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韦逢甲 |
释义 | 韦逢甲,男,字毓春。山东齐河县桑梓店镇三官庙人。道光十六年进士。历署浙江宣平(今浙江省丽水县,位青田县西北)、余杭(今余杭县,位杭州市东北)、浦江等地知县。 中文名:韦逢甲 别名:字毓春 国籍:中国清朝 出生日期:1796年 逝世日期:1842年 职业:官员 韦逢甲 (1796—1842) 字毓春。山东齐河县桑梓店镇三官庙人。道光十六年进士。历署浙江宣平(今浙江省丽水县,位青田县西北)、余杭(今余杭县,位杭州市东北)、浦江等地知县。 1840年(道光二十年),英国侵略军屡扰宁波海面,并以弋船30艘进犯乍浦,清外海水师势弱不敌,清廷决定改水师为陆师,令各疆臣专防内地。1841年(宣宗道光二十一年)被调往镇海(今浙江省镇海县,位宁波市东北滨海)督铸大炮,团练乡勇。旋署乍浦同知,办理防务。 他仿效定海土堡之法,命凡近海村落,修筑土堡,互相联络,招募乡勇,加紧训练。1842年(道光二十二年) 5月18日,英国侵略军再犯乍浦,驻防军皆溃。韦逢甲奋勇当先,率乡勇抵御,激战中左胁中炮牺牲。清廷追封他为朝议大夫,入祀昭忠祠,世袭云骑尉之职。御赐匾额两块,一曰“守土为法”,一曰“永垂为鉴”。归葬故里。副都统长喜、佐领隆福等同时殉难。韦逢甲事迹已被编入《中国历代名人辞典》和《清史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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