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委托加工产品 |
释义 | 定义第一,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第二,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才属于委托加工产品。 操作流程委托方会计处理:1、发出委托加工产品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库存商品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普通发票不做此科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3、收回委托加工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4、销售加工产品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结转加工产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受托方会计处理: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发生相关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受托方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4、受托方上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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