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湖教法 |
释义 | “苏湖教学法”又名“分斋教学法”,是北宋教育家胡瑗在苏州、湖州二地办学,使用的一种新的教法。这种教法一反当时盛行的重视诗赋歌律的学风,提倡经世致用的实学,重经义和时务,主张”明体达用“。他在校中设“经义”、“治事”两斋,经义斋学习研究经学基本理论,属于”明体“之学;治事斋则以学习农田、水利、军事、天文、历算等实学知识为主,属于”达用“之学,在治事斋中,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创立了分科教学和学科的必修以及选修制度,在世界教育史上是最早的。范仲淹当政兴学时,曾取其法,“著书令于太学”。此谓“苏湖教法”。 “苏湖教法”的意义: 1.在中国教学制度发展史上,第一次按照实际需要,在同一学校中分设经义斋和治事斋,实行分科教学; 2.治民、治兵等实用学科正式纳入官学教学体系之中,取得了与儒家经学同等的地位; 3.并且开创了主修和副修制度的先声。 分斋教学制度产生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四方之士,云集受业”,纷纷到胡瑗主持的湖州州学来求学。甚至京师太学,也“取胡瑗法以为法”,开创了我国分科教学之先河,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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