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吴博夫 |
释义 | 人物简介吴博夫,又名吴鼎,1906年8月生,湖南省湘阴县人。兄弟姐妹六人,其为长兄。八岁读私塾,1922年长沙雅礼中学毕业,1928年北京交通大学铁路管理专业毕业,精通英语。 人物经历吴博夫大学毕业后在武昌湘鄂铁路局实习,后曾在南京二十二师补充团、第一师政治部、四十四军政治部分别担任上尉、少校、中校秘书,长沙独立十九师政训处任中校处长,兼湖南感化院教育科主任,河南潢州三十一师宣传处任科长,湖北黄安六十九师宣传处任训练员。 主要功绩1932年11月吴博夫于国民党中央军校高教班受训,毕业分配至河北蓟县八十四师。不久回长沙,历任湖南省政府参议、省清乡司令部中校副官、保安十一团上校团长、长沙学生集训总队政治教官等数职。1935年11月调南京任京沪警备司令部上校秘书。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在湖南衡山任保安处上校主任兼政训股长、学生集训总队上校组长,不久辗转山西平陆、河南洛阳、四川潼南等地,先后任国民党独立四十六旅、一九六师、七十六军、七十一军、十五补训处政治部等部上校主任。1942年7月抽调至中国抗日远征军第九集团第六军特别党部任少将执行委员兼书记长赴缅甸战场,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中国远征军缅北战役,同年底回云南文山第九集团军特别党部,获国民党政府颁发的印缅战役奖章。翌年底在国民党中央训练团党政班、国民党军委会政治部政工班高级组受训。抗战胜利后,跟随陈明仁驻四平,先后担任七十一军政治部少将主任、七十一军新闻处处长、大众日报社社长等职,后调任南京国防部新闻局、青岛十一绥靖区政工处、武汉警备司令部、二十九军政工处等部任少将处长、少将高参。1949年初回湖南,任第一兵团政工处少将处长,兼任长沙警备司令部政工处少将高参,同年8月兼任长沙市市长。 1949年8月4日,程潜、陈明仁在湖南率部签署起义通电。起义前夕,吴博夫按陈明仁的指令,暗中多次找一〇〇军军长杜鼎、七十一军军长彭鳄做策反工作,起义后发动和联合长沙各界组织自卫团体,对维持市区秩序,保护市内文物、档案、人民财产、武器弹药和政府机关等做了一些有益的工作。 起义后吴博夫任中国国民党人民解放军第一兵团少将高参,1950年6月任湖南省人民军政委员会参议室参议,1955年任湖南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1959年判处无期徒刑,1975年12月释放。1981年6月安排为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秘书。任省参事室秘书后,虽长期身患重病行动困难,但仍然关心国家大事和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宣传对台政策,为祖国统一大业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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