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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天武天皇
释义

天武天皇(公元631——686年),即大海人皇子,是中大兄皇子(天智天皇)的同母弟。在他执政期间,进一步加强了天皇专制的中央集权国家,巩固和发展了大化改新的成果。

中文名:天武天皇

外文名:てんむてんのう

别名:大海人皇子、净御原天皇等

国籍:日本

民族:大和族

出生日期:约公元631年

逝世日期:公元686年10月1日

职业:君主

主要成就:发动壬申之乱、加强天皇专制

陵所:桧隈大内陵

简介

天武天皇,生于舒明天皇3年(631年)?,卒于朱鸟元年9月9日(686年10月1日),是《皇统谱》所记载的日本第40代天皇。在位:自天武天皇2年2月27日(673年3月20日),至朱鸟元年9月9日(686年10月1日)。

汉风谥号的“天武天皇”,如历代天皇一样,是由奈良时代的淡海三船奉敕进上,意为“上天立武王,消灭暴君”(典故来源于周武王灭纣,大友皇子被认为是暴君)。

和风谥号是天渟中原瀛真人天皇。这个和风谥号很具道教的色彩。天武13年(684年)10月,对日本传统的氏姓制度进行改革,定八色之姓,最高级别的就是“真人”。

据《日本书纪》的记载,大海人皇子文武双全、德才兼备,还擅长天文学、精通占星术,喜欢玩双六游戏,据说曾招臣下玩双六,对战之时对臣下进行赏赐。

天武天皇的父亲是舒明天皇,母亲是皇极天皇。子女有草壁皇子、大伯皇女、大津皇子、长皇子、弓削皇子、舍人亲王、但马皇女、新田部亲王、十市皇女、高市皇子、忍壁皇子、矶城皇子、泊濑部皇女、托基皇穗积皇子、纪皇女、田形皇女

生平

即位之前

即位前名为大海人皇子,这名字与天武天皇幼年养育于凡海氏(海部一族的伴造)有关,当时以养育者取幼名是惯例。天武天皇是舒明天皇的第三子,母亲是宝皇女(皇极天皇),是天智天皇(中大兄皇子)、间人皇女的同母弟。

661年,齐明天皇逝世,大中兄皇子称制。663年,白村江战役后,大中兄皇子为摆脱内外交困局面,一面与大唐、新罗修好,同时让大海人皇子参与枢机,辅弼朝政。大海人于受命代行左大臣职务期间,于664年,颁“甲子之诏”,“增换冠位阶名及氏上、民部、家部。”又于近江国、东国安置百济“归化人”。668年,大海人被立为“东宫”。

壬申之乱

671年,天智天皇病笃,召见大海人皇子,以皇位相许。但大海人皇子自幼追随兄长天智天皇左右,深知自大化改新以来,天智天皇在“古人大兄皇子之乱”(645年)、“苏我石川麻吕事件”(649年)、“有间皇子之变”(658年)等事件中排斥异己的手段,大海人皇子推举大友皇子为皇太子,自己则申请出家,退回吉野宫(今奈良县吉野),静观时局,以图再起。

672年(阴1月10日),天智天皇在近江宫去世,享年46岁。大友皇子即位(弘文天皇),此时还未满24岁。

672年(阴)5月,舍人朴井雄启告急,大友皇子以修筑山陵为名,有美浓、尾张募征壮丁,于京畿招兵买马,武装待发。又据大友皇子妃十市皇女向其父大海人告密,近江朝廷策谋进犯吉野。672年(阴)6月,大海人先发制人,先遣村国男依、和饵部君乎、身毛广等急赴美浓,联系各国郡司。继而,大海人皇子率部众二十余人开始离开吉野,经由伊贺、伊势,逃往美浓。在美浓,听从于大海人皇子指示的多品治已经兴兵,封锁了不破要隘。动员了东海道、东山道两道诸国的兵马不满朝廷者纷纷来归,队伍迅速扩充至数万人。进入美浓后,聚集了东国来的兵马的大海人皇子在7月2日(8月3日)兵分两路,进攻大和国、近江国两方。近江朝廷得知大海人举兵,“群臣悉愕,京内震动”,“或欲逃往东国,或欲隐匿山泽”大友皇子坐失战机,内讧不已。大海人神速果断,身先士卒,由纪臣阿闭麻吕与村国男依分兵两路,陈兵近江。(阴)11月22日,濑田川桥决战,“旗帜蔽野,埃尘连天,钲鼓之声闻数十里,列弩乱发,矢下如雨。”(阴)7月23日,攻陷近江朝大津宫,大友皇子(弘文)与诸臣四散。大友皇子走投无路,旋即自杀身亡。至此,历时两月,兵员数万的“壬申之乱”,以大海人之胜利结束。

大海人在战略上,运筹帷幄知己知彼,不失战机主动出击,坚决果断,用兵神速,瓦解敌人壮大自己。加之,军纪严明,打击“元凶”而不“妄杀”无辜。同时,对弃暗投明者一视同仁,如近江将领羽田八国“率已族来降,因授斧钺拜将军。”又善于重用舍人朴井雄君、村国男依、知珥部君手、身毛广、多品治、安斗智德等,通过其出身美浓国乡土关系,争取外援。信浓、甲斐等国亦如此,大和地方的地方豪族,伊势、尾张等国郡司,也多支持大海人。

大海人对东国怀有特殊感情,除在此地拥有汤沐邑领地,以及众多亲信舍人外,更主要的是,以奠定古代天皇制国家基础为目的的对东国经营方针。近江朝廷除畿内地方外,其它地区一概未予关心,大化时期以来的改新精神逐渐被歪曲。尤其白村江战役失败后,民生调蔽,危机四伏,对朝廷的潜在不满情绪,日趋表面化,这构成了大海人获胜的有利客观条件。

维护大化改新以来的革新原则,乃是促使大海人采取果断行动,并坚持夺取胜利的主要动力。“壬申之乱”的胜利者大海人皇子,排除门阀贵族干扰,对其继承与发展大化改新成果,进一步推进天武新政,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阴)8月,高市皇子受命处理善后。近江朝臣重罪八名处斩,其中,右大臣中臣连金斩首,左大臣苏我赤兄、大纳言巨势比等及其子孙,以及中臣连金、苏我果安子孙等,均处以流刑。其中,唯不见纪大人臣下落,一说其在战乱期间投奔大海人,故未被列入惩罚之内。(阴)8月27日,论功行赏,奖赏战功人员。(阴)9月初旬,大海人皇子由不破宫启程,经由桑名、铃鹿、阿闭、名张,12日,抵达大和,9月15日,移居冈本宫。673年(阴)2月,大海人皇子于飞鸟净御原宫即位,称天武天皇。

《日本书纪》中记载的壬申之乱是大友皇子对才德与势力兼备的下任天皇大海人皇子的叛乱,被大海人皇子消灭。当时的大友皇子有没有即位,是不是更具正统性,关于这一点的争议在历史上一直没有停止过。如果当时大友皇子已经即位,则大海人皇子就是篡夺了弘文天皇的皇位。

登基之后

天武天皇即位后,于天武10年(681年)2月,命令制定飞鸟净御原令,以建立律令国家为目标。天武元年(673年)5月,改革官僚机构,畿内出身者供职宫中者,首先作大舍人,之后再根据其才能酌情授与官职。同时这个大舍人的资格不仅属于官吏,也向庶民开放。

天武5年(676年),畿外的人也可以入京作官,首先作为兵卫负责宫城的警护。天武7年(678年),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考)和官位升进(选)相关的考选法。天武13年(684年),制定八色之姓,确立朝廷的身分秩序,施行新冠位制,将冠位赋与扩大至亲王。实行削弱豪族的化策,废止豪族拥有部曲,并改革食封制度。

天武天皇一直实行皇族专权的皇亲政治。与此相对的,在行政机构方面也设立太政官和大弁官并立,授与上层官僚贵族无实权的“纳言”一职,天皇的命令主要通过大弁官向地方传达。还有,天武天皇统治期间,彻底的实行皇亲政治,没有置大臣之职(大臣是日本古坟、飞鸟时代的官职,权势很大,之前权倾朝野的苏我虾夷、苏我入鹿父子的家族苏我氏就世袭大臣之职)。为了明确地方的支配体制,《日本书纪》天武13年(684年)10月的条目记载:“派遣伊势王等堪定诸国之界”,推进地方的行政组织建设。

天武即位伊始,集众书生于川原寺,修纂经文,任大来皇女为伊势斋王,恢复斋王制。从天武朝开始有新尝祭和大尝祭的区别,这些都保持到了现在。同时营造高市大寺(大安寺),建造药师寺,以承父皇舒明之遗愿。 681年,诏谕祭扫“皇祖之灵”。683年,由朝廷任命僧正,僧都、律师,实行僧纲制度,加强了对僧尼的统一管理。685年,更须诏诸国,“每家均建佛舍,以便礼拜供养”。宫廷聘奉僧尼,巡幸寺院,供养珍宝。天武朝将宗教纳入国家政治轨道,从而,赋予天皇统治以宗教权威,实为日本天皇神格化之滥觞。天武天皇擅长占星术,再加上当时阴阳之道等在律令国家的大唐和新罗也很盛行,受到这些影响,天武天皇设置了占星台和阴阳寮。建造了为祈祷皇后(后来的持统天皇)病愈的药师寺。但是这个药师寺是建在飞鸟(遗址位于奈良县橿原市),不是现在药师寺。

除了修建飞鸟净御原宫之外,在难波也建造了宫殿。这个难波的宫殿是仿效大唐等国的复都制所建的陪都(副都)。另外,也有说法认为藤原京的建造也是开始于天武天皇时代。

在外交方面,676年新罗统一了朝鲜半岛,新罗使者来到日本,天武天皇也向新罗派遣遣新罗使,与新罗保持外交联系,因此与当时同新罗对立的大唐断绝外交关系。

675年,宣布废除氏上民部、家部(部曲)之制。凡亲王以下诸臣、寺社所有“山泽岛浦,林野陡地”,一律收公,解放部曲为“自由之民”。废除部曲制,旨在切断民部、家部对氏上的从属关系,转而使之加强与皇室的联系,这是削弱贵族势力,提高皇权的重要步骤之一。677年,整顿食封。凡诸王、诸臣食封,“除以西国,相易给以东”,通过移封削弱贵族在地方的势力。680年,更规定贵族享有食封“先后限三十年”。683年,最后取消食封制,见亲王以下诸臣,其食封悉“更返于公”,从而,彻底消除了旧贵族的世袭经济特权。

天武4年4月17日(675年5月19日),颁布了肉食禁止令,从4月1日(5月3日)开始到9月30日(10月27日)之间保护幼鱼、禁止食用五畜(牛、马、狗、猴、鸡)之肉。(之后的日本除了爱吃鱼肉和海产品之外渐渐养成了不吃畜、禽肉的习惯,直到明治维新之后才有所改变。)

“庚寅诏诸国曰:自今以后,制诸渔猎者,莫造槛阱,及施机枪等类。亦四月朔以后,九月三十日以前,莫置比满沙伎理梁,且莫食牛、马、犬、猿、鸡之肉,以外不在禁例。若有犯者罪之”——《日本书纪》

天武朝锐意充实武备。675年(阴)10月,准许诸王以下初位以上,拥有兵备。681年,于广濑野设行营,亲王以下群卿参加兵备检阅。684年,颁诏谕“凡政要老军事也”,文武百官均应“习用兵及乘马”。天武经常亲自出巡,或遣亲王、诸臣,巡察京畿、六道,督查各地兵备与军训情况。

日本最古老的货币“富本钱”也是在天武天皇的时代发行的。

作为建设律令国家政策的一环,到天武11年(681年),天武天皇偕皇后于太极殿召见亲王、诸王、诸臣,“定律令,改法式”。改革旧官制,为以后形成完备的二官、八部、四等官律令制官制奠定了基础。天武12年(682年),位阶区别的颜色显示由原来的冠的颜色改为朝服颜色。

681年,立草壁皇子为皇太子,683年开始辅政,参与编纂律令。并令舍人稗田阿礼等整理《帝纪》、《旧辞》,“消伪定实”,编撰国史,以奠定“邦家之经纬,王化之鸿基”。

681年,由栗田真人、伊吉博德编纂《飞鸟净御原令》,翌年(阴)八月完成。令二十二卷,律未完成。689年,付诸实施。据平安时代的《弘仁格式序》(820年)记述,在律令编纂沿革中,曾列举《宪法十七条》(604年)、《近江令》(668年)、《大宝律令》(701年)、《养老律令》(718年),唯未提及《飞鸟净御原令》,据此史家有怀疑其可靠性者。又据官撰《令义解》(833年)、私撰《令集解》分析,大化改靳后,律令做为国家基本法规,创始于《近江令》。而《飞鸟净御原令》则在《近江令》基础上,汇集大化改新以来法令,并参照唐代《永徽令》,编纂成法典,制定“律”条,则始于天武朝。因此,《飞鸟净御原令》成为其后《大宝律令》的蓝本。由于《近江令》与《飞鸟净御原令》均未传世,《大宝律令》也只能从九世纪成书的《令集解》(859—876年)窥见其片断。如再从与《大宝律令》基本一致的《养老律令》中,可以得知“律”的一部分内容,“令”的大部分内容。

至九、十世纪,为充实律令之不足,又编撰《格》,以及律、令、格实施细则《式》。其中,以《类聚三代格》为其典型代表。

大化、天智朝开创的律令体制,因受地方豪族抵制,长期未能实行,至天武朝始逐渐在全国推行。天武朝也并非依靠专制皇权推行律令体制,主要是由于地方豪族势力日趋衰落,加之,律令制本身并不完全否定豪族对其属民的支配权。实际上,国家只是从制度上使部民、家部变为“公民”,而且,依然是依靠地方豪族保留对其属民的一定隶属关系而实现其统治的。由于豪族的阶级分化,致使其统治区域内的实权逐渐转入中小贵族手中,有可能使中央权力介入。由于实行五十户一里制,当地贵族原有的传统利益仍可维持原状不变,这正是日本律令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特性。

684年,为“更改诸氏之族姓”,制定“八色之姓”,即真人、朝臣、宿称、忌寸、道师、臣、连、稻置。685年,又“更改爵位之号”,增加阶位等级,扩大冠位四十八阶。为勤于政务的官人晋升,和拨擢有战功的一般官兵提供条件。

690年,制定《考仕令》。根据考核各级官人政绩、战功,氏姓大小,授予冠位。又按前此“大舍人制”,凡公卿、大夫及其他官人子弟,不论门第,一律出任大舍人,经实践考查,择优叙用。通过“八色之姓”,对旧氏族加以调整。“真人”多授予原公姓氏族,“朝臣”多授予原臣姓氏族。旧“连”姓中,五十氏升为第三等“宿弥”,十一氏调为第四等“忌寸”。原属“伴造”级旧族长,亦均纳入氏姓序列。其结果使氏族进一步趋向分化,促使其与皇室之间的从属关系进一步加强。制定“八色之姓”,提高皇族地位,巩固与加强了天皇制专制统治。实行“八色之姓”制度,也是为使旧的氏族制与新的官僚制等级身分相适应的一种尝试。由此可见,可以从具有氏族制与官僚制双重性的侧面,理解日本古代律令制国家的特征。综观律令制国家发展进程,天武朝应属日本律令制国家的创业期或形成期。

天武天皇患病期间,诏谕凡天下之事,不问大小,悉启奏皇后及皇太子。这是他吸取“壬申之乱”教训,担心后事的安排。早在679年,巡幸吉野时,为避免发生皇位继承之争,即曾召草壁、大津、高市、川屿、忍壁、芝基诸皇子,对天地神祗盟誓,不分嫡庶,效忠天皇,永不悖忤,和衷共济,千载安宁。685年,又根据新爵位制,授予草壁皇太子净广,大津皇子净大贰及高市、川屿、忍壁等皇子不同爵位。其他诸王、诸臣亦先后授爵,其中,包括唐人、百济人、高丽人,凡一百四十七人。

686年9月,天武天皇病逝,皇后临朝称制。同年10月,平定“大津皇子之乱”。此次事件背景复杂,大津本人是否无辜成为政争的牺牲品,尚有待继续探讨。

689年,为实现先皇遗愿,颁发《飞鸟净御原令》。当年,草壁皇太子早亡,翌690年,皇后即位称持统天皇(690-697年)。皇后早在天武执政时期,“每侍执之际,辄言及政事,多所毗辅。”平定“壬申之乱”,她也是幕后实权人物。持统在位间,重新启用藤原不比等,任高市皇子为太政大臣,继续执行天武朝以来的方针。697年,让位给草壁之子轻皇子——文武天皇。由藤原不比等辅政而开辅政之先例。

天武朝完成了大化改新的未尽事业。天武、持统、文武三代,可视为一个连续的历史阶段。在这一时期里,确立天皇中心主义统治秩序,嫡长子继承制——“万世一系”,以及开宰相辅政之先例,使古代天皇制统治达到全盛阶段。在意识形态领域,白凤文化继飞鸟文化之后,为天平文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天武天皇的事迹大多根据《日本书纪》的记载,但这个《日本书纪》中的天武天皇形象,是由编纂的中心人物天武天皇之子舍人亲王润色加工之后形象。还有在《日本书纪》中,记载了天智天皇册封天武天皇为皇太弟,否定了大友皇子被立太子的事实,书中为天武天皇的皇位继承正当化的意图显而易见。

天武天皇将当时日本的最高统治的称呼由“大王”改为“天皇”。“天皇”的称号由天武天皇开始的说法得到了广泛的支持,是历史学界的主流。按这种说法,天武天皇是实际上第一代天皇(但是,有天皇之号最早可以追溯到推古朝的观点,还有晚至大宝年间以后的观点)。还有,宫廷歌人柿本人麻吕的和歌中也有“大君是天神降世”的句子,到了这个时期,天皇开始有了神格。

生卒年的争议

世系表上,显示天武天皇是舒明天皇之子,天智天皇之弟。但也有说法认为天武天皇是天智天皇的异母兄,或是异父兄。

天武天皇的母亲皇极天皇在嫁给舒明天皇之前,曾是高向王的妻子,与高向王之间生有一子汉王,认为汉王与天武天皇是同一人物的“天武异父兄说”就特别有名。在同一史料中,记载并不矛盾(详见下表)。总之,确切的生年并没有确定。

《日本书纪》以外的主要史料记载的天智天皇、天武天皇的生年(左为天智、右为天武)。

* 《一代要记》…推古天皇27年(619年)、30年(622年)

* 《仁寿镜》…推古天皇22年(614年)、不明

* 《兴福寺略年代记》…舒明天皇3年(631年)、12年(640年)

* 《神皇正统记-如是院年代记》…同为推古天皇22年(614年)

* 《神皇正统录-本朝皇胤绍运录》…推古天皇22年(614年)、30年(622年)

* 《皇年代略记》…推古天皇22年(614年)、31年(623年)

也有对怀疑这些成书于更晚年代的史料的可信性的反驳,如“《一代要记》等记载的65岁是56岁(同55岁)的误写,逆推则是631年出生”的说法就很有说服力。

年谱

舒明天皇3年(631年)?,大海人皇子诞生。

天智天皇7年(668年),天智天皇立大海人皇子为皇太弟(也有持否定的观点)。

天智天皇10年(671年),重病的天智天皇托付后事,以皇位相许,大海人皇子固辞,出家并移居吉野。

弘文天皇元年(672年),壬申之乱中击败了天智天皇之子大友皇子(弘文天皇)。

弘文天皇2年(673年),在飞鸟净御原宫即位。

天武天皇4年(675年),废止豪族对部曲的人身所有权(废除奴隶制)。设置占星台。

天武天皇5年(676年),设置阴阳寮。

天武天皇7年(678年),制定官吏的勤务评定和官位升进相关的考选法。

天武天皇8年(679年),行幸吉野。让皇后、草壁皇子等皇子起誓不发起皇位继承之争(吉野之盟)。

天武天皇9年(680年),为了祈祷皇后(后来的持统天皇)病愈,命令建造药师寺。

天武天皇10年(681年),命令制定飞鸟净御原宫律令。册立草壁皇子为皇太子。

天武天皇11年(682年),命令废除匍匐礼,代之以立礼。

天武天皇12年(683年),发行富本钱。

天武天皇13年(684年),制定八色之姓。

天武天皇14年(685年),制定冠位四十八阶。

朱鸟元年(686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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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5 22: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