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偷书贼 |
释义 | 1939年的德国,9岁的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被迫送往慕尼黑远郊的寄养家庭。6岁的弟弟不幸死在了路途中。在冷清的丧礼后,莉赛尔意外得到她的第一本书《掘墓人手册》。她是个孤苦的孩子,父亲被被纳粹带走了,母亲随后也失踪了。在养父的帮助下,她学会了阅读。她却发现了一个比食物更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莉赛尔,这个被死神称为“偷书贼”的可怜女孩,在战乱的德国努力地生存着,并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 基本资料作 者: (澳)马克斯·苏萨克 著,孙张静 译出 版 社: 南海出版公司 出版时间: 2007-8-1 字 数: 280000 页 数: 368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544238212 包 装: 平装 编辑推荐《纽约时报》青少年文学排行榜第一名 美国亚马逊网络书店畅销书榜第一名 台湾金石堂网络书店畅销书榜前茅,6月至今保持一个多月 这个故事会改变你的生命。——《纽约时报》评语 人性怎能同时兼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在读书与偷书之间、在互助与杀戮之间,展现人性的美好 2006亚马逊网络书店年度选书,荣登《纽约时报》青少年文学排行榜第一名,稳居台湾诚品书店、金石堂网络书店畅销书榜首,足以和《安妮日记》并列经典,感人程度超过《追风筝的人》。 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 死神首度以丰富的感情,为读者讲述一个孤单的小女孩,如何藉由阅读的力量,度过人生最艰困的时期。 能让人决定重生的,只有书。这个故事能够改变你的生命。 ——《纽约时报》 你听过死神讲故事吗?他首度开口,理智、冷静却幽默,甚至还带着一点温暖,娓娓道来一个与他相遇三次的小女孩的故事…… 本书足以和《安妮日记》并列经典,感人程度超过《追风筝的人》。该书荣登《纽约时报》青少年文学排行榜第一名,是2006年亚马逊网络书店年度选书,一度稳居台湾诚品书店、金石堂网络书店畅销书榜首。 内容简介9 岁小女孩莉赛尔和弟弟在战乱中被迫送到寄养家庭,但弟弟不幸死在旅途中,莉赛尔在弟弟冷清的丧礼后偷了一本掘墓工人的手册,为的是要纪念自己永远失去的家庭。 寄养家庭位在慕尼黑凋蔽贫困的区域,大人彼此仇恨咒骂,老师狠毒无情,战火时时威胁人命。莉赛尔每晚抱着掘墓工人手册入睡,恶梦不断。但是在如此的环境下,养父为了让她安眠,于是为她朗诵手册内容,并开始教她识字。 学会认字进而开始读书的莉赛尔,尽管生活艰苦,吃不饱穿不暖,却发现了一项比食物更让她难以抗拒的东西——书,她忍不住开始偷书,用偷来的书继续学习认字。从此莉赛尔进入了文字的奇妙世界,让她熬过了现实的苦难,也不可思议地帮助了周围同样承受苦难的人:读书给躲在养父家地下室的犹太人听,在空袭时为躲入防空洞中的街坊邻居朗读故事,安慰了每颗惶惶不安的心,潜移默化改变了原本粗鄙的性情。 对照着战场上万人之间的争夺残杀,莉赛尔藉由阅读与文字所散发的力量,让死神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一面收取战场上的灵魂,一面思索人性的深奥:为什么人类一面展现残酷的杀戮,一面又有发自内心的关爱呢? 多年以后,死神前去迎接莉赛尔的灵魂。死神坐在喧嚣的大马路旁,忍不住感叹道:“人哪!人性萦绕我的心头不去!人性怎能同时间如此光明,又如此邪恶!” 也更是体现了人性最真实的一面,还有那句话:人性中有一点善有一点恶,只需要加水和和。 作者简介马克斯·苏萨克,1975年出生于悉尼,30岁时已成为当代澳大利亚文学界获奖最多、著作最丰、读者群最广的作家。迄今已出版:《输家》(The Underdog)、《与鲁本·乌尔夫战斗》(The Fighting Ruben Wolfe,美国图书馆协会青少年类最佳图书)、《得到那女孩》(Getting the Girl)、《报信者》(I Am the Messenger,澳大利亚儿童图书协会年度最佳图书奖)。 《偷书贼》的故事源自他幼年时父母讲述的情节,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他的父母曾经亲眼目睹盟军轰炸汉堡之后的惨状,也看过纳粹押解犹太人前往死亡集中营的悲剧。苏萨克说,父母讲述的情景他一直记在心里,他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把这些故事写成书。 伴随着《偷书人》的出版,他被澳大利亚和美国的评论家称之为“文学现象”。 目录列表《偷书贼》 序幕 堆积如山的瓦砾废墟 第一章 掘墓人手册 第二章 耸耸肩膀 第三章 我的奋斗 第四章 监视者 第五章 吹口哨的人 第六章 梦的挑夫 第七章 杜登德语辞典 第八章 撷取文字的人 第九章 最后的人间陌路人 第十章 偷书贼 尾声 最后的色彩 媒体评论徜徉在爱与恨的边缘张小艾(上海) 发烧时候看的这本书,用了两个傍晚。 结果泪如雨下,不能停歇。直接导致病况恶化,呵呵。 这个古怪的书名会让人觉得那是个有特殊嗜好的孩子徜徉在书海里的幽默故事,我便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开始翻读的,结果错得离谱了。 书是人类精神传承的宝物,也可以是思想蒙蔽和诱导的饵,在某些时候,书也会带来杀身之祸。以这个宏观而又复杂的线索开题,作者给全文打下了个很深的主调,那是明媚灿烂的希望,却在罪恶的肆虐被搅和成了一片杂色。 当然,这不是一个说书的故事。书的存在只是为了记录一些事,影响一些人,我们面对的,就是那些被影响的人和被倾诉的故事。虽然他们很遥远,如在天边,但有种力量,把他们拉到了我们跟前。我并不是为自己的流泪找借口,虽然我已经许久没为什么书流过泪了,请原谅我说话的颠三倒四,直面那个岁月,没有人能够彻底镇定。 故事开始的那年,莉赛尔9岁。她被寄养到离家很远的一户人家,她的父亲死了,弟弟死了,妈妈也许在不久后也会死,可能是因为纳粹。寄养户是个不怎么宽裕的人家,但有一个爱唠叨其实人很和善的妈妈,有一个教她读书认字教她关怀与爱的爸爸,这就足够了。在偶尔得到一本书后,莉赛尔开始了阅读旅程,并再也没有停止过,文字的力量和想要用文字表述的渴望在她小小的身体里从此生根,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 在以第三人称视角进行描写时,作者充当了死神的角色,于是莉赛尔的故事里有了个默默观察她的人。那人很特别,上帝命他冷酷无情,但他却是灵魂最温柔的守护者。虽然他不能让一个人长寿或者立刻死去,他对活着的人、刚刚脱离肉体的灵魂有着充满悲悯的关切,他正是这么看着莉赛尔和她的父母、她最好的小男友、她的马克斯、她的镇长夫人朋友和她身边的邻居们的,他们,正在经历一场生死之战。 在德国本土,对于法西斯的绝对服从和狂热追捧下,有更多德国人遮掩了自己真实的想法以求安宁,他们大多数正是那么做的。除了莉赛尔,她还太小,她懂得恨,也知道不能说,书和朋友是她仅有的东西,而为了保护这些,她必须长大,并且装得自己还未长大。而她的鲁迪却不是这样,他眼里带着火,既有对莉赛尔纯真的爱,也有对“元首”彻底的憎恶,尽管他是血统纯正的日耳曼人,尽管法西斯再三要求他成为“高标准的下一代”。鲁迪、莉赛尔的养父母、小盗贼、足球伙伴、盲目爱戴希特勒的商店老妇、送掉两个儿子上战场的邻居太太、装着对这一切漠不关心的镇长夫人,等等等等。这条汉密尔街上住了那么多的人,每个都有对战争和元首的自我理解,然后在一阵炮灰中,全部化成了灰烬。 在以莉赛尔得到的10本书为章节名的10章里,作者把各种情感倾倒了出来。一个个犹如卡片般的小标题让这本书看上去琐碎不堪,但你只要读了,就停不下来。白色代表寂静和安宁、红色是尖叫和鲜血、银色是永不磨灭的良知、蓝色是纯正直至愚昧、黑色是颠覆的痛苦记忆、灰色是无边的绝望和死亡。它们像一个个玻璃弹珠,在作者的托盘里滚来滚去,相互碰撞,呻吟和挤兑着。 我想我还是个孩子,所以面对死亡时我还学不会保持冷静。“她低下头,凝视着他失去生机的脸,莉赛尔真的亲吻了她最好的朋友鲁迪·斯丹纳,轻轻地吻了他的嘴唇。他的嘴唇上虽然满是灰尘,却充满了甜蜜的气息,仿佛还在为树荫下,还有捣乱分子找西服的灯光下错过的吻而懊恼。她温柔地深吻着他,当她起身离开时,用手指摸了摸他的嘴。她的双手颤抖着,还有她柔软的嘴唇。她再次弯下腰,这一次的吻失去了控制,他们的牙齿在汉密尔街这个人间地狱里轻轻叩响。” 在书中,马克斯·苏萨克用词简约,甚至到了吝啬的地步,但喷薄而出的情感还是一下溢满了我的胸口。这只是个故事,一个把人性的光辉和黑暗塞满你眼睛的故事,它会让你的眼球酸涩,然后泪水就莫名地下来了。 我竭力想记下点什么,但它们似乎都随着眼泪流干了,更多的留在了心里,任我搜肠刮肚也倒不出来。于是我要说抱歉。 死神的温柔和迷茫文/击节而歌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这样说鲁迪一样。偷书贼,这样一本絮叨的故事,在他乡的孤馆里,摇曳的火车上,打动了我,让我泪流满面。 ——死神讲故事 “这是一个关于文字如何喂养人类灵魂的独特故事一个撼动死神的故事”那是出差的闲暇,在新华书店一个无人问津的角落,看到了这本叫做偷书贼的书。 一个温柔无比的死神,从巧克力色的天空下走来,说要讲个故事给我们听。关于一个被遗弃的小女孩,几页让灵魂舒展的文字,一个拉手风琴的男人,一个头发朝与大家相反的方向分、留着一撮小胡子的狂热德国人,一个终生见不得光的犹太拳击手。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叫莉塞尔的小小偷书贼。莉塞尔的人生,始于白色的噩梦,纳粹抓走了她的父亲,生死未卜;她眼看着亲生的弟弟,死在被寄养的途中。在那个叫做天堂的小镇新家里,除了躲避炸弹和忍受饥饿,日子过的似乎也不错。何况,她饥渴的灵魂,还有书陪伴呢。偷书,是莉塞尔的“光辉”事业。在她总共的14本书中,有6本是偷来的。这些书,救了她的灵魂,也救了她的性命。 ——“书,必须是凿破我们心中冰封的海洋的一把斧子 ” 那个年代,人人上街,都要喊“万岁,希特勒”。人们贫穷,恐慌,担心粮食和面包,担心轰炸,担心战场上的儿子或父亲,担心地下室不够坚固,担心邻居的咒骂和在门框上吐的痰。战争中的人,是一群微小的蝼蚁,随时会有生命危险;炸死和饿死,是悬在脑门的两颗炸弹。 生存都成为难题,妄谈自由的思想和精神。但在一次轰炸中,一片恐慌和嘈乱的邻居,还靠莉塞尔朗读的文字,奇迹般地安静下来,获得生活的力量和勇气。 正像卡夫卡说的,书必须是凿破我们心中冰封的海洋的一把斧子。文字就这样凿破坚冰,喂养着灵魂。绝望的霍茨佩菲尔太太,一度是小莉塞尔最惧怕的人,文字让她在失去儿子的绝望中存活下来,文字在她和小莉塞尔中建立起奇特的友谊。文字更滋养着莉塞尔,滋养着绝望的镇长夫人,滋养着避难者马克斯。马克斯是一个永远躲藏在黑暗中、见不着天空是什么颜色的犹太人,他以天才的奇思妙想写了两本书送给莉塞尔,一本叫《监视者》,一本叫《撷取文字的人》。他是莉塞尔的精神导师,莉塞尔从她的身上撷取自由思想的种子。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战争像强盗和窃贼,还是夺走了这个小镇的一切。也许从莉塞尔得到的人生第一本书里就可以预见吧——掘墓人手册,那个狂热的德国人和他制造的战争,活脱脱是个掘墓人,把全世界无数的犹太人、汉密尔这样普通的小镇居民,送进了坟墓。 “战争中的人性”,这个题材我们一点都不陌生,肖申克的救赎,辛德勒名单,圣诞快乐,第九连,甚至集结号,安妮日记,战争这块破败不堪的废墟上,总是闪耀着光辉温暖的人性。 汉密尔街上只有莉塞尔活了下来。小小的莉塞尔,要靠什么去支撑她什么都没有了的,一片蛮荒的人生?她十三岁那年的那些人和事,在发生的时候并不知道,它会滋养一个被遗弃的女孩一生的回忆吧?总有一些柔软的生命之花,只绽放过一次,却温暖了一生。 比如汉斯爸爸 那个个子高大眼睛里闪着柔和的银光的男人; 那个在斜阳下拉手风琴的男人; 那个陪着女儿在地下室读书的男人; 那个把家门的钥匙巧妙地藏在书里帮助逃亡的犹太人的男人; 那个在刷房子干活时说可以忘记带油漆,但不可以忘记带音乐的男人; 那个会为了半支烟替人刷房子的男人; 那个在因给犹太人面包被当众鞭打的男人; 那个两次从战火中逃生却睡梦中死于轰炸的男人; 那个告诉女儿体会夏天里的香槟酒味道的男人; 那个身上有着天使般光辉的男人。 比如隔壁男孩鲁迪, 那个把自己涂成小黑炭像杰西欧文斯一样在操场上奔跑的男孩; 那个憎恨法西斯却差点被法西斯当作高标准的下一代培养的男孩; 那个巧妙地把面包屑洒在犹太人必经的路上帮助饥饿的犹太人的男孩; 那个站在齐腰深的冰水里追赶一本书的男孩; 那个把微笑的泰迪熊放在死去的飞行员怀中的男孩 那个在睡梦中、在裁缝店、在偷苹果的郊外一次次期待并且永生错过他最爱的女孩子的吻的男孩; 那个青春绽放的凶猛、生命怒放的可爱的男孩。 比如罗莎妈妈 那个抡起木勺就打人,动不动就咆哮怒吼的女人, 那个总是叫人家猪猡的女人, 那个在漆黑的夜里,抱着手风琴怀想丈夫的女人, 那个毫不迟疑地接纳犹太人的女人, 那个替女儿藏好精神之书的女人 如果有人要拍电影,请求他,一定一定不要错过,这些,温暖的碎片。 “他打动了我,每次都打动了我,这是他造成的唯一伤害,他踩住了我的心,让我哭泣” 正像温柔的死神这样说鲁迪一样。偷书贼,这样一本絮叨的故事,在他乡的孤馆里,摇曳的火车上,打动了我,让我泪流满面。 ——如此光辉 如此邪恶 莉塞尔活下来的理由很有象征意义,她在地下室写作、沉浸在文字的光辉中,才得以逃脱轰炸成为唯一幸存者。文字,可以在纳粹手中变成禁锢老百姓思想的镣铐;文字,拯救了莉塞尔的性命,又可以在莉塞尔手中变成救赎的力量。文字,如此的光辉,又如此的邪恶。 讲故事的,是个温柔的死神,他会拥抱死者,他会合上死者的眼睛,他在带走莉塞尔的亲人时,想要对她说对不起………什么样的惨烈,会让原本应该冷酷的死神,都如此不忍?撼动死神的,到底是人性的邪恶,还是人性的光辉? 我们也不知道,只知道,死神也迷茫了。他喃喃地说,人性,如此光辉,如此邪恶。 序言亲爱的台湾读者: 谢谢您阅读了这本《偷书贼》…… 我小时候常听故事,我爸、妈常在厨房里,把他们小时候的故事告诉我哥哥、我两个姊姊和我,我听了好著迷,动都不动。他们提到整个城市被火笼罩,炸弹掉在他们家附近,还有童年时期建立起的坚强友谊,连战火、时间都无法摧残的坚强友谊。 其中有个故事,一直留在我心里…… 我妈妈小时候住在慕尼黑近郊。她说她六岁的时候,有天听见大街上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 她跑到外面一看,发现有一群犹太人正被押解到附近的达考集中营。队伍的最後是一位筋疲力竭的老人,快跟不上队伍的脚步了。有个男孩子看见老人的惨状,於是跑回家拿一片面包给这位老人。老人感激地跪下来亲吻这位少年的脚踝。结果有个士兵看见了,走过来把老人手上的面包抢走,还用力鞭打了老人。打完之後,士兵转身追著这个男孩,把男孩也打了一顿。在同样的一个时刻里,同时出现了伟大的人性尊贵与残酷的人类暴力。我认为,这个事件恰好可以说明人性的本质。 我听到爸妈讲的这些故事之後,一直想把它们写成一本小书。结果,就是《偷书贼》的诞生。而《偷书贼》这本书对我的意义,远远超过我当初的想像。对我来讲,《偷书贼》就是我人生的全部。不管别人怎麼看这本书,不管他们的评价是好是坏,我自己心底晓得,这是我最好的一次创作。身为作者,当然会因为自己「最好的一次创作」而深深感到满意。 再度感谢您,也在此祝福您。 精彩书摘到达汉密尔街 那最后的时刻。 那片红色的天空…… 偷书贼为什么会跪在那里,靠在那堆人类自己制造的、可耻的废墟上号啕大哭? 几年前,故事刚开始的时候,天上也飘着雪花。 有个人的生命走到了尽头。 最具悲剧色彩的时刻 一列火车在疾驰。 车上挤满了乘客。 在第三节车厢里,一个六岁的小男孩死了。 …… 她要的是书,《吹口哨的人》。她不能忍受一个可爱又可怜的老妇人送给她这本书。偷书,从另一个方面来讲,看上去更容易接受。偷出这本书,从某种病态的意义上来说,更像是自己挣回来的。 世界的尽头(之二) 他收场的身躯躺在床上,我能透过睫毛看到他眼中的银色光芒。他的灵魂站起来,迎接我的到来。这种灵魂通常会这样做——他们是美好的灵魂,他们会说:“我知道你是谁,我准备好了。当然,这不是说我愿意走,但我还是会跟着你去。”这些灵魂总是轻飘飘的,因为他们灵魂中的大部分都已找到了其他的归宿。这一个灵魂已经被一部手风琴的呼吸、夏天里香槟的味道,以及保守秘密的艺术所带走。他躺在我怀里,休息着。他那被香烟污染的肺还在渴望最后一根烟;他心里对地下室有着无限牵挂——那里,有他正在写书的女儿,他还期待着有一天能读到这本书。 有一件事我能向你发誓,因为它是我许多年以后才看到的——偷书贼眼里看到的幻觉——她跪在汉斯·休伯曼身旁,看到他站立起来,拉起了手风琴。他站起来把琴放在被炸毁的房顶上。他的眼睛里闪着银光,嘴里漫不经心地叼着一支香烟。他甚至弹错了一个音,然手又笑着悄悄的掩盖了错误。手风琴箱吸着气,这个高个子为莉赛尔·梅明格最后弹奏了一曲,此时,天空里这锅恶心地炖菜被慢慢从炉子上端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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