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文化控制论 |
释义 | 文化控制论也称作文化的“定义-控制”体系,它是王洋所著的《伦理结构、尊卑与社会生产》一书中首先提出的。文化控制论为尊卑引入现有学术系统提供了一个分析工具。 书中认为,文化是一个通过定义人来控制人的体系。人类社会需要有意识地自我控制,这是人与动物的区别。 什么决定人的命运,什么就能控制人的行为和思想,什么就和人产生尊卑。中西方的先民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构成了两种文化的分野,他们得出的结论分别是“人”和“神”,由此文化形成了两种控制人的基本方式:一种是通过人自身,一种是通过神。通过人来控制人的文化叫做伦理文化,譬如:中国儒家文化;通过神来控制人的文化叫做宗教文化,譬如:西方基督教文化。 这两种文化分别以“人”和“神”为原点定义形成一系列诸如:价值观、信念、心态、规范和制度、智慧类型、审美等社会共同意识,从而形成对人思想和行为的控制。主观的文化反映于客观的物体、行为上时,构成了文化表象,它可被人感知,如:艺术、风俗、仪式、代表人物等。同一个行为,在不同的文化中被定义的过程和结果是有差异的,有时会导致人们对它的态度截然相反。 总的来说,文化定义了与人相关的四大方面内容:世界观、人生观、人与人关系和性观念,即文化四要件。任何民族或者文明,无论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水平,它的文化都会对这四要件做出回答,只不过认识的层次和基调不同罢了。一种文化对某种事物的基本看法有时可以分解还原为对这四大要件的态度,所以该书也把它们看作衡量某种事物在某特定文化体系中被定义的四个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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