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 |
释义 | 简介温州大学法政学院于2005年1月,由原温州师范学院法政学院与原温州大学社会科学部整合而成。学院现有教职工69人,专任教师64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6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0余人,设有哲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德育等五个教研室。学院现有法学、社会工作和行政管理三个非师范本科专业和思想政治教育一个师范本科专业,另开外开设了法学、社会工作两个双专业和行政管理学等三个辅修专业,现有本科在校生600余人。 概况学院教风严谨、学术氛围浓厚。各教师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教学手段及教材改革等方面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多位教师被评为温师院“教坛名师”。近年来学院教师承担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市级科研项目,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出版各种著作、教材20余部。学院学风优良,学习气氛浓厚。已为温州地区的教育、经济和社会发展输送了大批优秀的人才,多位教师有指导考研的丰富经验,近年来共有十多个学生考取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国内知名院校。学院注重专业技能培养,学生实践活动丰富多彩。各专业都安排了为期较长的社会调查和实践,每年的毕业实践活动都取得很大成绩。02、03级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进行的多次社会调查和社区实践活动取得了颇为丰硕的成果,目前已编有四本调查集,其中多篇文章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由我院学生负责的社会与经济发展调查队曾组织多项规模较大的社会调查活动,取得较好的成效,有多篇调查报告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为了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学院邀请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等与我院专业相关的各大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建了“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建立了社会工作实验室、模拟法庭及多个社会实践基地。 机构行政机构院领导 方益权蔡克骄姚周辉钭晓东严玲红任映红 办公室 何婷英陈静 教学科 刘雪梅罗冰翁凡亚 学生科 杨振海孙德升孙慧林丽丽 其他机构学位评定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 教学委员会 领导校长方益权,1971年5月生,浙江丽水人。教授,硕士生导师,温州大学法政学院院长,温州大学教育法学研究所所长。曾在浙江大学法学院、复旦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等研读。浙江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优秀共产党员、省“三育人”先进个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培养人选,省十大中青年法学专家,温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市跨世纪551人才第一层次培养人选,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市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市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群英勋章获得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省法学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出版了国内第一部校园侵权类学术专著《学生伤害事故赔偿》。2008年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校园侵权法律问题研究》,引起了教育法学界、教育界极大关注,被认为是迄今国内系统、深入地研究校园侵权法律问题最重要的一部专著。《中国教育报》2008年12月11日以《法律教育专家方益权解析:校园侵权巨额赔偿伤害了谁》为标题整版介绍本书及本书部分内容;《光明日报》2009年1月7日以《为了悲剧不再重演》为标题刊登本书的书评文章;《法制日报》2009年2月25日以《和谐校园建设的法律指南》为标题刊登本书的书评文章;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教育评论》2008年第5期刊登了本书的内容介绍和述评。 科研成果获全国高等学校优秀论文三等奖一次,司法部科研成果二等奖一次,省社联青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一次,省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三次,省高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五次等。主持和主要参与完成各级科研项目二十余项,负责省精品课程《民法》的建设,主持省新世纪教改一类项目1项。在《教育研究》、《政法论坛》、《法学家》等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70余篇,其中属国家核心期刊的50余篇。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民商法学》等全文复印20篇次。 主要从事民法学、教育法学教学研究工作。 书记蔡克骄,教授,硕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中山大学,现任温州大学法政学院书记。 承担《中国法制史》、《中国传统文化》、《瓯越文化史》等多门课程的教学。 主要从事史学理论与史学史、地方史的研究。先后在《史学理论研究》、《近代史研究》、《复旦学报》、《史学史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五十多篇,其中多篇文章由人大复印资料中心全文转载。著作有《瓯越文化史》、《温州:敢为人先民本和谐》等,整理点校温州地方文献多种,主编《温州发展论丛》、《浙江史学论丛》等。曾多次获浙江省和温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温州市551人才(第一层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学科组专家。 社会兼职有:浙江省历史学会副会长、温州历史学会会长、温州市世界温州人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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