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7·21湖北武汉公交车撞梁事故 |
释义 | 2011年7月21日上午9时30分左右,武汉市一辆509路双层公共汽车行至百步亭花园路口处铁路桥时,与铁路桥限高梁相撞。该事故造成10名乘客受伤,汽车车体受损。 详情武汉市公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宣传教育处处长陈骥介绍,9时30分左右,公汽一公司的23岁驾驶员连磊驾驶鄂AA1639号509路双层公汽,沿解放大道东向西行驶至百步亭花园路口处铁路桥下,因其估计不足,导致公汽直接撞上铁路桥限高梁。车内10名乘客受伤,其中8人已先后自行离开医院。乘客龙中梅、付晓春轻伤,经检查为软组织损伤,并无大碍。 交管部门介绍,当时这辆双层公交车沿解放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百步亭花园路口处铁路桥下,前方车辆行驶缓慢,司机驾车右拐,驶入桥侧辅道,结果撞上限高梁。 交警介绍,该铁路桥中间主道与右侧辅道的高度差将近1米,主道的限高为4.3米,而一旁的辅道限高为3.7米。这辆双层公交车净高为4.1米。 伤情据赶赴现场处置的武汉市消防大队江岸中队介绍,该铁路桥下穿涵洞有并行的两个通道,一高一低,低通道限高4.3米,高通道限高3.7米,而该公交高4米左右,走的是限高3.7米道,由于速度较快,通道上方横架的限高梁将公交车上层的大部分车顶刮掉了。车内10名乘客受伤被紧急送往医院。其中2人轻伤住院观察,其余8人仅软组织损伤,已先后自行离开医院。 据了解,司机连某(男 23岁)系武汉公汽一公司驾驶员。21日是公司在其两月没驾驶双层公汽后首次调度其驾驶双层公汽,驾驶车牌为“鄂AA1639”双层公汽沿解放大道东向西行驶至百步亭花园路口处铁路桥下发生意外。如果该公交走下道,即限高4.3米道是能安全通过的。 处理事故发生后,江岸交警在接警8分钟内便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员,疏导交通,勘查事故现场,进行事故发生原因调查和做好善后工作。 交警调查称,司机连某23岁,驾龄3年,昨日是公司首次调度他驾驶双层公汽。事故原因是对限高梁估计不足,操作不当。交管部门决定对连某行政拘留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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