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 |
释义 | 机构简介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务局是为适应原吴县市撤市设区的形势,在2001年6月从原来的吴县市地方税务局变更为苏州市吴城地方税务局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地税机构按区分设而来的。吴中地税局主要负责苏州市吴中区地方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下辖6个税务分局,现有干部职工138人。 吴中区地方税务局被评为“江苏省文明行业”,并获得苏州市“五一”劳动奖状。全系统涌现出了各个不同级别的先进集体:一分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称号,三分局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六分局被评为省级“巾帼文明示范岗”等。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吴中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二)负责组织吴中区各项地方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项地方税收收入任务。 (三)负责吴中地税系统征收的各项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托征收的基金、费的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学、严密、有效的地方税收征收体系,强化地方税收执法监督。 (五)监督检查吴中地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各部门、各单位贯彻执行各项地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情况;监督检查纳税人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情况。 (六)负责吴中地税系统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加强收法制建设。 (七)开展税法宣传,增强全民纳税意识,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研究税收政策,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收咨询。 (八)管理吴中地税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 (九)负责吴中地税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税务信息系统。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办公室 负责管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文书档案、工作督查、办公自动化和信访、保密、税收宣传工作;制定机关内部工作规则、规章制度;管理机关财物;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人事教育科 管理系统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干部学历教育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出国(境)人员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系统内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和基层建设等工作。 监察室 负责全系统干部职工廉政教育、行风建设及违纪案件查处工作,负责来信来访等工作。 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征收管理的制度办法;负责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管理;负责指导个体、私营和零散税收的征管工作;负责缓缴税款的审核、呆账税金的认定和死欠税金核销的审核;负责欠税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征收管理科内设纳税服务中心,按照省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纳税咨询、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的工作定位,纳税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和指导吴中地税系统的纳税服务工作,包括税务咨询、税法宣传、内外网站建设等工作。 税政(政策法规)科 负责地方税税政业务和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国务院、省政府制定的各项基金和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按照税收管理权限,制定具体征收管理办法,处理执行税收政策中的有关事项,指导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地方税收规范化文件;负责对地方税收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复议。 计划财务(信息管理)科 贯彻执行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制度;负责吴中区地方税源的预测;负责各项地方税收、基金、费收入计划的编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数据的汇总、统计、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税款入库工作;办理吴中区地方税收、基金、费等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制服、固定资产的管理;参与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保障;负责税务管理工作中的资料管理、数据采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务工作;参与地税系统征管软件的开发和推广工作;负责计算机设备的配置、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第一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直属机构 (2)单位职能:在吴中区范围内实施地方税务稽查制度;监督检查吴中地方税务系统征管对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法规及制度的情况;管理吴中地方税务系统稽查工作;管理涉及地方税务的各类专项检查工作;办理有关人民来信、来访举报的涉税案件;负责对吴中区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的税务检查和系统内重大税务案件的查处工作。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城区、长桥街道办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木渎镇、藏书镇、穹窿山景区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东山镇、临湖镇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胥口镇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甪直镇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苏州市吴中地方税务局第六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吴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横泾、郭巷、越溪街道办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 (1)单位类别:国家行政机关派出机构 (2)单位职能:负责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光福镇、金庭镇管辖范围内各类纳税人的地方税、基金、费的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有关税收宣传、认定管理、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工作;负责重点税源户管理;负责日常税收稽核工作;负责纳税评估管理;负责个体和零散税收的税务登记及征管工作;负责区域内协税护税工作。 根据中共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文件(苏地税党组〔2003〕30号)《关于调整基层税务分局管辖范围的批复》,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第五税务分局除分局领导干部管理外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委托吴中地方税务局管理。 领导信息局 长、党组书记 陈俊良:主持全面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龙瑜:分管人事教育、监察室、工会、党团妇、老干部管理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顾振瑞:分管税政、征管、稽查工作; 副局长、党组成员 舒剑宏:分管办公室、征收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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