣:

分管组织人事、师资队伍建设、外事、机关行政事务、机关效能建设、招考办及教育现代化工作;

沈卫红:

分管党建、宣传、纪检监察、群团及学校德育、关工委工作;

沈正元:

分管小学教育、初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扫盲教育、外来工子弟学校、双语教育、学校科技教育及教育综合改革、教育发展规划、教研教科工作;

顾忆红:

分管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体卫艺、语言文字、社团及妇女、计划生育工作;

徐月新:

负责震泽中学工作;

计志民:

负责监察工作,分管统战工作,协管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

沈法林:

负责教育工会工作,协管招考办、师德师风建设、群团、老干部工作;

王卫明:

负责教育督导、办公室工作,协管党委宣传工作;

孙兵:

负责财审、局机关支部及工会工作,协管财务、基本建设、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庞新华:

负责组织人事、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王剑荣:

协管教育督导、教育发展规划、招生工作;

金文华:

协管党委、群团工作;

汤乃文:

协管财审、基本建设、勤工办工作;

陈维麟: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支部工作,协管人事工作;

董卫国:

协管教育督导、人事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党务、政务、事务。负责拟定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总结;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落实;负责文秘、信息、机要、档案、保卫、保密、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人民来信来访登记、发送、催办、注销等工作;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做好车辆管理、卫生创建和机关大院管理等工作;负责或协助有关科室做好内、外宾的接待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的催办、汇总、答复工作;会同组织人事科做好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外事工作,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及委机关的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福利、机构编制等工作,编制中小学教师需求计划和继续教育规划;拟订中小学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管理建设意见和措施,负责管理权限内干部的培养、考察和任免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非师范类毕业的招聘、吸纳工作;指导学校教职工的聘任工作,受理待聘、待岗人员的托管工作;负责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推荐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奖惩、评优、评先和名教师、特级教师的推荐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体制改革,负责教师离退休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承办干部、人事编制年报和事业单位登记年检工作;负责因公出国人员的报批和因私出国政审材料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三、普通教育科

综合管理本市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特殊教育,下同)工作,参与拟订基础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各镇巩固和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和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工作,参与指导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的常规管理;负责教学计划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学历证件的发证工作;负责中小学教材征订工作;负责实施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的管理工作,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估工作;指导省重点中学、省级示范初中、实验小学、特教示范学校、示范实验幼儿园的创建工作;负责评估确定苏州市级基本现代化示范幼儿园;承办民办中小学和学前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指导中小学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健康、科普、劳技、人口、人防、环保、军训等各种教育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指导、协调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布局调整,校园规划、校舍和教职工住宅建设;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统计,统筹管理市教育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负责管理市财政下达的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和基建经费;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指导、监督、管理市教育费附加,人民教育基金和市教育地方附加费的征收与使用;负责农村成人教育和教师继续教育经费的专项管理,负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的统计和有关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执行情况的监测;负责局机关和学校国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各校财务管理,编制直属学校基建投资计划;指导协调直属单位的基建、维修、校园规划等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预算外收入和校产的定期审计;负责教育费附加、专项经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负责对各校收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离任校长的审计。

五、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统筹协调全市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工作,拟订成职教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成职教的教育教学管理,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评估,指导学生德育工作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协助做好成职教的招生工作;负责成职教的学籍管理;负责全市终身教育实验工作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承办成人中专、高中招生考试考务等工作;承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和评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实用技术、职工岗位培训和技术工人等级培训;归口管理全市计算机和外语等级考试,做好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迎评工作;根据省、市规定标准,评估确定市示范(合格),乡镇成教中心市示范村(厂)成人学校;协调和配合做好成职教合作办学有关事宜;负责成人教育研究会工作,搞好统计年报工作;协助组织人事科管理和培养成职教干部、师资队伍;协助计划与财务(审计)科管好专项经费使用。

另按有关文件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

挂靠机构:吴江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制订教育督导计划和督导方案、标准;组织实施对下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的综合督导和全市的专项教育督导工作,并向市人民政府和市教育局报告、反馈督导情况及建议;指导和参与教育现代化工程的推进与窗口示范学校、模范学校的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教育督导有关事宜。

中国教育工会吴江市委员会。

直属单位

招生办公室

1.贯彻执行省、苏州市招生和自学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法规。研究制定我市高等学校招生、中等学校招生和自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2.研究制定全市招生和自考事业的发展目标;编制全市招生和自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部署、指导全市各学校开展招生工作;部署、指导、检查、督促全市各乡镇自考服务站开展自学考试工作。

4.负责全市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的报名、体检、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中等学校招生的报名、体检、信息采集、填报志愿、考试、评卷、成绩处理、录取等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报名、考试等组织管理工作。

7.负责汇总、审核、公布各类中等学校在我市的招生计划等管理工作。

8.负责对中等学校录取新生的审批工作和执行招生政策情况的审核、监督工作。

9.负责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的审核、报批工作。

10.负责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中等学校招生和自学考试宣传工作。

11.负责全市自学考试社会助学单位的审核、报批和日常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招生、自学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科学研究室

1.制订本市教育科研、发展规划和本市每学期教育科研工作计划。

2.为本市教育局行政决策提供科学研究、论证、参谋和建议等服务,为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科研工作提供指导、检查和考核等服务,为发展和繁荣教育科学服务。、

3.在教育宏观研究、中观研究和微观研究三个层面上促进吴江区域教育发展、各级各类学校发展和教师专业发展。

4.通过在国内各级各类教育报刊上发布本市教育科研成果、吴江教育经验、学校办学经验和教师专业论文等内容进行教育宣传工作,提高吴江教育的知名度。

教育局教研室

1.根据教学需要,研究和贯彻教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学科教学评估等,并制订相应的意见。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2.根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方案和管理法规,研究构建地方素质教育课程体系。坚持统一要求下教材多样化的方针,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意见,组织编写地方、校本教材,组织教材试验工作。

3.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服务于教学的教研活动,提供有关的教育教学资料,统筹领导各科中心组、教研组等工作。总结推广教学经验,提供服务,推动教学改革。

4.组织研究教学评价,制订综合性多元评价标准和方法。监控学校的教学质量,组织教学全过程的质量分析、研究和反馈,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本地区学校的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范。

5.密切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共同抓好中小学、职业学校和成人教育学校教师管理、教育教学管理等内部管理工作。发现、培养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建设一支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骨干教师队伍。

勤工俭学装备管理办公室

1.依据国家和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方针政策及其对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要求,制定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规划和实施计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活动。

2.负责对农村学校劳动实践场所建设的指导,使之成为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劳动技能和创新精神,为“三农”服务,以及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载体。

3.负责对专项经费的分配、管理和监督使用。

4.教育市场的规范和管理,构建服务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保障体系,维护学校师生的正当权益。

5.负责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及其管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学校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6.负责勤工俭学的研究和政策宣传,总结、交流、推广勤工俭学典型经验。

7.负责指导、协调勤工俭学专业委员会的工作。

负责勤工俭学统计分析及提供决策依据等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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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10: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