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11·24山西安泽小学爆炸事件 |
释义 | 简介2011年11月23日15时15分许,一名男子携带炸药闯入冀氏镇冀氏小学内,在校园内引爆炸药,该男子当场身亡,正在校园里上体育课的1名体育老师及5名学生被炸药炸伤。 消息紫荆网11月24日太原电:昨日下午3时30分许,一名男子携带炸药闯入临汾市安泽县冀氏镇冀氏小学内,在校园内引爆炸药。正在校园里上体育课的1名体育老师及5名学生被炸药炸伤,该男子当场死亡。 昨晚11时20分许,记者赶到事发现场时,现场已经被临汾市警方封锁,校园门口仍停留有不少警方车辆,因要进行现场勘查,校园内禁止任何人进入。从校园外记者看到,校园内三栋教学楼的数十个窗户玻璃大部分被震碎,因事发后学生被紧急撤离,教室内学习用具仍摊在课桌上。家住学校附近的李先生事发时碰巧路过学校附近,他告诉记者,当时只听着校园里一声巨响,附近的人都纷纷往学校跑,起初大家都以为是学校的锅炉爆炸了,等赶到现场时却发现,校门内左侧位置一片狼藉,墙壁上沾满了鲜血,很多学生受到惊吓一直在哭。 24日上午,安泽县政府部门在冀氏镇政府办公楼召开了情况通报会,据安泽县公安局李胜局长介绍,携带炸药进入校园的男子叫冯爱红,冀氏镇李庄村人。事发前冯爱红刚刚从沁县打车回到安泽,随后又租车赶到冀氏镇小学。据出租车司机讲,该男子乘车时就怀抱一个提包,事后想起应该当时包里面就装着炸药。同时记者了解到,冯爱红母亲早已亡故,三年前父亲与女儿因煤烟中毒死亡,随后妻子与其离婚,冯某最近几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据办案民警讲,冯某家院子里杂草丛生,很久都无人居住。冯为何选择在此校园内引爆炸药,具体原因尚不清楚。 据了解,在爆炸事故中受伤的5名学生及1名老师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暂无生命危险。 现场携带炸药进入校园的男子叫冯爱红,为冀氏镇李庄村人,事发时,该男子刚刚从沁县打车回到安泽,随后又租车赶到冀氏小学。该男子母亲早已亡故,3年前父亲与女儿因煤烟中毒死亡,随后妻子与其离婚,冯某最近几年一直在外地打工。据办案民警讲,冯家院子里杂草丛生,很久都无人居住,具体他为何携带炸药进入校园,具体动机目前尚不清楚。 治疗目前在爆炸事故中受伤的5名孩子及老师均已经得到妥善安置。受伤的是一名男性体育老师,当时他正在校园里带孩子们上体育课,因距离爆炸点较近,爆炸造成他与另外5名孩子面部灼伤。事故发生后,伤者立即被送往附近医院治疗,目前已经转往条件更好的临汾市人民医院救治,无生命危险。 复课事故的善后及家属安抚工作已经全面开展,今日早上,冀氏小学除年龄较小的幼儿园和一年级未复课外,其余班级均已开始正常上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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