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办公室、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深化完善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丽委办〔2005〕49号),遂昌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改组为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履行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行政管理职能。设立遂昌县体育局,与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合署办公,履行全县体育行政管理职能。 主要职责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规章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全县的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政策和发展规划。 (二)研究、指导全县文化、文物、新闻出版事业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文化、文物、新闻出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指导和完善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三)制定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基本建设规划,指导直属单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县对外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交流的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申请和实施全县对外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交流计划和项目,推进对外门外交流与合作。 (五)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印刷业、著作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和行政执法、管理和督查;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管理和执法队伍建设;协同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维护市场秩序。 (六)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产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文化产业政策,协调文化产业发展。 (七)综合管理全县艺术生产,重点抓好各门类艺术精品的创作,管理文化、文物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 (八)综合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和图书馆事业,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建设,指导开展社会群众文化活动,指导少儿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九)负责国家重点、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区项目的相关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文保单位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申报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 (十)负责全县广播电视的行政(行业)管理;开展广播电视监测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县博物馆、纪念馆的发展规划,负责文博单位馆藏品的借用、交流、调拨的审核、报批。 (十二)负责全县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工作;对电影发行、放映业务备案;依法审批电影放映业务;负责全县电影数据统计工作。 (十三)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和出版物许可企业设立的报批、管理。 (十四)依法管理社会文化市场,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执法。 (十五)管理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和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六)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体育局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指导全县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体育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三)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管理、协调、监督全县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活动,组织管理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协调各项赛事;统筹规划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四)负责制定全县体育事业基本建设及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全县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五)指导体育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六)负责全县体育市场的管理和行政执法。 (七)研究制定全县对外体育交流的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申请和实施全县对外体育交流计划和项目。 (八)负责全县体育综合统计工作、信息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总体职责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 总体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的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指导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 (三)综合管理、指导全县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美术、书法、摄影、文学、电影等艺术;组织、指导具有示范性的重大艺术活动;负责专业艺术剧团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指导全县社会文化事业、图书馆事业 ,加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影剧院工作,指导开展群众文化、少儿文化和民族文化工作,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 (五)管理全县文物、博物事业,负责本县文物普查、保护、抢救、利用及流散文物的管理工作;审核、申报全国重点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承担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的相关审核、申报和管理工作;依法审核报批考古发掘、文物保护、文物维修项目;编制文物维修方案和经费预算方案;组织全县文物鉴定。 (六)负责《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检测;统筹规划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 (七)负责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的调整和项目建设;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 (八)组织、指导全县的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定各个时期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报道重点;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九)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传输覆盖;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电视节目收录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管理视频点播业务;负责管理和规划广播电视专用网。 (十)审核、报批全县广播电视台(站)的建立和撤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台(站)年检工作;负责全县广播电视专用频段的规划报批。 (十一)监督管理全县印刷业;负责书刊印刷定点企业和出版物印刷许可证企业设立的报批、管理。 (十二)负责全县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市场的行政执法、管理和稽查。 (十三)管理和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管理和指导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行业协会、学会的业务活动。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能调整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新增的职能: 负责本县内出版的公开发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和本县申请出版图书型内部资料(除党史类、史志类、宗教类、外宣类、法律法规类外)的管理。 内设机构办公室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督查、督办局决定的重要事项,综合协调各科室和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议、文秘、信息、档案、信访、保密、安全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后勤日常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编报各种统计报表,提供各种财务分析材料;负责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指导本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指导系统内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群众文化科贯彻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制订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和专业艺术生产、演展;指导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和全县文化网络的巩固、提高、发展;指导全县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农村文化等基层文化建设;归口管理全县社会文化活动;负责文化干部业务培训;管理监督文艺作品评奖及推荐选拔工作;组织指导艺术创作、研讨及学术交流活动;培育、扶持、开发文化旅游、艺术培训等相关产业;组织挖掘和整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做好全县艺术团体和民间艺人的管理工作;做好艺术档案工作;管理电影发行放映;指导管理图书、群众文化等学会工作;联系和指导全县文化、文物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行政执法宣传科研究制定全县文化、文物、广电、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的有关政策和制度;负责管理娱乐、演出、文物、音像、影视、艺术品、艺术培训、出版物等文化市场及体育市场和网吧经营场所等其他文化经营活动和项目;负责辖区内文化(含音像制品零售出租)、文物、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市场的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社会闭路电视系统、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和广播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的审核及管理;指导全县文化、体育市场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负责办理文化、文物、广电、网络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工作行政复议案件;承担县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广电、新闻出版科负责广播电视广告、视频点播等业务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工程的审核验收。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台(站)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对广播、电视台(站)实行年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监测、监控工作;负责广播电视系统统计工作;研究和制定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广播电视作品政府奖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实施新闻出版行政管理规章和管理办法;研究和制定新闻出版事业发展规划;联系和指导全县新闻出版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开展业务活动;承担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行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职业技能培训;负责全县新闻出版综合统计工作、信息工作; 负责本辖区内出版的公开发行报刊、连续性内部资料的日常审读和年检审核;负责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申请出版连续性内部资料的审核、报批;负责本辖区内申请设立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它印刷品印刷企业的审批以及上述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人变更备案;负责本辖区内申请设立出版物印刷企业、可录类音像复制企业、外商投资印刷(复制)企业的审核、报批;负责本辖区内打字、复印企业的设立的审批;负责本辖区内印刷企业的年检换证。承担著作权行政管理工作,调解著作权纠纷。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体育科研究和制订全县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推行普通人群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管理全县体育彩票发行工作;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其他社会体育的发展;负责全县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健身气功;负责全县群体干部、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考核和审批工作;制定全县体育业余训练和体育竞赛的规划及相关政策制度;负责各运动项目等级裁判员、等级运动员的申报和管理;负责规划竞技体育项目和全县业务训练布局调整和后备人才的培养;组织管理全县综合性运动会和协调各项赛事;审定公布各运动项目县纪录,组队参加市级以上各项比赛;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人员编制遂昌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体育局行政编制9名(含后勤服务人员)。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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