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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
释义

机构简介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成立于1994年6月,全系统现有正式干部职工436人(其中在岗人员263人,离退休人员173人),下设8个二级单位。建局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干部职工团结拼搏,艰苦创业,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年年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天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主要职责

天门市地方税务局实行省地税局与天门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省地方税务局垂直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地方税务系统的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干部管理和经费开支均由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垂直管理。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税收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运用税收杠杆,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功能和税收执法职能。

三、负责本地区的地方各税、教育费附加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社会劳动保险5种规费以及文化事业建设费、地方教育发展费、河道堤防维护费、旅游发展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排污费等征收管理工作。

四、负责地方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根据全省预算安排,编制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税收计划,组织地方各项税收收入,努力完成税收任务。

六、负责管理本税务系统的机构、编制和经费,管理下一级税务机关领导班子和有关的干部、人事、职称、劳动工作等工作。

七、负责本税务系统的干部教育和培训;负责系统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

八、监督检查本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监督检查本税务系统各级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及党纪政纪的情况。

十、组织税收政策宣传和理论研究。

十一、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地税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批转、审核有关文件、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工作督办、信访、保密、调研、信息、税收宣传;负责制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负责制定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上级机关刊物的发行征订工作;负责税收理论及内部研究性资料的采编管理工作;负责系统综合治理、内部行政事务、物业、车辆管理及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负责完成市局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负责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管理全市地方税务系统机构人员编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的考核任免工作和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建立后备干部考核管理制度;负责劳动工资管理、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系统工勤人员的管理;负责系统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岗位培训,拟定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群团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系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监察考评科

负责系统纪检监察和绩效考评工作。制定有关税务监察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情况;调查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受理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和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宣传税务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本系统的廉政行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责系统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作质量和绩效考核;负责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税费征管科

负责税政调查研究;研究提出地方税制改革建议;负责税收执法检查;负责执法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减免税的审批事务;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负责办理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审理及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处罚;负责地方和涉外税费政策管理;负责承办有关税收议案和提案;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征收管理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制定有关的具体规章和办法,并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执行中的一般性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调查研究和解决征收管理中出现的政策业务问题;负责全市地方税收和规费的具体业务指导、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综合性的税收征管法规,制定与其配套的征收管理制度;负责建立和完善地方税收征管体系和现代化征管手段;监督检查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资料的落实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和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对规费、基金进行政策监控和管理;制定具体的社保规费征管办法;负责处理执行社保规费征缴政策及有关规定中的问题;完成与其职责相关的其他工作。

计划财务科

负责编制全市地方税收长远规划和年度、季度及月计划;负责地方税收会统工作,反映税源信息,制定会计、统计制度;负责管理经费、财务、装备、固定资产;审核汇编下属单位的财务预决算;负责税收票证和服装管理工作;负责受理竟陵城区和皂市地区属城区分局征管的地方税(费)纳税人、社会保险费缴纳人的税务登记、注册登记、纳税申报,及税款、规费、基金、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和其它税务违章罚款的征收、结算和解缴;负责地方税收政策咨询、发票管理、信息传递、税收票款的结算等工作;负责全市社会保险费缴纳人的缴费申报、征收、结算和解缴。

税费服务科

负责制定全系统纳税服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各分局、各业务科室及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工作;负责结合实际制定分类服务标准和操作规程;承担面向纳税人的纳税咨询、办税服务和渠道管理,包括12366热线及短信系统的管理,参与相关的信息化建设;拟订面向纳税人的办税公开内容、方式并组织实施和管理;拟订纳税服务考核、评价、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规范办税人员的纳税服务行为;拟订纳税信用评级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处理有关纳税服务的投诉和举报;负责全市地方税务发票的印制、领购、使用、保管等各项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统一部署,在全市范围内逐步推广税控装置;参加上级和本级地方税务局或稽查部门组织的发票检查。

信息管理科

负责拟定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承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中业务需求整合和流程优化的综合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地税系统计算机硬件的管理;负责系统信息化的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和推广应用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重大项目的论证、立项和建设工作;负责系统信息化的技术支持和运行维护工作,确保信息设备和各项数据安全;制定信息化管理办法,并抓好落实;按照技术要求和发展的需要,结合系统实际工作,组织开展相关的信息技术技能培训。

下设机构

稽查局

负责组织贯彻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并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重点稽查工作,履行税务稽查管理和税务稽查执法双重职能,行使独立执法权;负责税务案件的查处,受理税务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保障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征管环节执行税收政策的情况;负责上级机关交办的税务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城区分局

主要负责市直企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和竟陵办事处的企业、竟陵城区集贸及个体工商户地方税费的征管。

直属分局

主要负责全市除农用车辆外的车辆税费,驾校、运管所税费,市区、天门经济开发区和重点项目工程的建安及房地产地方税费的征管。

经济开发区分局

主要负责天门经济开发区(除建安及房地产的地方税费外)、杨林办事处、白茅湖棉花原种场、岳口镇、汪场镇、蒋场镇的地方税费的征管。

马湾分局

主要负责马湾镇、小板镇、干一镇、卢市镇、净潭乡、彭市镇、横林镇的地方税费的征管。

渔薪分局

主要负责渔薪镇、黄潭镇、蒋湖农场、多宝镇、拖市镇和张港镇的地方税费的征管。

皂市分局

主要负责皂市镇、胡市镇、九真镇、佛子山镇、石河镇及“121”工矿区的地方税费的征管。

工业园分局

主要负责天门工业园区、沉湖林业示范区、多祥镇和麻洋镇的地方税费的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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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9:5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