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仁财 |
释义 | 简介王仁财,男,49岁,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党总支书记。王仁财自1993年底担任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在经济建设的实践中,开拓创新,充分发挥区位和资源优势,积极带领全村党员干部群众发展经济,使打拉腰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迅猛发展,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全村社会总产值达到2.7亿元,集体经济纯收入180多万元,人均收入达到5300元。村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文明村、安全文明村、文化先进村;村党总支荣获省“五个好”村组织标兵,大连市先进党总支等荣誉。连续三届被评为大连市劳动模范,并荣获首届庄河市特等劳动模范荣誉。 假面王仁财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十多项规章制度。为把制度落实好,他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工作,例如,为落实好村屯事务公开制度,在村委会门前建起了高标准白钢橱窗,把村务公开出去,让村民醒目可见,又把村、屯收支帐打印成册送到文化中心户,接受群众监督,避免制度流于形式。王仁财十分重视坚持民主决策制度,凡村重大决策都反复征求党员干部和村民代表意见,从不搞暗箱操作。对班子成员明确分工,责任清楚,工作上密切配合,每个人都独当一面,创造性开展工作。治保会尽职尽责,发放治安保卫联系卡,走屯串户,调解民事,保持全村连续十八年无上访,村调委会被司法部评为标兵调委会。 王仁财重视培养后备干部,在现任村干部和企业中,选拔了4名素质好、有潜力的年轻人作为村后备干部培养,其中1人被选拔为“一村一名大学生”,送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培养,毕业后安排在村任挂职副书记;另3人由村出资送到市委党校经济管理业余大专班学习,现已毕业。由于他和一班人做到了工作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廉洁奉公,注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威信。他从抓党员教育入手:一是舍得投入。先后投入20多万元,加强党员活动室标准化建设,更换了桌椅;重新制作了格式化图板;对一些较高的荣誉牌匾、锦旗,翻拍成照片以光荣榜图板形式挂在墙上,那些实际牌匾、锦旗集中放在荣誉室中。还在二楼装修了一个图书阅览室,购买了部分图书,满足党员需要,为党员创造了较好的学习空间和条件。二是规定党员干部的学习与报酬和评选先进挂钩。这些灵活多样的教育活动,在党员中经常开展,逐步解决了党员理想信念问题,牢固树立起宗旨意识,尤其通过“三个代表”学教和先进性教育活动,党员的理念又有新的升华,他们自觉纠正联产承包、分田到户后,认为党员没有发挥作用的空间和条件,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的片面认识。 巨贪2011年12月21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王仁财死刑,与挪用公款、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个罪名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7月至2009年10月,王仁财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伙同魏军等人采取伪造转让协议、虚报饲养貂数等手段,贪污国家土地补偿款、貂款9000余万元,挪用征地补偿款15万元。 另查,自1993年王仁财担任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书记以来,先后将其亲属魏军及本村数名村民网络到自己身边,形成了以王仁财为组织者、领导者,以魏军等人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故意伤害、挪用资金、故意毁坏财物、非法采矿、寻衅滋事、虚报注册资本等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经济生活和社会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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