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德才 |
释义 | 1、罪犯王德才人物简介王德才,原山东德州市财政局原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1年4月7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德才职务犯罪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被告人王德才犯受贿罪、贪污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据调查,王德才受贿价值达1128万、贪污35万,这也是德州市历史上涉案标的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相关案情经查明,自1998年至2010年4月,被告人王德才利用担任德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德州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为少数房地产企业土地低价竞拍、减免开发配套费、借贷和拆借资金,为一些县市区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争取省市企业扶助引导资金、返还土地出让金、提供贷款担保、拨付城建工程款、社保专项资金、预算外资金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贿赂,合计人民币1128.47万元。案发后,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 法院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德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非法收受、索要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其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贪污罪。因其具有索贿情节,故对其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归案后又能坦白交待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并所犯贪污罪系自首,且案发前退还部分赃款,案发后赃款、赃物全部被追缴,对其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以上情节,遂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宣判完毕后,王德才口头表示服判、不上诉。 2、南京工业大学教授王德才人物介绍王德才,1965年9月生,南京工业大学药学院教授、药物研究所所长。 主要教学和研究方向制药工艺学、有机化学、药物合成反应、药物化学、高等药物化学、新药研究与开发。 具有代表性的论文1. 中国药物化学杂志 1994, 4(4):289-291 2. 化学世界 1998,39(4):182-184 3. 中国医药工业杂志 1998,29(11):517-8 4. Planta Media 1999,65(1): 92-3 主要成果和获奖项目来氟米特获国家一类新药证书;苄达赖氨酸、吗氯贝胺、那格列奈、替米沙坦等获国家二类新药生产证书;右旋布洛芬获国家四类新药生产证书;培美曲塞二钠等获国家3.1项新药临床研究批件;另有几个国家3.1项新药已报SFDA注册受理,另有几个新药正在研制、报批过程中。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的五妙水仙膏研究获1988年比利时布鲁塞尔国际博览会金奖。 3、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德才,男,汉族,1954年11月生,湖北沙洋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1981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荆门县后港公社乔姆管理区副主任,荆门县后港公社团委书记,荆门县毛李公社鲁店党总支副书记,荆门县毛李公社毛李党总支书记,荆门市毛李区公所毛李镇党委书记,荆门市毛李区公所区长,荆门市毛李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荆门市毛李镇党委书记,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现任荆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是荆门市第三、五届人大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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