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塘沽停战协定 |
释义 | 发展1933年初,已侵占中国东北三省的日军又向华北进犯,中国军队在热河、长城一线奋起反击。除非嫡系的29军等部队外,部分中央军部队亦开赴长城关口御敌,予日军以佷大杀伤。但长城抗战进行至5月中旬时,一心忙于内战和消灭共产党红军的国民政府决定妥协,急派黄郛赴北平与日军谈判,最终签定了「塘沽停战协定」。 长城抗战进行中,4月中旬滦东失陷,蒋介石和时任行政院长的汪精卫即委黄郛主持华北政务,任行政院驻北平政务整理委员会委员长。5月初,日军参谋本部提出《华北方面紧急处理方案》,妄图强迫中国政府接受停战条件。在日军新的进犯下,北平军分会代理委员长何应钦密电汪精卫,要求黄郛与日方谈判,「寻求和平途径」。5月中旬,日军进逼平津,国民政府令黄郛北上与日方谈判。22日,汪精卫指示黄「除签字、承认伪满洲国割让四省之条目外,其它条件皆可答应」。当晚,黄郛与日本驻北平武官永津中佐进行密谈,达成协议,写成停战案概要备忘录,随后迅速得到何应钦的承认,并派专人赴密云,向日军请求进行停战谈判。30日,北平军分会总参议熊斌同关东军参谋长冈村宁次在塘沽开始谈判。31日,双方签定《塘沽协定》。 协定内容根据协定,在长城以南设置100公里的「非武装地带」,中国军队退至延庆、昌平、高丽营、顺义、通州、香河、宝坻、林亭口、宁河、芦台所连之线以西、以南地区,尔后也不能越过该线;日本军队则可用飞机或其它方法施以侦察,中国方面应加保护并予以各种便利;长城线以南的上述地区之治安维持,以中国警察机关任之。警察机关不可用刺激日军感情之武力团体。 意义《塘沽协定》实际上承认了长城是中国与日本扶持的伪满洲国的「国界」,划绥东、察北和冀东为日军自由行动区,也为日军进一步控制整个华北提供了方便,华北主权在一定程度上丧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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