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红岩 |
释义 | 内蒙古大学教授人物简介王红岩,教授。1943年1月生,河南省沈丘县人。1967年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后先到部队锻炼,后叉在内蒙古师大附中、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1981年调至内蒙古大学法律系任教至今。 曾任职务历任内蒙古师大附中团委副书记、内大法律系副主任、党总支委员、程序法教研室主任等职。现为内大法律系民商法硕士生导师、内蒙古大学司法研究所名誉所长,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司法行政文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理事、内蒙古法学会诉讼法司法文书研究会理事长、内蒙古大学高等教育研究会理事,呼和浩特市第十届人大代表及其常委会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个人著作主编《法盲的悲剧》、《人民调解通论》、《论据学》、《挑战与对策》,合著《民事诉讼法学新论》等书共20部,在《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现代法学》、《内蒙古大学学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30余篇。《试论推选代表人制度》、《论人民调解的法制与道德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分别获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和优秀奖,《论发展民族教育的高教立法问题》获内蒙古教育厅全区首届民族教育优秀论文及科研成果一等奖。另有《论人权的民事诉讼法律保障》、《仲裁文书探析》、《论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认证制度》、《证据学》等12项成果获学会奖。《论人民调解的法制与道德规范相结合的原则》一文被收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库》,《行政诉讼第三人探析》及《论我国人权的民事诉讼法律保障》二篇论文被收入《走向21世纪的中国——中国改革与发展文鉴》,《调审分立初探》一文被收入《中国跨世纪改革发展文献》,《仲裁文书探析》一文被收入《中国“九五”科学研究成果选》。其传略被收入《当代中青年社会科学家辞典》、《世界名人录》中国卷。 中共渭南市纪委常委王红岩,男,汉族,1963年11月生,陕西蒲城人。1986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现任渭南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1979年9月1992年3月先后在白水县人劳局、县委办、组织部工作; 1992年3月至1993年2月任渭南地区监察局副科监察员、正科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 1993年2月至2003年7月任中共渭南市纪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2003年7月至2005年9月任中共渭南市纪委常委、办公室主任; 2005年9月至今任中共渭南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其间: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参加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研究生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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