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天津市公安局 |
释义 | 主要职责(一) 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本市公安法规、规章,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工作。 (二) 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预测形势,制定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四) 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出入境、外国人在津居留等工作。 (五) 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六) 组织全市的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七) 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重要内外宾及其他警卫目标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 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推动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开展,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工作。 (九) 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 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 (十一) 对全市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 依法负责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有关工作。 (十三) 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公安后勤保障工作。 (十四) 制定并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对全局民警教育、培训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五) 组织实施本市公安机关督察、监察和审计工作,查处公安队伍的违法违纪案件。 (十六) 领导本市公安消防、警卫、边防部队建设,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一)指挥中心 (二)政治部 (三)督察部 (四)刑事侦查局 (五)交通管理局 (六)特警(巡警)总队 (七)消防局 (八)公安边防总队 (九)后勤保障部 (十)法制办公室 (十一)信访处 (十二)经济保卫处 (十三)出入境管理局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总队 (十五)户政管理处 (十六)预审监管总队 (十七)治安管理总队 (十八)信息通信处 (十九)科技管理处 (二十)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总队 (二十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 下属单位(一)天津市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二)公安医院 (三)安康医院 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26号 邮编:300040 其他信息天津市公安局局长: 武长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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