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讼 |
释义 | 汉字释义基本信息(讼) sòng (1) ㄙㄨㄥˋ(2) 在法庭上争辩是非曲直,打官司:~事。~案。~词。 (3) 争辩是非:争~。聚~纷纭。 (4) 自责:自~。 (5) 古同“颂”,颂扬。 (6) 郑码:SOZS,U:8BBC,GBK:CBCF (7) 笔画数:6,部首:讠,笔顺编号:453454 参考词汇bring a case to court dispute 详细注解讼 sòng [动] (1) (形声。从言,公声。从言的字与讲话有关。本义:争论) (2) 同本义 [argue;dispute] 讼,争也。…以手曰争,以言曰讼。——《说文》 讼不亲也。——《易·杂卦》 饮食必有讼。——《易·序卦》 会礼之家,名为聚讼。——《后汉书·曹褒传》 (3) 又如:聚颂纷纭;讼辩(争辩);讼斗(争斗);讼怨(争吵怨恨);讼直(申辩是非曲直);讼争(争辩,争吵);讼罪(争辩无罪);讼曲(争论是非曲直) (4) 打官司 [go to court;bring a case to court] 讼,《六书故》:争曲直于官有司也。——《正字通》 争罪曰狱,争财曰讼。——《周礼·地官》注 有狱讼者。——《周礼·大司徒》。注:“争财曰讼。” 争宝之讼解。——张协《七命》 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清·方苞《狱中杂记》 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论语·颜渊》 (5) 又如:讼牒(讼状);讼事(诉讼之事);讼理(讼事处理恰当);讼狱(诉讼之事);讼庭(公堂法庭);讼学(专门讲究诉讼案件之学堂);讼地(为争地而打官司) (6) 喧哗 [noise] 亲谗谀而疏贤圣兮,讼谓闾娵为丑恶。——汉·东方朔《七谏·怨世》 (7) 谴责 [blame]。如:讼言(责备的话);讼过(自责其过失) 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者也——《论语 公治长》 内讼敢不勤——王安石《感事》 (8) 为人辩冤 [plead;defend] 汉武帝杀戾太子,田千秋讼太子冤。——宋·洪迈《容斋随笔》 (莽)在国三岁,吏上书讼冤莽者以百数。——《汉书·王莽传》 (9) 又如:讼冤(申辩冤屈);讼屈(申冤,辩冤) (10) 通“颂”。歌颂 [eulogize;extol] 一国为之讼。——《韩非子·孤愤》 深讼莽功德。——《汉书·王莽传上》 家给人足,讼声并作。——《易林·否之大有》 词性变化讼 sòng [名] 诉讼者 [plarntiff and defendant] 政以慈爱为主,劝两讼勿争,词致殷重。——宋·叶适《故枢密参政汪公墓志铭》 讼 sòng (1) 通“公”。公开地,明白地 [openly] 夫有形埒者,天下讼见之;有篇籍者,世人传学之。——《淮南子·兵略》 太尉尚恐不胜诸吕,未敢讼言诛之。——《史记·吕太后纪》 (2) 又如:讼言(公开地说);讼刑(审慎用刑) (3)《史记·吕太后本纪》:“未敢讼言诛之。”讼即“公”义。(摘自黄现璠著《古书解读初探——黄现璠学术论文选》) 常用词组讼案 sòng'àn [lawsuit] 诉讼的案件 了结讼案 讼词 sòngcí [legal cases] 状纸上写的文字 包揽讼词 讼棍 sònggùn [legal petifogger;shyster] 挑唆别人打官司,借以从中牟利的人 沈大年又补了一张呈子,知县大怒,说他是个刁健讼棍,一张批,两个差,押解他回常州去了。——《儒林外史》 讼师 sòngshī [shyster;legal pettifogger] 帮人办理诉讼事务的人 被告抄入手,乃请刀笔讼师,又照原词多方破调,骋应敌之虚情,压先功之劲势。——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 周易六十四卦之一天水讼,坎下乾上。 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解释 讼卦:虽有利可图(获得俘虏),但要警惕戒惧。其事中间吉利,后来凶险。占筮得此爻,有利于会见贵族王公,不利于涉水渡河。 天在上而水就下,上下之情不通,所以成讼。然坎本得干中爻以为体,则迹虽违,而性未尝非一也。惕中则复性而吉;终讼则违性而凶。利见大人,所以复性也。不利涉大川,诫其逐流而违性也。佛法释者,夫善养蒙之道,以圆顿止观需之而已。若烦恼习强,不能无自讼之功。讼者,忏悔克责,改过迁善之谓也。有信心而被烦恼恶业所障窒,当以惭愧自惕其中而吉。若悔之不已,无善方便,则成悔盖而终凶。宜见大人以决择开发断除疑悔,不利涉于烦恼生死大川而终致陷没也。 《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刚而无险,则不必自讼;险而无刚,则不能自讼。今处烦恼险恶窟中,而慧性勇健,所以有自讼改过之心也。所谓有孚,窒惕中吉者,以刚德来复于无过之体,仅取灭罪即止,不过悔以成盖也;所谓终凶者,悔箭入心,则成大失,故不可使其成也;所谓利见大人者,中正之德有以决疑而出罪也;所谓不利涉大川者,心垢未净,而入生死海中,必至堕落而不出也。约观心者,修慧行名见大人。修禅定名涉大川,需约无过之人,故可习定。讼约有过之人,习定则发魔事也。 《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象辞》说:上卦为乾,乾为天;下卦为坎,坎为水,天水隔绝,流向相背,事理乖舛,这是讼卦的卦象。君子观此卦象,以杜绝争讼为意,从而在谋事之初必须慎之又慎。 天亦太极,水亦太极,性本无违。天一生水,亦未尝违。而今随虚妄相,则一上一下,其行相违。所谓意欲洁而偏染者也,祇因介尔一念不能慎始,致使从性所起烦恼,其习渐强而违于性,故君子必慎其独,谨于一事一念之始,而不使其滋延难治,夫是之谓善于自讼者也。佛法释者,是破法遍,谓四性简责,知本无生。 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小有言,其辩明也。 解释 初六:做事不能持之以恒,稍有过错,最后还是吉利的。 《象辞》说:做事不能持之以恒,说明官司不可能长久打下去。虽然稍有过错,但争讼双方的是非曲直终将辨别清楚。 大凡善贵刚进,恶宜柔退。初六柔退,故为恶未成,改悔亦易。不过小有言而已,此如佛法中作法忏也。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刚而不正,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犯过既重,何能无损?但可逋逃,处于卑约,庶免灾耳。此如佛法中,比丘犯戒,退作与学沙弥者也。 《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佛法释者,自既犯戒而居下流。欲以小小忏悔而复上位,罪必不灭,且乱法门矣。 解释 九二:讼事失败,归到采邑,三百户奴隶逃亡。没有大的灾祸。 《象辞》说:讼事失败,逃窜回家,这是躲避反讼。小官与大官争讼,败讼而归,势在必然。幸好灾难没有进一步扩大。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六三阴柔,不敢为恶,但谨守常规,小心翼翼,故得终吉。然是硁硁之士,恐不足以成大事也。 《象》曰:食旧德,从上吉也。 自立则不能,附人则仍吉。所谓倚松之葛,上耸千寻也。佛法释者,虽非大乘法门,若开权显实,则彼所行亦即是菩萨道,故必从上乘圆顿之解方吉。 解释 六三: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卜问得险兆,但最后是吉利的。但是,如果服务于王事,谋取利禄,却不会成功。 《象辞》说:依赖先人遗业过活,因为六三爻象表明,居于九四之下,只有凭借祖上余荫才获吉利。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九四亦是不正之刚,故不能自克以至于讼。然居干体,则改悔力强,故能复归无过,而悟性命渊微之体。是则反常合道,犹佛法中因取相忏而悟无生者也。 解释 九四:讼事失败,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卜问平安,得吉利之兆。 《象辞》说:败讼回家,服从判决,安守本分,不失正道。 九五,讼,元吉。 《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刚健中正,有不善未尝不知,知之未尝复行,乃至小罪。恒怀大惧而不敢犯,大善而吉之道也。佛法,则性业遮业,三千八万,无不清净者矣。 解释 九五:争讼,筮遇此爻,大吉大利。 《象辞》说:争讼而大吉大利,因为九五之爻居上卦的中位,像人守中正之道。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过极之刚,不中不正,数数犯过,数数改悔,就改悔处,薄有惭愧之衣,犹如鞶带。就屡犯处,更无一日清净,犹如三褫也。 《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有过而改,名为惭愧,已不若无过之足敬矣!又何必至三褫而后为耻哉?此甚诫人不可辄犯过也。 解释 上九:王侯赐予人以绅带,但不满一天,三次赐予三次革夺。 《象辞》说:某人因为讼事而得到赐予绅带的殊荣,这不是值得尊敬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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