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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土地评价
释义

土地评价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需要自然科学、社会经济科学和技术科学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综合研究。它可按不同的地区范围进行(如全世界、一国、一地区、一生产单位),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土地评价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目的而有所差别,有从某项生产出发对土地质量的评价,有关于土地生产潜力的评价,也有着重于对某项生产适合或限制程度的评价等。

简介

在土地类型研究基础上,根据特定生产目的对土地质量、适用性和生产潜力进行的评估,称为土地评价或土地分等。

运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对土地构成因子(土壤、气候、植被、地形、水文等)的状况和土地投资效益进行综合评审和鉴定。根据评价目的、对象、方法和手段不同,可分为土地适宜性评价,土地生产力评价,土地经济评价和土地综合评价。土地评价的对象是土地的质量,着重研究土地的适宜性与限制性因素。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来衡量一定地区土地的各种组成要素和基本条件的特点,苍土地质量、潜力及其适宜用途比较鉴别,确定最有利的用途。它是进行土地规划以及设计各种土地利用方案的不可缺少的一项基础工作。很多国家对土地评价有各自的方法和指标系统。为了达到某种形式的标准化,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多次召开国际会议进行讨论,于1976年公布了《土地评价纲要》。

土地评价所涉及的内容比较广泛,需要自然科学、社会经济科学和技术科学多学科的知识进行综合研究。它可按不同的地区范围进行(如全世界、一国、一地区、一生产单位),也可以根据不同的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土地评价的内容根据不同的目的而有所差别,有从某项生产出发对土地质量的评价,有关于土地生产潜力的评价,也有着重于对某项生产适合或限制程度的评价等。

目的

中国在4000年前就有研究土地性质的记载。土地评价体系的产生,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20世纪60年代以前,土地评价目的一般是鉴定土地的等级,作为纳税的依据;70年代以后,国际上才普遍认为土地评价的目的是为制定土地利用规划服务,为它提供基础资料和依据,选择土地利用的最优方案。主要内容有:①查清土地的数量和质量,揭示土地的生产潜力,为土地的合理利用提供自然基础;②充分考虑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综合评定土地的适宜性,确定土地合理利用的方向和途径,为制定合理的用地结构提供科学依据;③明确土地利用的不利因素以及危害程度,以便提出相应的整治、改造和利用措施;④编制土地的质量类型评价报告,为生产和利用部门建立土地档案、加强土地管理提供依据。

基本概念

土地利用

土地利用实质上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指在特定的时期和地区条件下,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保护和管理,并通过一系列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人地关系及人与资源的关系,以期达到最大生态经济效益的过程。其中,开发利用是综合利用土地的核心和主体,而治理、保护和管理,则是合理开发利用的必要保证。

土地生产力

土地评价的主要依据是土地生产力的高低,但这个生产力又多是通过土地的适宜性和限制性间接表现出来的。

1.土地生产力的内涵

土地生产力是反映土地本身的自然生产潜力和人类劳动经营的综合指标,是土地在特定的管理措施条件下生产出某种植物或植物产品的能力

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土地除了表现为农业生产力,也是人类进行居住和其他社会经济活动的场所,非农业生产力同样重要。

土地生产力是一定条件下能够达到的最大水平,有现实生产力和潜在生产力(理论生产力)之分;自然生产和社会经济生产力之分,但一般表现为综合生产力。

土地生产力也叫土地潜力、土地生产潜力。

2.土地的适宜性

土地的适宜性就是指土地在一定条件下对发展某项生产或作为某种用途所提供的生态环境的适宜程度,这既与土地利用方式有关,又直接决定于生物的特点、更替及产量等。

自然适宜性指某作物或土地利用方式对一定地区土地的自然条件(如气候、土壤、地貌、水文等)的适宜程度。

土地的适宜性一般可以分为多宜性、双宜性、单宜性和暂不适宜等几种,且多是针对农林牧利用而言。一般说来,土地质量越好,其适宜面就越宽,而质量越差,则适宜面就越窄。

3.土地的限制性

土地的限制性又称土地的局限性,它是与适宜性相对而存在的,是限制土地在生产过程中发挥潜力的障碍因素。由于土地中某种元素过多或过少,甚至缺乏,限制土地资源的潜力或某种用途的正常发挥,或影响了某些用途的适宜程度。限制因素有不易改变的,即稳定性限制因素,如气候、地貌等;也有容易改变的,如植被、水文等,称不稳定限制因素。在进行土地评价时,要抓住主要限制因素,适当考虑其它限制因素

土地特性与土地质量

1.土地特性

土地特性是指土地具有一系列与其它物质相区别的性质。土地的特性,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社会特性。土地的自然特性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属性,如面积有限性、位置固定性、质量差异性;土地的经济特性则指人们在利用土地的过程中,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方面表现的特性,如经济供给的稀缺性、增值性、土地报酬递减的可能性。土地还具有重要的社会属性。人类在利用土地的过程中,总是要反映出一定的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某种生产关系,包括占有、使用、支配和收益的关系。土地的这种社会属性,是进行土地产权管理、调整土地关系的基本出发点。

土地特性是一种可度量或测定的土地属性。例如,坡度、降雨量、土壤质地、有效水容量、植被的生长量等。有的文献上将土地特性称土地性质。

土地特性就是土地构成要素的性质。常见的土地特性按构成土地的要素可分为如下几类:①土地的气候性质:主要表现为气温(年和月平均气温、最低月平均气温、积温)、降水(多年平均降水量、全年各月或旬降水量、降水季节、降水强度)、光照条件(日照时数、光照强度);②土地的水文性质: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水利设施、水旱渍灾害状况;③土地的土壤性质:主要有土壤质地、土壤结构、PH值、有效土层厚度、有机质含量、土壤养分等;④土地的地学性质:主要有地质构造、岩石种类、地貌类型、海拔、坡度、坡向等;⑤土地的生物性质:主要有植被类型(自然植被、人工植被)、动植物的地方性性病及传染病、危险性动物;⑥土地的社会经济特性包括的范围广泛,一般来说,土地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人口(数量、素质、劳动力)、教育情况、交通状况及区位、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如能源、供水、供电、电讯)、经济条件、技术水平等。

2.土地质量

有关土地质量的表述很多,①土地质量是指土地的状态和条件(土壤、水及生物特性)及其满足人类需要(农林业生产,自然保护以及环境管理)的程度;②土地质量是指土地各种性质的综合反映和价值判断;③土地质量是土地功能满足人类需要的优劣程度;④土地质量是指土地在一定的用途条件下,对该用途是否适宜以及适宜的程度或生产力的大小或价格的高低。

综上所述,土地质量是土地的综合属性,但土地属性不一定是土地质量;土地质量是针对土地利用或土地利用方式而言的,也可以用土地生产力的指标表示,如产量、产值、净产值、纯收入、利润、级差收益等。土地质量的差别,实质上是土地生产力高低的差异。在不同的土地利用状态下,土地质量的含义也有差异。在农、林、牧业等利用中,土地质量指的是土地生物生产能力的差异,即土地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在工业、交通、城镇等非农业建设利用中,则是指以区位条件优劣为主造成的劳动生产率或土地使用效益的差异。

3.二者关系

土地特性是土地的属性在各个方面的直观反映(能直接测量或估算)。土地质量是土地综合属性的描述,是土地特性综合反映的土地性质。

土地特性与土地质量的关系是多对一、一对一的关系。可以根据一种土地性质去估计土地质量;可以用一组土地性质中的某一起主要限制性作用的土地性质去估计土地质量;可以综合多种土地性质去估计土地质量。,如土壤侵蚀危险这一土地质量不仅决定坡度,还取决于坡长、渗透性、土壤结构、降水强度和其他特性的相互作用。

土地特性与土地质量本质上是一样的,即土地具有的属性。但土地特性是客观存在的,是一种状态,没有好坏、高低之分;土地质量是针对一定用途而言的,表示为对某种用途适宜不适宜、或适宜程度高低。土地质量强调的是土地本身属性及满足人类需要的程度。

土地评价时,可以选择土地特性或土地质量作为评价对象。采用土地特性的优点是评价的程序较简单和直接,能够对观察的特征和适宜性分级进行直接比较。但是,土地特性种类繁多,而且土地特性之间又往往是相互作用的,这可能使评价所考虑的因素过多或者选择评价因素很困难。采用土地质量,其优点有三个方面,一是如前所述,土地质量与土地利用的具体要求直接相关;二是土地质量是几种土地特性的综合反映,在计算土地质量时考虑了这几中土地特性的相互关系;三是土地质量的数目要比土地性质的数目少,从而减少了土地评价的工作量。

土地评价

土地资源评价又可称土地评价:是在土地资源调查、土地类型划分完成以后,在对土地各构成因素及综合体特征认识的基础上,以土地合理利用为目标,根据特定的目的或针对一定的土地用途来对土地的属性进行质量鉴定和数量统计,从而阐明土地的适宜性程度、生产潜力、经济效益和对环境有利或不利的后果,确定土地价值的过程 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类的某种目的或需求,包括预测未来的土地利用,或判定土地利用的效益;评价的基础是土地(包括未利用地);评价的实质是对土地生产力高低或土地质量好坏的鉴定;核心是比较土地用途要求和土地性质;评价结果可以通过等级(如适宜性等级、潜力等级)、分值(如效益)来表示。

土地用途

土地评价要考虑土地作为何用,即土地用途。土地用途可以是概括性的,也可以详细的。分为土地利用类型和土地利用方式。

土地利用类型也叫土地利用大类,指根据土地在国民经济建设中所起的作用,可以将土地的利用分为农业用地、牧业用地、林业用地、建设用地等的土地利用方向,叫土地利用大类。如通常所说的八大地类:耕地、林地、牧草地等。

土地利用方式是比土地利用大类描述或规定得更为详细的土地利用种类,它由一系列在既定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下的技术说明所构成。土地利用方式一般包括劳动力、工具、土地规模、资金、技术、市场、制度等方面。

土地利用方式分为:

①单一用途的的土地利用方式:同一土地,同一时间只有一种产品的输出。

②多用途的土地利用方式:同一时间,同一地块上,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土地利用,但每种土地利用均有自身的产品输出。如间作,套作。

③复式土地利用方式:同一地块上,在同一时间周期内的不同时段,土地的利用不同。如我国的多熟制农业。

原则与依据

土地评价的原则和依据,主要有三条:①为发展生产和合理的利用服务。从发展生产和合理利用的条件和潜力,既考虑当前发展生产的需要,又要考虑进一步改造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论证土地合理利用的优化方案和方向。②实行全面综合评价。综合反映自然、技术、社会、经济诸因素的作用,既考虑自然的适宜性,又考虑技术可能性和经济的合理性与可行性,依据自然生态规律,遵循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对土地综合效益进行分析和评价。③发挥地区优势。突出生态特征和主导因素,为因地制宜地利用和改善土地条件提供依据。

除遵循以上原则外,土地评价主要考虑如下质量因素:①土地适宜性。即土地对发展生产和各项利用的适宜程度。主要标志是土地能否永续有效地利用和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土地适宜性可以是多宜性,也可以是单宜性。②土地限制性。即某种或某些不利因素对土地适宜性和生产潜力发挥的影响程度,包括风沙、盐碱、干旱、洪涝、低温、水土流失、风蚀、土层厚度、地表积水、沼泽化、海拔高度、坡度等自然因素,也包括劳动力、肥源、交通工具、地理位置、经营集约度和市场等社会经济因素。③土地利用现状和生产水平。土地利用现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土地适宜性和土地限制性。土地生产水平是土地生产力的反映,它可以用土地的产量,产值和纯收入指标衡量或折算成统一的能量单位表示。

因素及指标

常用的土地评价因素及指标是:①气候因素。包括光照、降水等水热状况。水分、温度及其对比状况,不仅决定农作物、牧草、树木生长的种类、组成、熟制、产量和品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土地利用方式和发展农业生产应采取的关键性措施。水热状况反映较大地区范围土地自然生产力的差异,是影响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的稳定因素,也是土地质量评价的基本因素。②地形、地址。地形起着地区水热状况再分配和物质的迁移作用,影响土壤与植被的发育,很大程度上影响土地利用方向和改造措施。对地形、地质的评价主要考虑地貌类型、地质结构、岩石组成、沉积物质、海拔高度、坡向、坡度等因素。③土壤。是植物根系活动的场所。土壤肥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农业的产量、土地利用和改造的方向。土壤与气候的组合表现为较小地区范围内土地自然生产力的差异。对土壤质量的鉴定,主要考虑其发展类型,土地厚度,土质特点,有机质含量,PH值、水分、盐分状况,障碍土层及土壤改良条件等。④水文。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灌溉、防洪、排水等水文条件,对干旱、半干旱、盐碱化和沼泽化地区的土地评价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干旱、半干旱灌溉须考虑水源的有无、种类、水量、水质及利用难易。对积水沼泽和盐渍地区的土地评价,则首先应按土壤改良、水文地质条件的好坏,对土地质量的改造难易及土地潜力做出鉴定。⑤植被。土地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天然草地和天然林地,关系到畜牧业和林业的发展,是土地评价的重要因素。在以土地利用为目的的质量评价中,应充分考虑天然植被的类型,有用植物的质量、数量和生产量,以及植被的保护、利用、改造的条件。⑥社会经济因素。包括人口、劳动力、交通运输、市场的技术条件,以及现有生产基础等。土地质量评级是在查清土地类型和评价土地因素的基础上,按土地适宜性和限制性进行分类后,根据用地的目的和要求对各类土地的质量划分成不同的等级。不同国家由于具体情况和历史传统不同,对土地质量的评级千差万别。

土地质量评价

土地质量是土地的一项复杂的综合属性,意味着土地满足不同用途的程度,或对某种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如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可以广泛运用的土地质量评价的主要指标为:①与种植业生产有关的指标有:作物产量、水源和土壤有效水分、营养源和营养物有效量、根层的氧气有效量、根系发育的地理条件的适应性、苗床和发芽条件、土地的耕作条件(适耕性)、土壤的盐化度和碱化度、土壤毒性(酸性过高)、与土地有关的病虫害、土壤抗蚀性能、洪泛灾害(包括频率及淹水历时)、气温类型、辐射能及光周期、影响植物生长的灾害性天气(风暴、霜、冰雹等)、空气湿度、作物成熟所需的干燥期。②与牧业生产有关的指标有:放牧草地的生产率、影响牲畜的灾害性天气、地方性虫害及流行病、牧草的营养价值、牧场的毒性(毒草)、植被抗拒退化性能、在放牧条件下土壤抗拒侵蚀的性能、水源距离及饮用水可获量、与根据地(定居点)的距离。③与林业生产有关的指标有:木材年平均增长量、本地树种的类型和数量、影响幼树生长的环境条件、病虫害、火灾危害。④与采集副业有关的指标有:树木品种、药用植物、果类、野味、山珍、与根据地(村庄)的距离。⑤与农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指标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可能规模、征用土地的便利条件、与市场及物质和劳动力供应有关的地理位置、由生产单位到田地或作业区的交通、影响道路修建和维护的地形因素(可进入性)、机械化的可能性和影响机械化的地形因素(可通行性)、自然植被、防止土壤侵蚀的措施。

这些应用于评价的指标大多是变量,表示土地的某一项质量,或表示土地的某一特征或几种特征的作用,每种指标都有一定的临界值或一系列临界值,以确定等级界限。并可根据表明各种指标对某项土地利用影响的数学模式,利用计算机中已经储备的有关地区的具体资料进行对比,预测利用的后果,从而具体评定土地质量。这类数学模式通过实地抽样调查加以验证,可以不断改进,使之更接近实际情况。

土地潜力评价

土地评价的主要目的在于预测土地的未来利用。因此关于土地潜力的评价,是各国农业部门普遍重视的问题。美国农业部在20世纪60年代初期制订了一项有关土地潜力评价的方案,此后被介绍到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已成为国际上比较通用的方案。评价是在高水平管理制度下考虑土地的潜力,着重联系自然条件的局限性。以英国土壤调查局修订后采用的方案为例,根据土地最有利的利用次序栽种农作物、牧草、森林,从而考虑分为7个等级:1级──最适于农作物生长,在利用上很少或没有自然局限性;2级──较适于农作物生长,土地在作物选择范围和阻碍耕作方面,局限性很小;3级──在作物选择范围和要求细致管理上,有中等程度的局限性;4级──在作物选择范围和要求细致管理上,有严重的局限性;5级──利用范围限于放牧、林业或旅游业;6级──利用范围限于粗放的放牧、林业或旅游业;7级──土地的局限性非常严重,很难整治。

以上是根据坡度、地形、地面组成物质、土壤的物理性质和肥力、气候和径流、土地侵蚀方式和程度、土地利用现状等一系列指标来衡量,每一指标根据适宜性而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给予一定分数,根据各项指标的总积分,可评定土地的潜力等级。

中国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黑龙江、新疆、内蒙古等地区进行宜农荒地资源的勘查,根据开发利用的难易程度,土壤肥力、物理性质和厚度,自然条件(日照、积温、无霜期、降水、地表径流、地下水源、坡度、地形、植被构成和覆盖度)等指标,判明农垦的潜力,从而划分宜农荒地为4等。第1等土地本身质量好,开发容易,垦后能获高产;第2等农业利用受一定限制,需采取保护和改良措施,才能建成高产稳产农田;第3等土壤肥力低,改良困难,需采取较复杂的工程措施才能开垦;第4等是严重积水沼泽地,土壤有效肥力低,难以开垦。

土地评价的基本原理

1、多样性原理:不同的地区具有各自独特的自然和社会条件,土地质量和土地用途都会存在很大的差别;随着时间的发展,社会的变化,同一地区的土地质量和土地用途也会发生变化。

2、可比性原理:土地评价的结果是所评价的地区土地质量好坏程度的反映,因此必须具有可比性。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统一的评价标准或指标体系。

3、综合性原理:构成土地质量的土地性状有很多,如气候、土壤、植被等,而这些性状也是由许多因素构成的,如气候又包括光照、气温、降水等;土壤又包括土壤有机质含量、土壤质地、土壤酸碱度、土壤水分、土壤养分、碳酸钙含量等。同时,土地的不同性状或不同因素间又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因此土地质量是一个多样因素影响的统一体。因此,在分析土地质量和土地用途的要求时,一定要全面地考虑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采用综合、全面分析的方法。

4、限制性原理:不同的土地用途在某种土地质量上的适宜程度不同,实质上就是土地用途的限制不同。所谓限制性,是指土地质量不能满足土地用途要求的程度,如某种作物在某个生育期需要速效磷达到30ppm,而实际土壤中10ppm,那么由于速效磷含量太少吸收不到充足的磷。

5、系统分析原理:一个系统是由各种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集合,具有一定的边界和结构,这就决定了系统的功能,即决定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土地评价的主要对象是土地利用系统,包括两个要素:土地和土地利用。在土地评价时,应尽量地应用系统分析的原理,分析如何改善土地利用系统的结构,获得最理想的产出与投入之比。

6、相对性原理:由于不同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不同,土地质量上存在很大差异。为了不同评价地区的实际需要,往往在评价时将本地区内质量最好的土地定为一等地,最差的土地为末等地,这样处理使不同地区的土地质量等价之间的差异不尽一致,同一等级的土地的实际质量也可能不一样,因此土地评价的结论是相对一定地区而言的。

土地适宜性的评价

土地适宜性是指一定地段的土地对特定、持续的用途的适宜程度。土地适宜性的差别取决于利用该地段所得效益与所需投资之间实际的或预测的相互作用,可以采用投入-产出的数量分析方法来估算。有的用途不限于生产方面,例如旅游、自然保护等,除经济效益外,还要考虑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土地的适宜性只有与特定用途相联系才有意义。土地适宜性的评价是在土地潜力评价的基础上,联系某种具体生产对象的适生条件来进行。根据特定用途的适宜性,可对一定地段的土地进行评价和分级,用质量和数量来表示。考虑到土地适宜性是指持续不断的利用,要联系到未来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如大规模地清除植被、发展灌溉、平整和改造地块、新修道路、土壤侵蚀或环境退化等),以及从而形成的适宜性或限制性。因此,土地适宜性的分级分为两种:当前土地利用现状的适宜性分级和潜在的土地适宜性分级。

土地适宜性评价,经联合国粮农组织1977年协商讨论的结果,认为可以从下列 4 方面的指标来表达:① 类(order)──反映适宜性的种类,一般以英文字母表示,分为适宜(S)、有条件的适宜(Sc)、不适宜(N)。②级(class)──反映各类用途中的适宜程度,以数目字表示:"1”为非常适宜,"2”为中等适宜,"3”为临界适宜。如属不适宜类,则又可分为:1──当前不适宜,2──永久不适宜。③亚级(subclass)──反映各级内的不同限制性以及需要采取改良措施的种类,分为有关植物生长、有关牲畜发育、有关采集活动等三方面,以英文字母表示不同的限制因素。④单元(unit)──反映亚级内需要加强管理的次要差别,如施用不同种类的化肥等,以括弧中的数字表示。例如"S2W(6)”这一字组表示:属适宜类,第2级,限制因素为过于潮湿,属第6单元。根据这种以字组方法表示一个地区不同地段的土地适宜性分级,可列出表格或画出分布图。

由于土地的质量可表现为正反两个方面,因此土地适宜性的评价也可根据土地限制性,即对某种土地用途产生不利影响的土地质量,进行限制程度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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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2:1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