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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特岗教师
释义

特岗教师是中央实施的一项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特殊政策,通过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创新农村学校教师的补充机制,逐步解决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

“特岗计划”的实施范围以中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为主,适当兼顾一些缺编较多、 有特殊困难的少数民族自治县、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特岗计划”实施的资金安排

“特岗计划”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标准,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综合确定。“特岗计划”教师年收入水平原则上不低于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

“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特岗计划”教师的工资性支出,并按人均每年2054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据实结算。凡“特岗计划”教师工资性收入水平高于20540元的,其高出部分由县财政负担。

设岗县财政负责落实用于解决特设岗位教师的地方性津补贴、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省级财政在计算各地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时,将其纳入标准支出计算范围。月工资(比如湖南:专科1147元/人本科1247元/人,女生加20元,仅供参考。)

“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1.坚持范围,严格条件。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市、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财力比较困难,但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区),“特岗计划”实施期内原则上不得再以其它方式补充新教师。

各设岗县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招聘聘期已满、考核合格、愿意继续留在当地任教的“特岗计划”教师。

2.中央统筹,地方实施。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制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特岗计划”教师总量指导性意见。我省“特岗计划”的实施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建立省政府分管教育的秘书长和省教育厅、财政厅、人事厅、省编办分管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组织,统一安排。

其职责分别是:

省教育厅:牵头起草我省2008年“特岗计划”的实施方案、招聘办法、招聘简章等,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收集各地对特设岗位教师的需求计划、提出各设岗县岗位设置计划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负责特设岗位教师公开招聘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负责指导相关市(州)教育局对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岗前培训;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跟踪了解和评估等宏观管理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统筹落实“特岗计划”应由地方负担的经费;对省级部门实施“特岗计划”安排专项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人事厅: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按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规定,会同教育厅共同做好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工作。

省编办: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使用及结构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规范管理。

相关市(州)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部门按省上统一要求,协调组织本辖区各设岗县岗位设置及申报、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和管理工作,各设岗县教育、财政、人事、编制等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本县(市、区)的岗位设置与申报、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及日常管理与考核等相关工作。

3.相对集中,成组配置。特设岗位教师工作岗位的安排应结合当地实际需求,按照学科结构,科学搭配。为了便于管理,岗位的设置要相对集中,避免过于分散,原则上1所学校安排3—5人。

4.侧重初中,兼顾小学。特设岗位教师主要安排在县城以下的农村乡镇初中,可适当兼顾乡镇中心小学。少数农村生源占60%左右的县城学校也可适当安排一定的特设岗位教师。

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具备教师资格条件的非师范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取得教师资格,同时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且与原就业单位解除了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招聘对象具备的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原则上为本科及以上,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的岗位学科一致或相近);

3、身体条件。身体条件符合《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特岗计划”教师的招聘程序和办法

特设岗位教师的招聘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①公布岗位;②自愿报名;③资格审查;④考试和考核;⑤体检;⑥确定招聘人选;⑦岗前培训;⑧教师资格认定;⑨签订协议;⑩派遣上岗。具体招聘工作按 各地方的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执行。

“特岗计划”的相关保障政策

1.为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按照“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原则,对具备以下条件的报名者在面试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⑴少数民族学生加2分;

⑵省级优秀毕业生、省级及以上“三好生”加4分,校级“三好生”加2分;

同时具备以上几个加分条件的学生,可以累计加分,最高加分不得超过6分;

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教服务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以及生源地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特设岗位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有关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彰;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履行合同要求的义务,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在教师岗位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协议。

3.各设岗县(市)和学校,要为特设岗位教师提供必要的周转房,方便教师的工作和生活。

4.特设岗位教师享受国家《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5.“特岗计划”的实施可与“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相结合。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特设岗位教师,可按规定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视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要求的3年基层教学实践。

6. 特设岗位教师3年聘期结束后,对考核合格,自愿留在本地学校的,经县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县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上编制、核定工资基金等手续,并分别报省、市(州)人事、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时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当地财政负担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今后各市、县(市、区)、乡镇学校教师岗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要优先聘用聘期已满、考核合格的特设岗位教师。

各地区在实施特岗计划的同时,要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加大创新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的工作力度,并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代课人员问题。

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和档案管理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原籍,也可迁至工作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学校所在地的县城;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并应积极主动参加工作单位的党(团)组织活动;特设岗位教师人事档案原则上由服务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免费管理。服务期满后,被国家机关、国有事业、企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服务期间建立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管理或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代理;其他人员的工作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按照中组部、人事部人发[1996]118号文件规定,直接转到原生源所在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人才服务机构。

特设岗位教师的聘后管理

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后的日常管理与考核主要由设岗学校和设岗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每年度结束,各设岗学校要对本校特设岗位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存入其工作档案。

农村特岗教师

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新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逐步解决教师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国家决定自2006年起用5年时间在西部地区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计划的主要内容是对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县农村中小学,在不改变教师管理事权的前提下,在现有教师编制内设立特别岗位,由国家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担任特别岗位教师,聘期3年。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负担,以中央为主。

特岗教师招聘热点答疑

□特岗教师收入怎么算?

按照省上四部门通知,对于特岗教师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聘用合同书中明确,特设岗位教师在聘任期间,其教师工资总额按人均1.896万元/年的标准由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高于1.896万元/年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哪些情况会被解聘?

聘用合同书中规定,如果特岗教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聘用方可以解除合同:伪造学历、健康证明及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聘用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任教学校规章制度的;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影响恶劣的;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特岗教师聘期解决后能解决编制问题吗?

特岗教师将有三年的服务期限。服务期满后,特岗教师仍有多种选择和出路,“如果要在当地继续留任,将保证落实岗位,确保有编有岗。”省教育厅师范处表示。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司长管培俊做客人民网时介绍,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至少有三条出路:一是可以选择在当地留任,保证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二是异地留转,或到城镇学校应聘。今后城镇学校中小学自然减员的补充,首先要补充这些经过了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三是可重新选择就业,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要为此提供便利。从西部已实施特岗教师计划的省份来看,三年服务期满后,绝大多数特岗教师选择了留任,有的省份特岗教师留任比例高达97%。

特岗教师报考时间及到岗时间

特岗教师招聘信息一般是在每年的五、六月份发布,经过考核、培训等一系列的招聘程序之后,在九月前到所分配的中小学校报到,正式上岗。

特岗教师待遇管理

1、特设岗位教师实行合同管理,由县级人事、教育行政部门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三年聘期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要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4、在聘任期内,特设岗位教师的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可留在原籍,也可以迁往受聘市县;档案关系统一转至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

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须注意事项说明

在所有的招教类考试中,面试所占的比重是非常大的。现在特岗教师的考试当中,很多时候面试占到六成的分数。在一些在编教师考试当中,甚至会更高,占到70%,80%,为什么这么设置呢?因为你将来是做老师,不管基础知识答的有多么好,如果你不能很好的讲课的话,全都是白费。从面试准备的角度来讲,首先也是讲一个仪表,所有的面试都很注重仪表,但是对于自己身份的识别认知要非常清晰,你现在去考老师,仪表、谈吐要像一个老师,不是像,是从角色认同上就把自己当成老师来看待。如果不像一个老师,可能一下就会被淘汰掉了。虽然现在麻辣教师很受学生欢迎,但是我希望大家在考的时候,还是不要麻辣,要更中庸化一些,社会认知上老师是什么形象,你就打扮成什么样,不要过于前卫,当然邋遢就更不用说了,永远不会受到主考考官的认可。

另外,在面试的过程中,主要采取的形式是说课和试讲,试讲就是正常的讲题。说课很多学生没有接触过,它是老师进行教研活动的方式,就是介绍课程的设置,设计思路,你最终要达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等等,既是对在座的考官进行一个阐述,它不是讲课,而是你对课程的设计的讲述。然后说课也好,试讲也好,都可能会有考官提问,考官提问说明比较好,如果不提问大家就可以准备下一场考试了。基本上老师都会提问。

提问主要是分几个类型,最主要的是针对说课的内容,怎么做相应的设计,这很重要。另外,也会问你一些其他方面的东西,比如说你为什么考特岗教师等,也会包括一些教育理论的问题,都会在这个时候问你,大家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回答就好了。

在此特别强调一点,你可能只有5到15分钟的时间进行自我表现,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完全把一堂课的东西要有一个阐述能够说出来,从引入到最后的讲述,到跟学生的互动,到板书环节,如果你有幸讲到最后的话,你要布置作业等等,一项都不能少。如果有少项的话,下面的考官老师会有疑问。当然还有补救的措施,说你为什么要有这样的设计进行一个阐述。

作为试讲或者说课最好的方式是,读师范的同学都知道,就是把自己讲的课录下来,哪怕没有老师看,你自己也能看到自己的毛病。

报名时间

2011年全国报名特岗计划报名时间:

地区 报名时间

河北省 6.1-6.15

山西省 5.18-5.28

内蒙古自治区 5.5-5.15

吉林省 6.1-6.10

黑龙江省 6.23-6.30

安徽省 5.18-5.31

江西省 5.17-5.24

河南省 5.30—6.8

湖北省 4.1-5.20

湖南省 4.24-4.29

广西壮族自治区 6.13—6.23

海南省 6.1-6.10

重庆市 5.15-17调剂

四川省 4.28-5.7

贵州省 5.13-5.17

云南省 5.23-6.3

陕西省 6.1开始

甘肃省 6.11-6.19

青海省 5.30-6.8

宁夏回族自治区 5.6-5.1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6.2-6.16

中国特岗教师论坛

简介

中国特岗教师论坛成立于2011年2月22日,论坛立足于为广大特岗老师提供帮助平台,为老师的日常生活和学习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当一天的教学生涯结束后,来论坛休息一下,分享一下你一天的心情;当你为学生的事情焦头烂耳,没有办法处理时,来论坛看看,也许这里有你所需要的答案。

最后我们希望这个网站是实用的,真正的方便各位老师的学习与生活。

特岗教师可以职攻读教育硕士

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1年起,开展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工作。 据了解,2011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的培养任务由36所高等学校承担,共计招收1000人。

《通知》规定,服务期满留任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报名条件是:(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二)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三)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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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16 5: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