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汪可受 |
释义 | 1 明代官员汪可受(1559-1620)一名汪静峰,字以虚,号以峰。湖北黄梅独山汪革人。万历八年明进士,初任浙江金华令,旋升礼部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江西吉安知府,山西提学副使,江西右参政,山东霸州兵备道,山东按察使,顺天府尹,大同巡抚,兵部侍郎等职。总督蓟、辽宁、保定等处。万历四十七年(1619)因病辞职告老还乡。万历四十八年(1620)冬在紫云山挪步园病逝,享年六十一岁。赠兵部尚书,旌表为“天下清廉第一”。葬于张林镇茅栗山。汪可受在任四十年以守操自律称闻。万历二十年(1592年)知吉安时,修白鹭州书院;万厉三十七年(1609年)任陕西布政使时,于宝庆寺高“联镳会讲”,诣会听讲者众,改寺东“小悉园”为关中书院;万历三十八年(1610)祭拜恩师李贽,立《卓吾老子碑》树碑。并作墓碑记。后人为纪念汪可受于挪步园内建有可受祠。 2 《聊斋志异》中人物《聊斋志异》中的《汪可受》篇的主要内容是:湖广黄梅的汪可受,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二世为骡,三世为农民。他终于生汪秀才家,先是为怕暴露实情惹祸,便装作哑巴,后来脱口说话,显露出惊人才华,从此一帆风顺,“少年成进士,官至大同巡抚”。 黄梅确有汪可受其人,为明代万历己卯年(1579年)举人,至今当地还流传关于他的大量传说,其中包括《投胎转世》、《门栓哑》等。其基本内容不仅和《聊斋志异》相同,而且更加丰富、生动、离奇,具有古老、朴野的民间风格,从而可以断定其为《聊斋志异·汪可受》的原生形态,或者说准原生形态。 原文: 湖广黄梅县汪可受能记三生:一世为秀才,读书僧寺。僧有牝马产骡驹,爱而夺之。后死,冥王稽籍,怒其贪暴,罚使为骡偿寺僧。既生,僧爱护之,欲死无间。稍长,辄思投身涧谷,又恐负豢养之恩,冥罚益甚,遂安之。数年孽满自毙。生一农人家。堕蓐能言,父母以为不祥,杀之,乃生汪秀才家。秀才近五旬,得男甚喜。汪生而了了,但忆前生以早言死,遂不敢言,至三四岁人皆以为哑。一日父方为文,适有友人过访,投笔出应客。汪入见父作,不觉技痒,代成之。父返见之,问:“何人来?”家人曰:“无之。”父大疑。次日故书一题置几上,旋出;少间即返,翳行悄步而入。则见儿伏案间,稿已数行,忽睹父至,不觉出声,跪求免死。父喜,握手曰:“吾家止汝一人,既能文,家门之幸也,何自匿为?”由是益教之读。少年成进士,官至大同巡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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