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绍沂 |
释义 | 王绍沂(1866~1934)字肖曾,号梅丞,福建省永泰县丹云乡赤岸村人。光绪廿八年(1902年),慈禧70“万寿”开恩科,绍沂中第一百二十八名举人。他在《乡捷闻报》诗中说:“君恩倘不开双榜,仍落孙山第一人”(旧制本省举人名额为127名,恩科加额)。旋即参加河工考勤,取得存记知事修用资历。 他终身执教,先后达30余年,在本村文山下左屋,横楼厝,寨仑,后山垄等处设窝梅第一、二、三、四斋,县城水门兜设窝梅第六斋,台口桥头设窝梅第七斋,葛岭花厅侯氏厝设余不及斋,还在福州潭尾街永福会馆办过启蒙学塾,在县城设补蕉山馆和呻虫书室、雏声学舍、格致国文补习所。县内许多名人学者多出其门下。 民国6年(1917年)5月,应县知事聘请,纂修《永泰县志》。时南北军阀混战,三移修志场所,持之以恒,三年而成。民国10年与校订黄廷弼同获段祺瑞政府颁给的二等嘉禾勋章各一面及奖状各一张。著有《呻虫瘵血》诗集五卷、《梅岩胜景写照》、《中医临诊辩证概要》等书,并续修《方广岩志》等。 民国23年(1934年)6月21日,因事赴县,在距乡5里的帮崎岭,遭匪徒狙击身亡,时年69岁。噩耗传来,前永泰县长黄承潮及在榕生徒于福州潭尾街永福会馆举行追悼会,绅士周蝶园、何兆馨、黄廷弼及其在永生徒于县城举行追悼会。乡人感其修志与施教之功,于遇害路旁镌刻“永泰县志总修纂王绍沂在此遇害”石碑,并建“冤沂亭”以资纪念。1980年重修亭墙,省政协副主席魏金水撰写碑文,亭中还残存前省长萨镇冰挽章笔迹。亭下有其子燧耕刻“击剑愤涂”四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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