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外用药 |
释义 | 凡在体表或某些粘膜部位应用,具有杀虫止痒、消肿散结、化腐排脓、生肌收口、收敛止血的一些药物,称为外用药。 定义外治方药有膏、丹、水、酒、散、药线(药丁)等剂型,对患部直接用药。用法包括膏贴、涂、敷、掺、熏、洗、浸、浴、点眼、灌耳、滴鼻、吹喉及药丁插入瘘管等。 功用外用药分别具有解毒消肿、提脓拔毒、祛腐平胬、生肌收口、止血、杀虫、止痒、发泡等作用。部分药物往往同时具有上述某几种功能;有些药物还具有补火壮阳、祛风通络、泻下通滞、散瘀定痛、破结消症、消痰定喘、镇惊、截疟、开窍等内治作用。 分类外用药由于性能不同,而有不同的用途。 有杀虫止痒者,如硫黄、明矾、轻粉、冰片、樟脑、蛇床子、土槿皮、炉甘石等,用于疥癣、湿疹、痒疹等皮肤病。 有消肿散结者,如黄连、黄柏、大黄、腰黄、丁香、蟾酥、麝香、芙蓉叶等,用于疮疡初起,焮肿热痛。 有化腐排脓者,如轻粉、升丹、珠砂、硼砂、雄黄、冰片等,用于疮疡已溃,脓腐较多。 有生肌收口者,如殊砂、珍珠、琥珀、龙骨、血竭、冰片、炉甘石等,用于疮疡已溃,脓汁将尽,疮口未收者。 有收敛护肤者,如明矾、石灰、虎杖、地榆、象皮、龙骨、牡蛎、炉甘石、赤石脂、密陀僧、五倍子、海螵蛸、滑石、蜂蜜、麻油等,用于收敛,止血,润滑,护肤。 适应症外用药主要用于痈疽疮毒、瘰疬、疥癣、外伤、蛇虫咬伤、烫伤及五官疾患等。根据其不同功用,可将外用药分为消肿解毒药、排脓祛腐药、止血生肌药、燥湿杀虫止痒药及发泡药5类。①消肿解毒药。能消散肿毒,用于各种疮疡初起、肿势局限而未溃破者,以及蛇虫咬伤者。常用的消肿解毒药有木芙蓉叶、蓖麻籽、露蜂房等。②排脓祛腐药。能提脓拔毒、化腐蚀疮,促使疮疡内蓄脓毒早日排出、腐肉迅速脱落。用于疮疡脓成未溃,或瘰疬、结核、恶疮溃后脓毒未尽、腐肉不脱、胬肉突出、死肌、瘘管、窦道以及赘疣、息肉等。常用的排脓祛腐药有升药、降药、铅丹、砒石、硇砂、斑蝥等。③止血生肌药。能制止出血,促进新肉生长,加速疮口愈合。用于各种外伤出血,疮疡溃后腐肉已脱、脓水将尽之时,以及疮口久不收口者。常用的止血生肌药有儿茶、血竭、象皮等。④燥湿杀虫止痒药。能使皮肤溃疡及湿疹局部减少滋水渗出,还有防腐、杀虫、止痒之功。用于湿毒、湿疹浸淫不已,疮面糜烂、滋水渗出较多,以及疥疮、顽癣、瘾疹瘙痒等。常用的燥湿杀虫止痒药有蛇床子、木槿皮、松花粉、炉甘石、硼砂、白矾、硫黄、雄黄、密陀僧、轻粉等。⑤发泡药。能通过敷贴患处或穴位,使局部皮肤灼热疼痛,出现水泡。用于疟疾、哮喘、急性黄疸等。常用的发泡药主要为毛茛。 注意事项外用药多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制剂时应严格遵照一定的法度,以保证用药安全。毒药应谨慎使用,剂量不宜过大,尤其是剧毒药物,如水银、砒石、轻粉、斑蝥等,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对于创面过大的局部病变,药量亦不宜过多,以防因吸收过量而中毒。同时,还必须避免连续用药,以防蓄积中毒。一些刺激性较强的药物,不宜在头面、五官、黏膜、会阴等处应用,以免发生不良反应或其他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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