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文莱伊斯兰教 |
释义 | 简介文莱原名文莱素丹国。1984年独立后,改称文莱达鲁萨兰国。达鲁萨兰意为“和平之邦”。中国史籍称渤泥国。位于东南亚加里曼丹岛北部,北临南海,东西南三面与马来西亚沙捞越州毗邻,并被分隔为不相连的两部分。面积为5765平方公里。人口25、万(1989)。民族有马来人占65.2%,华人占20.4%,其他土著占7.9%,印度人占3.1%。穆斯林占总人数的60%以上,其他信奉佛教、基督教、拜物教等。伊斯兰教为国教。马来语为国语,通用英语和华语。首都为斯里巴加湾市。 历史文莱自古由土著酋长统治。9世纪被苏门答腊室利佛逝王国征服,后又恢复独立。14世纪末,被爪哇的麻喏巴歇王国占领,沦为附属国,居民多信佛教。此间,来自印度、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已在沿海地区进行贸易。15世纪初马六甲素丹国兴起后,文莱依附该国,伊斯兰教传教师和商人将伊斯兰教传入,一些贵族和商人多改奉伊斯兰教。15世纪中叶,该国国王已改奉伊斯兰教,国王改称素丹,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素丹国,并宣布脱离马六甲国而独立。素丹为宗教和行政领袖,宫廷设枢密院和4位大臣,协助素丹处理政务。素丹推行伊斯兰教法,设立教法官,建清真寺和宗教学校,传播伊斯兰文化。16世纪初,在第五世素丹博尔基亚执政时,国势昌盛,经济发展,伊斯兰教文化得到广泛传播。版图除加里曼丹岛外,还占领了苏禄群岛,并远征爪哇、马六甲、吕宋等地。史称“黄金时代”。16世纪末,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方殖民主义相继入侵,国土屡被分割,加之王室内讧,国势转衰。1888年沦为英国保护国,后文莱的素丹继任,内政、外交、国防大权均由殖民当局决定。1941年被日本占领。1946年再度沦为英国保护国。1984年1月文莱宣布完全独立。 发展文莱宪法规定,伊斯兰教为国教,实行君主立宪制,素丹为国家元首,拥有行政权。规定在进行现代化建设的同时必须保持伊斯兰教原则。伊斯兰教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素丹下设由伊斯兰教高级学者组成的宗教理事会,协助素丹领导宗教。政府为清真寺、宗教学校和印刷出版伊斯兰经籍设有宗教基金。全国设有伊斯兰教法院,处理宗教和民事诉讼。政府的高级官员大多由穆斯林担任。设有几所宗教学校,培养教职人员,并派留学生到马来、印尼、巴基斯坦、埃及等国家的宗教大学学习。注意加强同世界伊斯兰国家的友好联系。文莱穆斯林属逊尼派,奉行哈乃斐法学派教法。并派出代表参加世界伊斯兰组织召开的会议,为“伊斯兰世界联盟”和“伊斯兰发展银行”组织的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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