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6·17事件 |
释义 | 民主德国“6·17事件” 又称“东柏林事件”。指1953年6月17日在德意志民主共和国首都柏林发生的工人示威游行及动乱。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尚未从战争的创伤中完全恢复,又要承担偿付给苏联的大笔赔款,国家经济在难以承受的重负下陷入困境。工业生产率低下,技术落后,设备陈旧,农业连年歉收,人民生活水平不稳定,不满情绪抬头。1953年5月28日,民主德国政府为扭转经济危局,加快工农业生产步伐,决定提高积累的比重,在工资不动的前提下增加工作定额10%。结果导致工人、民众不满情绪的爆发。6月15日,东柏林建筑工人首先罢工并上街游行,其他行业的工人也起而效仿,罢工和游行示威的浪潮迅速扩展到全国其他城镇。6月16日,德国统一社会党中央政治局决定取消提高劳动定额的规定,但并未认真了解和满足工人们的广泛要求,未能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6月17日,东柏林工人在施特劳斯广场集会,会后举行示威游行,要求降低物价,实行言论和新闻自由,保证罢工参加者及其代言人的人身自由,举行全德自由选举,释放政治犯,撤走一切外国军队。由于不良分子乘机捣乱,游行发展为破坏性的动乱,民主德国领袖画像、政治标语被撕,德苏友好大厦、工会大楼、书报亭被烧。驻德苏军出动坦克驱散人群,酿成21人死亡的流血事件。事后,统一社会党立即采取措施满足工人的合理要求,公开承认了错误。苏联也采取措施缓和苏德关系,将33家大型企业还给民主德国,并免除了民主德国尚未清偿的赔款余额25亿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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