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威海刺参 |
释义 | “威海刺参”地理标志商标,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专用权期限为2009年2月14日至2019年2月13日,并同时获准“中国地理标志”使用权。该商标是我市第二件用威海市行政区域名称和产品通用名称注册的证明类商标,也是国家首批核准的海洋动物类地理标志商标。该商标的成功注册,为我市地方特色产品的发展再添金字招牌,标志着我市海参的优良品质和良好声誉得到了国家权威部门的认可,获得了通向国内外市场新的身份认证,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地方品牌。该两项知识产权的获得和使用,必将为我市海参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品牌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 “威海刺参”地理标志商标,是由威海市政府授权,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从商标的设计论证到申请材料的准备、国家商标局的核准注册,共用了两年的时间。在商标的注册过程中,得到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小企业局、海洋与渔业局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致使该商标在较短时间顺利通过国家商标局的注册程序。 “威海刺参”产品产地范围为威海市辖区内的浅海海域及沿岸人造池塘,具体分布在环翠区、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各沿海海区。该商标首期使用品种限定为鲜活刺参、液体海参 、淡干刺参、高压刺参、即食刺参,其产品品质限定为中、高档产品。 “威海刺参”已成为具有特定产地范围、特定产品品质的商品名称,用于证明我市的中、高档刺参产品。“威海刺参”地理标志商标所有权归威海市海参产业协会,凡威海市区域内的海参养殖、加工、经销企业,均可申请使用,并同时获准“中国地理标志”标识的使用权。 近几年,威海海参企业在品牌运作方面极为抢眼:2008年,威海海参成功获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2009年,威海海参又成功注册地理标志商标,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审批批准,威海海参成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11年年初,由农业部主办的首届中国农产品品牌大会发布了《2010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报告》,“威海海参”品牌价值获评近50亿元,是唯一一入选的山东品牌,也是全国范围内唯唯一入选的海产品,除此之外,“好人好海好海参--威海海参”品牌广告语在央视的热播以及好当家、宫品海参等十家海参品牌登陆京沪高铁的举措,进一步提升了威海海参的品牌知名度……在政府与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威海海参的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正节节攀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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