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乌尔纳木法典 |
释义 | 简介《乌尔纳木法典》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早于《汉谟拉比法典》)。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前2006年),创始人乌尔纳木(约公元前2113~前2096年在位)建立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度,总揽全国大权。统一两河流域的法律,适应奴隶制的发展和奴隶主镇压奴隶反抗的需要,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他下令用苏美尔文写成了一部适用于乌尔全境的法典,这便是《乌尔纳木法典》。 《乌尔纳姆法典》是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它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约公元前2113-2006年)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它适应奴隶制的发展,主要用来保护奴隶占有和私有制经济,镇压奴隶和贫民的反抗。这部法典大部损坏,只剩残片。 这法典包括序言和正文29条(传下来的只有23条)两大部分,没有结语,主要涉及政治、宗教和法律等方面。序言宣称,是神授予乌尔纳木统治权力,乌尔纳木在人世间的行为是按照神意,确立「正义」和「社会秩序」,并列举了他在保护贫弱、抑制豪强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现已发现的最早抄本大约是巴比伦时代的,但大部分已毁损,仅存几条残片。从破损较严重的法典残片看,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对奴隶制度、婚姻、家庭、继承、刑罚等方面的规定。如:将逃亡奴隶捉回的奴隶主要给捕捉者适当的报酬;伤害他人的身世要处以酷刑并罚款;禁止行巫术;破坏他人耕地者要支付食物赔偿;女奴对女主人不敬则予体罚。妇女在家庭中地位低下,如犯通奸罪则处死等等。这些条文充分表明了当时立法已采用罚金赔款等方式逐步取代同态复仇。 《乌尔纳木法典》无论在内容上或形式上,都有创新之处,在西亚地区占有重要的地位,对後来两河流域各国制定的法典影响颇大。 历史来源乌尔纳姆(Ur-Nammu)约公元前2113年-公元前2096年在位阿卡德王国灭亡后,蛮族库提人统治苏美尔地区,虽然其间有些苏美尔城邦保持着相对的独立和繁荣。 公元前2120年,渔夫出身的乌鲁克人乌图赫加尔起兵自立为乌鲁克王,并且打败了库提人,俘获了库提人的末代国王梯里根(Tiriga),乌图赫加尔占领乌尔后任命乌尔纳姆治理乌尔。乌图赫加尔与乌尔纳姆的关系现在仍是史学界研究的课题,一说乌尔纳姆是乌图赫加尔的弟弟,另一说乌尔纳姆则是乌图赫加尔的女婿。但可能在乌图赫加尔尚在世时,乌尔纳姆就已经与他反目为仇,不臣服于他了。约公元前2112年,乌图赫加尔死于一场意外(或者可能是阴谋)。此后乌尔纳姆南征北战,继阿卡德王国以后,统一整个美索不达米亚,建立起了强大的中央集权制王朝。(另一强大的苏美城邦拉格什于约公元前2110年被征服)乌尔纳姆留给后人一部《乌尔纳姆法典》,今天考古所得的只是这部法典的一小部分。《乌尔纳姆法典》是部成熟的法律,苏美尔文明的法制体系已经经历了很长时间的发展。虽然如此,《乌尔纳姆法典》但仍然可视为人类文明史上现存的最早的成文法。 乌尔纳姆在位期间在全国各地大兴土木,其中,位于乌尔的巨大神庙至今仍可供人凭吊。 乌尔纳姆开始使用了“苏美尔和阿卡德之王,四方之王”的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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