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王秉鉴 |
释义 | 简介王秉鉴 [明]号冰壶,扶风(今陕西扶风)人。天启五年(1625)进士。 任职仕至山西宪副。 特长写葡萄奇拙如草书,时称杰作,《无声诗史》。 王秉鉴画葡萄的藤蔓,像写草字一样,用手指沾墨来点缀葡萄累累垂垂的果实,好像含露欲滴。 渎职剿贼不力,本应充军,但被赦为赎罪。 崇祯元年,四方盗贼蜂起,江西独无重兵,学龙以为言,诏增置千人。讨平都昌、萍乡诸盗,合闽兵击破封山妖贼张普薇等,贼遂殄灭。 十七年五月,福王立于南京,召(学龙)拜兵部左侍郎。十月擢刑部尚书。时方治从贼之狱,仿唐制六等定罪。学龙议定,以十二月上之: 其一等应磔者:吏部员外郎宋企郊,举人牛金星,平阳知府张嶙然,太仆少卿曹钦程,御史李振声、喻上猷,山西提学参议黎志升,陕西左布政使陆之祺,兵科给事中高翔汉,潼关道佥事杨王休,翰林院检讨刘世芳十一人也。 二等应斩秋决者:刑科给事中光时亨,河南提学佥事巩焴,庶吉士周锺,兵部主事方允昌四人也。 三等应绞拟赎者:翰林修撰兼户、兵二科都给事中陈名复,户科给事中杨枝起、廖国遴,襄阳知府王承曾,天津兵备副使原毓宗,庶吉士何胤光,少詹事项煜七人也。 四等应戍拟赎者:礼部主事王孙蕙,翰林院检讨梁兆阳,大理寺正钱位坤,总督侍郎侯恂,山西副使王秉鉴,御史陈羽白、裴希度、张懋爵,礼部郎中刘大巩,吏部员外郎郭万象,给事中申芝芳、金汝砺,举人吴达,修撰扬廷鉴及黄继祖十五人也。 附录王秉槐[清]字梅僧,华亭(今上海松江)诸生。书学赵孟頫,并能刻印,尤工写兰。 《广印人传》 壬寅,以通政道参政王秉鉴为浙江布政使参政兼按察使司佥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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