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嘉梅命案 |
释义 | 概述王嘉梅命案,发生于2008年4月27日的香港,死者王嘉梅相信被人杀害后被残忍肢解,并流传著部分人骨被混入街市的肉档出售的说法。事件在香港引起很大轰动。 死者王嘉梅王嘉梅(1992年—2008年),出生于中国湖南省,1994年王母改嫁港人,2005年嘉梅移民来香港,居住在大埔太和邨,就读大埔三育中学,原本品学兼优。王与继父不和,又疑她不想母亲靠拾荒维生,故主动于2008年1月就读中三期间辍学求职养家。 嘉梅的姐姐称她个性固执,与同学关系较差,又指遭师长针对。但有不少校外朋友,平时也喜欢网上交友,喜欢结交年纪大的对象。 据《明报》报道,王嘉梅很有可能因为欠债50,000港元而在网上援助交际讨论区中以“KIMI”名义兜搭嫖客进行援助交际,当中并上载自拍的性感照,标价1,500至2,600元为嫖客提供不同性服务。其帖子在讨论区中引起广泛关注,甚至有人指已经找过KIMI作性交易。 王嘉梅于2008年4月27日失踪,4月29日王的家人报案。尽管尸体还没有找到,但一般相信她已经遇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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