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唐承隋制 |
释义 | 简介 隋朝统一后,建立了一套以三省六部制为核心的中央官僚体制。唐朝建立后,承袭隋制,虽略有所改,但基本上没有突破隋代模式。故有“唐承隋制”之说。 一、唐承袭了隋朝三省六部制度 首先,隋文帝废除不合时宜的北周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北周的官僚体制基本上是效仿原来西周时期的《周官》即《周礼》的形式,很原始、极混乱。六官制,称谓复杂,职掌不明,办事效率低下。隋朝改革九品中正制,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唐朝建立后,承袭隋制,未有所改。 二、唐承袭了隋朝的郡县制 隋朝重新统一后,将全国划分九个州级区域,每州下设数郡,郡下设置县。唐朝建立后,虽改州为道。但大体承袭隋制,未有所改。 三、唐承袭了隋朝的田制 隋朝实行均田制,隋初,在北齐、北周均田制的基础上,继续实行均田制,均田令规定:丁男、中男受露田(种植五榖)80亩,永业田20亩,妇女受露田40亩。奴婢5口给1亩。永业田不归还,露田在受田者死后归还。对一般农民,采取轻徭薄赋鼓励农桑的政策,对于豪犟贵族兼并土地的行为则给予打击,以保证农民的正常生产。整顿户籍。实行了“大索貌阅法”要求官吏经常检查人口,根据相貌来检查户口,使编户大增。唐朝建立后,承袭隋制,未有所改。 四、唐承袭了隋朝的官吏选任制度 隋朝开创科举制度,隋朝统一全国后,隋文帝为了适应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唐朝建立后,承袭隋制,未有所改。 五、唐承袭了隋朝的法律制度 北周的法律既残酷又混乱,“内外恐怖,人不自安” 。隋文帝掌握北周政权时就曾经进行过改革,亲手删定《刑书要制》,但不太彻底。隋朝建立后,开皇元年隋文帝下令命高□等人参考魏晋旧律,制订《开皇律》。开皇三年, 隋文帝又命苏威、牛弘修改新律,删除苛酷条文。唐朝建立后,承袭隋制,未有所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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