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魏人钻火 |
释义 | 原文:魏人夜暴疾,命门人钻火。是夕阴螟,不得刀与石。督近颇急。门人忿然曰:“君责人亦大无理。今暗漆,何以不把火照我,当得觅钻火具,然后易得耳。”魏人曰:“我有火,何更欲尔照!”孔文举闻之,曰:“责人当以其方也。” 译文:有个魏国人突然生病,就叫佣仆生火。但天太黑了,主人又逼得急。佣仆生气地说,“你责备人也太无理了,现在天黑漆漆的,你为什么不用火照着我,让我能快点找到生火的工具,这样就好办了。”魏国人说:“如果我有火,为何要你另外再生火?”孔融听说后,说:“责备人也应有适当的理由。” 出处:《太平广记》 注释: 1.暴疾:突然生病。 2.钻火:打火。 3.得:能够。 4.更:另外。 5.方:正当的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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