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我想要知道为什么 |
释义 | 作者简介舍伍德,安德森(1876一1941),出生于俄亥俄州康登市,父亲是流浪汉,善于讲故事。很象在安德森小说里出现过的那类人。安德森受正规教育不多,当过俄亥俄州一个小镇里的颜料厂的经理、后弃商从事写作,和德莱塞以及在巴黎的美国现代派往来。他的代表作是短篇小说合集《俄亥俄州温斯堡镇》(1919)和《鸡蛋的胜利》(1921)。他擅长于写小镇居民的寂寞与失意,以及天真的孩子在接触成人世界时的幻灭感,公认为短篇小说中的能手。福克纳曾说:“舍伍德·安德森是我们这一代美国作家和我们的后继者将传下去的传统的父亲。”可见其影响之大。 作品介绍《我想要知道为什么》通过一个孩子的眼睛看成人世界,这是别人也用过的手法;安德生的特点在于:他写的是个典型的美国小市镇的孩子,还没有沾染上大城市的坏习气。这孩子爱马,感到没有东西象马“那样漂亮,那样洁净,浑身是劲,老实可靠了。”他爱黑人,因为“他们对孩子比白人更讲公道。”这些也就是他的好坏标准。他所神往的是一个开阔的。洁净的、有泥土和青草气味的世界,其中的人是诚实、有感情而又麻利能干的。他以为在一位驯马的教练身上看到了这样的人,因此一旦发现这位教练在他所亲手训练的“一道光”这匹勇敢、洁净、美丽的马赢得比赛胜利之后,居然跑到一个“气味难闻、讲话下流”的地方去同“既不好看也不值得接近”的坏女人鬼混,他的心灵也就受到了特别大的打击。这是他同社会罪恶的第一次接触,而这一来什么都变了。“在跑马场上.空气的味道不那么正了,闻起来也不那么香了”实际上,原先这孩子的天真想法是同现实生活相差很远的,成人所关心的赛马是赌博,马只是赢钱的工具。 评价小说的写法有马克·吐温的明显影响——通篇是一个孩子讲的话,语言也是纯朴口语体,然而某些叙述——例如“他们不愿自己的孩子受着赌徒们言谈的熏陶,整天想这类事,也许还会沉溺于这种勾当”--就超出孩子的水平,至于那些对马的品质所加的过多的形容词,也看得出这是作家故意要拿马作为一种“象征”这充分明:美国短篇小说已经开始进入海明威和福克纳的时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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