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陶思曾 |
释义 | 陶思曾(1878~1943),字叔惠,号啸岳,湖南省安化县一都小淹人。清两江总督陶澍曾孙,故名思曾。十五岁举秀才,悉心经世舆地之学。会梁启超讲学长沙,从梁氏游,遂醉心时务。光绪二十八年(1902)乡试中副榜,旋以官费派赴东京法政大学留学。卒业归国,劝说湘抚庞鸿书创办法政学堂,受聘为教务员。 光绪三十三年,陶思曾以道员分发四川,总督赵尔丰委为商务、矿务两局会办。时清廷有废银两改银元之议,交各省复议。陶上书主张改元作为银本位货币制。时全国唯南通张春所议相同。三十四年,被委为调查西藏开埠事宜委员。乃由沪泛海经星、印入藏,在亚东(与锡金、不丹接壤处)、江孜两地踏勘埠界,测绘地图。事毕,经缅、滇返川。輶车所经凡路程远近、山川险要、气候、物产、民情风俗等,均详加记载,辑成《藏輶日记》、《滇蜀纪程》二书。既回成都,英、法、德、俄领事交相索阅。陶恐泄国防机密,启列强凯舰之心,乃删其要点,仅纪行程,重编《藏輶随记》。后为英领事骗取,逐日披露于《泰晤士报》。民国12年,履任杭州,从意领事处获悉此事,不觉悚然,自幸早有防备。 宣统二年(1910),受委任四川高等检察厅检察长。民国元年,任湖南都督府参事兼法政专门学校校长。4年,任北京公府政事堂法制局参议。因反对衰世凯复辟帝制,拂袖归湘。次年,湖南省议会成立,被推举为议长。值讨袁军兴,湘督汤萝铭夜逃,陶与第一军军长曾继梧深夜至督府护印,被推为秘书长。不久,谭延闿复任都督,陶改任湖南高等审判厅厅长。未几,以司法官应回避本省调任浙江高等检察厅检察长。长浙检察十年,颇著成绩。民国11年杭州第一师范学生中毒,死124人,一时震惊。陶督同杭州地方检察厅悉力侦查,真相大白,主犯落网。他注重对囚犯施行教诲,以明法度。又于各监狱设立习艺工场,聘技师传授各种工艺;销售产品,以部分补贴囚犯生活,并择优提奖。当时杭州第一监狱工场之产品制作精巧,销售甚畅。 陶尝与杭州检察厅厅长夏超结为金兰之交。民国15年夏超任浙江省长,因响应广东革命军北伐,为北洋军阀孙传芳谋杀。陶简悼之余,绝意官场,遂弃职回湘。21年,被公举为船山学社副社长。26年长沙屡遭日机轰炸,乃返归安化故里。32年7月21日病逝,年66岁。著有《藏輶随记》(存北京图书馆)、《区田代耕研录》、《景恒堂诗文稿》等,译有《日本刑法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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