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松阳县盐务管理局 |
释义 | 单位简介松阳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履行辖区盐业行业管理、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职能,垂直管理单位,隶属于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接受丽水市盐务管理局指导。 松阳县盐业有限公司是全县唯一食盐专营主体,为浙江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辖区食用碘盐、多品种盐、小工业用盐、农牧渔业用盐及其他用盐的供应工作。与县盐务管理局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职能分设、合署办公。 公司注册资本55万元,2009年末总资产261万元,净资产121.70万元。2009年实现销售收入327.14万元,实现利润总额2.9万元,净利润1.1万元。 主要职责1、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是编制行业生产、销售和发展规划,制定有关管理制度; 3、是编制和管理辖区盐的生产、分配、调拨计划; 4、是制定、核发辖区内盐业管理的食盐批发许可证、准运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票证; 5、是负责盐资源开发、制盐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工作; 6、是查处本行政区域内重大的盐业违法案例,协调区际盐产品销售纠纷; 7、上级盐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运销科、盐政科、盐政稽查队。 领导班子李慧文:松阳县盐务管理局副局长、松阳县盐业公司副经理。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