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埃德加·赫梅内斯 |
释义 | 埃德加·赫梅内斯(1996年——),男,是墨西哥“南太平洋”贩毒集团培养的“娃娃杀手”。曾亲手肢解并斩首4人,被处以3年监禁。 中文名:埃德加·赫梅内斯 别名:斗篷 国籍:美国 出生地:美国 出生日期:1996年5月6日 职业:少年杀手 人物档案埃德加·赫梅内斯,1996年5月6日出生于美国圣地亚哥,是美国公民,他从小在墨西哥长大。为他接生的医生发现,他的血液里有微量的可卡因。原来,他的父母都是瘾君子。 在一段广为流传的网络视频中,一个少年手里拎着一根窄木条,站在一个像冷冻猪肉一样被吊在天花板上、嘴上贴着胶布的人旁边,狠狠地抡打他。旁边有个年轻人面无表情地旁观。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场景中,打人的少年就是埃德加·赫梅内斯。他身材矮胖,头相对身体不成比例地大,因此被人称为“斗篷”。 成长经历埃德加儿时过着贫困和颠沛流离的生活,由于吸毒的父母不能抚养孩子,祖母获得了他的抚养权。他们居住在墨西哥奎尔纳瓦卡郊外的工人阶级聚居区,家境窘迫,靠祖母挨门串户推销化妆品生活。 2004年,埃德加8岁的时候,祖母过世,他的父母也离婚了,他跟着父亲生活。然而,这时的埃德加已经成了“问题儿童”,多次被学校开除。父亲的管教、老师频繁的家访也没能改变他的态度,他最终在读完3年级后辍学。 此后,不负责任的父亲把他委托给一个酗酒的朋友照顾,在这个“朱利洛”叔叔的带领下,埃德加经常一次消失好几天,回来则带着大笔现金和卷烟。此时的埃德加已经陷入了充斥着毒品和暴力的“地下社会”,并加入了“南太平洋”贩毒集团。因为,“朱利洛”叔叔就是贩毒集团中的一个分支的领导。 用埃德加自己的话说,他是11岁时被毒贩威逼加入了“南太平洋”,“我11岁的时候,他们选上了我。他们说会杀了我……”这个贩毒集团是墨西哥境内最大的几个贩毒集团之一,其领导是大毒枭埃克托尔 贝尔特兰 莱瓦。因未成年人被捕后量刑很轻,墨西哥很多贩毒集团都在培养12岁至23岁的“娃娃杀手”。 事实证明,埃德加很快成为个中翘楚。他从11岁起便开始杀人了,每周的周薪为200美元。 埃德加供认称,“我杀了四个人,把他们斩首。我对做了的事感觉很糟,但他们逼我,说如果我不做就会杀了我。” 拘捕过程2010年12月,墨西哥警方在首都墨西哥城以南一个机场拘捕一名14岁少年,怀疑他就是月前"YouTube"网站广泛流传、替当地贩毒组织效力的娃娃职业杀手,当时外界猜测他只有12岁。 警方也同时拘捕了他16岁的姐姐。埃德加的姐姐属于一个女性黑帮组织,同样劣迹斑斑,怀疑她曾经帮弟弟弃置部分尸体。在埃德加屡次杀人时,她都协助毁尸灭迹。埃德加的另一名姐姐当时陪同他们候机,因为不涉及贩毒而没有被捕。 调查人员还在该少年身上搜获两部手机,里面储存了一些受害人的照片。 被捕少年名叫赫梅内斯,绰号“斗篷”。他于当地时间12月3日午夜在中部莫雷洛斯州一个机场内落网。 据悉,当时埃德加等人准备从莫雷洛斯飞往北部边境城市蒂华纳,在那里通过陆路越境到美国加利福尼亚圣迭戈的继母家中。 警方拘捕希门尼斯后,押他在莫雷洛斯司法部大楼门外会见记者。他亲口承认自11岁起便替贩毒集团当杀手,先后杀死4个人,割破死者的喉咙。 杀一人“赚”数千美元 埃德加3日承认自己杀死了4人,并砍掉了他们的头。但是他辩解说,杀人时他吸食了毒品,神智不清。而且贩毒集团的成员威胁他,如果不杀掉别人,他就没法保住自己的命。 埃德加还说,11岁时,他就被“南太平洋贩毒集团”绑架,后来被迫加入该组织,并开始吸毒,每次杀一个人,就会得到两、三千美元的“报酬”。 墨西哥很多贩毒集团都培养“娃娃杀手”来和政府对抗。南太平洋贩毒集团是墨西哥最大的毒贩团伙之一,成员多为12岁至23岁的青少年。 判处监禁墨西哥莫雷洛斯州少年法庭于2011年7月26日宣布,14岁少年埃德加·赫梅内斯被指控非法持有枪支、替墨西哥境内贩毒集团绑架杀人,最终判处3年监禁。 庭审法官何塞·曼努埃尔介绍说,埃德加的罪名有参与有组织犯罪、谋杀、非法持有军械、绑架、携带大麻及海洛因等。按照莫雷洛斯州法律规定,针对未成年人的最重刑罚是3年监禁,并从被捕那天起开始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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