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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四川省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释义

简介

中文名称

四川省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英文名称

Young Volunteers Association of Mianzhong Experimental School

成立时间

2010年9月28日

主要发起人

廖方宇、叶宇

会训

去服务,去奉献,去开拓,去创造

概况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委员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学生团体,是同学们在实践中学习并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天地,是校团委的得力助手与后备力量。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坚决拥护校团委的领导,以青年志愿者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纲领为行动指南,立足青年,兼济天下,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弱势群体;致力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求知好学、奋发向上的社会氛围;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互信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青年志愿者组织形式和制度的完善为己任。以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志愿活动,集中志愿力量,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为工作目的。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由绵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2012级分会于2010年9月28日成立。协会会训为“去服务,去奉献,去开拓,去创造”。

协会下设实践活动部、对外联系部、组织策划部、宣传信息部四个部门。协会最高管理机构为全体成员大会,工作委员会是全体成员大会的常设机构。

现任领导人员

马向鹏:工作委员会委员、会长

历届领导

童懿贤:工作委员会委员、会长

李杨怡:工作委员会委员、对外联系部副部长

胡 帮:工作委员会委员、实践活动部部长

易鑫柯:工作委员会委员、组织策划部部长

彭 丹:工作委员会委员、宣传信息部部长

雷永懿:对外联系部部长

杨晚艺:宣传信息部副部长

协会历史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绵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是绵阳中学最早的学生团体。上世纪90年代末,绵阳中学出现了以自发的社会实践为主要活动内容的志愿小组,2008年5月9日,以陈功婷为首的志愿服务小组成员在绵阳中学本部正式创立了绵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并于当年接受校团委的领导,成为学校唯一由校团委直接管理的优秀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在2008年“5·12”特大地震中,协会积极联同同学们展开自救,得到了学校领导和同学们的普遍肯定。地震中,协会迅速发展壮大,并在地震后成为绵阳市中学中最大的学生组织。近年来,协会秉持“精兵简政、高效透明”的治会思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注重提高成员素质。到目前为止,协会已拥有自己的纲领与纪律,形成了较为规范的组织和发展制度,并在绵阳乃至全国与各大志愿团体保持了广泛的联系。

协会章程

四川省绵阳中学实验学校

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四川省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已于2011年3月2日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二次全体大会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1年3月6日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委员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学生团体,是同学们在实践中学习并传播“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继承并发扬中华民族团结友爱、助人为乐、尊老爱幼、尊师重教等传统美德的天地,是校团委的得力助手与后备力量。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坚决拥护校团委的领导,以青年志愿者精神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纲领为行动指南,立足青年,兼济天下,致力于帮助有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弱势群体;致力于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求知好学、奋发向上的社会氛围;致力于建立互助友爱、互信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青年志愿者组织形式和制度的完善为己任。以组织青年志愿者进行志愿活动,集中志愿力量,锻炼自我,服务社会,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为工作目的。

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由绵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2012级分会于2010年9月28日成立。协会会训为“去服务,去奉献,去开拓,去创造”。

协会的一切活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 坚持团的领导。协会以团的纲领、决定、指示为工作中心,以团的工作路线统一思想和行动,服从团的决定,坚持团建带会建。

(二) 坚持志愿者的先进性。协会成员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永葆青年志愿者的奉献性与先进性。协会成员团结一致,共同进步。

(三) 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协会的基本组织原则。协会内部充分实行民主集中制,切实保障成员的民主权利。成员以强烈的组织性和纪律性要求自己,以保证协会的决议得到有效的执行,维护协会的成长与发展。

(四)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校规校纪、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尊重民族风俗习惯。

第一章 会员

第一条:本章程所指志愿者,是指绵阳中学实验学校的师生,倡导“团结、友爱、互助、进步”的青年志愿者精神,基于良知、信念与责任、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在全社会范围内,自愿为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自愿捐献个人时间、精力或财物的人。

第二条:凡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积极向上的绵阳中学实验学校师生,愿意参加协会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参与讨论与执行协会决议,承认协会章程,均可申请加入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

申请加入协会应填写入会申请表、入会申请书。经所申请部门部长同意后方可入会。

第三条:协会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 遵守协会的活动原则。

2) 履行志愿服务承诺。

3) 执行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4)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活动。

5) 维护协会团结,不从事任何有损协会利益与团结的活动。

6) 自觉维护协会和青年志愿者的形象。

7) 不得以协会成员或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8) 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条:协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 参加协会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协会培训的权利。

2) 在协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 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权利。

4) 被表彰权及被奖励权。

5) 自由退出协会的权利。

6) 根据自身情况,报假及请求调换工作的权利。

7) 对有损志愿者形象、协会形象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的权利。

8) 对违反协会章程、纪律的行为进行制止、批评、举报的权利。

第五条:协会成员如对协会决议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也可以及时向上级组织或会长直接反映。

第六条:对于不执行协会决议,违反协会章程,不参加协会或所属部门活动、不参加协会或所属部门工作会议的协会成员,协会可以酌情给予批评、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开除的处分。

第七条:协会成员如对批评或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工作委员会重新合议,可以向工作委员会申辩或答辩,并要求工作委员会给予答复。对于部长的批评或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请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合议。其他协会成员可以为其辩护。

任何人无权剥夺协会成员上述权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由干事、部长、副部长、工作委员会、会长组成。副部长根据需要设定。

第一节 全体成员大会

第九条:全体成员大会是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的常设机构是工作委员会。

大会采用直接民主的民主集中制。由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组成。

全体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 修改协会章程。

2) 根据协会成员提议研讨表决决议。

3) 选举或罢免会长。选举下届会长。

4) 选举或罢免部长。选举下届部长。

5) 选举或罢免工作委员会成员。

6) 审议会长和各部门的工作报告。

7) 审计和批准协会和各部门的会计预算、决算。

8) 决定大型活动开展和终止事宜。

9) 决定是否与其他社会团体结交外联关系和重要协定。

10) 修改或终止工作委员会作出的决议。

11) 全体成员大会认为应当由其行使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协会章程的修改,必须由四分之一以上的成员提议,并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其他决议的制定或修改,须由一人以上的成员提议,半数以上的成员通过。

第十一条:部长的选举和罢免,必须由本部门四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半数以上成员通过。会长的选举和罢免,须由四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通过。

第二节 工作委员会

第十二条:工作委员会是全体成员大会的常设机构。由会长及其提议并经全体成员大会通过的协会成员组成,成员人数一般在5人以上10人以下。

工作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充分考虑各部部门的人员组成及学校其他组织的情况。

第十三条:工作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 在全体成员大会休会期间,行使全体成员大会第(2)(4)(7)(8)(9)项职权。

2) 对部长、干事进行表彰、奖励、批评或处分。

3) 收集协会成员意见或建议,完善协会工作机制。

4) 收集协会成员关于人事任免、议案、会计预算决算的提议。

第三节 会 长

第十四条:会长是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直接代表。由全体成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团委负责,对会员负责。

第十五条: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1) 统筹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 协调与学校各社团组织间的联系。

3) 根据全体成员大会和其工作委员会的表决,宣布处分。

4) 对协会成员给予表彰或奖励。

5) 代表协会参加其他社团活动,进行外事活动。

6)代表协会向学校汇报工作,申请活动支持。

7) 根据全体成员大会和其工作委员会的表决,代表协会与其他社会团体结交外联关系、缔结条约和重要协定。

8) 管理协会经费,负责协会的经费收支和账目公开。

9) 维护成员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10) 在无法及时召开工作委员会会议和全体成员大会等特殊情况和突发事件情况紧急时作出决策。

第四节 实践活动部

第十六条:实践活动部实行部长责任制,负责以下事务:

1) 常规活动带队,现场组织安排参与活动的志愿者的具体工作,规范和约束参与常规活动志愿者的行为。

2) 对参与常规活动的志愿者的安全负责。

2) 负责大型活动的前期材料采购、场地安排等具体工作。

3) 我校信件以及报纸的送递工作。

4) 积极协助其余各部门开展工作,联系各部门之间的实际工作关系。

第五节 对外联系部

第十七条:对外联系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以下事务:

1) 巩固和发展原有的常规组织联系。

2) 带队外出的联系工作。

3) 积极建立新的外联渠道,广泛地与各正规志愿组织建立相对稳固的联系,适当建立与相关企业的联系,筹集日常活动经费。向会长汇报经费筹措情况。

4) 积极做好各部门间的沟通,促进与其他社团之间的交流,积极协助青协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六节 宣传信息部

第十八条:宣传信息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以下事务:

1) 常规活动的到班宣传,大型活动的前期宣传工作。

2) 志愿活动现场宣传、记录。

3) 志愿活动后期记录整理、反馈工作。

4) 学习先进的志愿服务精神,积极的传播大众。

5) 积极协助协会其他部门工作。

第七节 组织策划部

第十九条:组织策划部实行部长负责制,负责以下事务:

1) 常规活动的建立与策划,大型活动的前期安排与策划案的讨论制定。

2) 现场组织协调,监督各部门干事的工作。

3) 收集整理活动总结,讨论分析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部门解决。

4) 管理协会成员的组织关系,积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5) 保管协会的集体财物。

6) 积极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 会徽协会经费

第二十条: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是对外联系单位对于协会的支持经费、是正当的社会资助。在协会经费紧张时期,可以向学校团委申请下拨经费。

第二十一条:经费的使用应是公开透明的,对于志愿者捐赠的物资,协会向全校公布收支情况、结算报告。对于对外联系单位捐赠的物资,协会向该单位公布收支情况、结算报告。

第二十二条:经费的使用,必须依据事前预算申请,事中详尽记录,事后结算汇报的原则。

申请经费必须进行书面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使用目的 2、使用对象 3、使用时间 4、经费用途 5、申请部门

事后结算必须进行书面汇报,汇报应包括以下内容:

1、 使用项目 2、使用时间 3、经费收支明细 4、发票或收据

第二十三条:会徽是四川省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象征和标志,会徽中心为青葱的四叶草,四周是麦穗色的绶带。四叶草是2008年5月9日绵阳中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第一次活动及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中绵中学子的志愿者标志,每片叶子都如同一个心,象征着绵中学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共同抵御自然灾害,团结奋发的精神。

青葱的翠绿色,象征着绵中学子欣欣向荣、向往进步的美好心愿。

逐渐变深的绿色,意味着绵阳中学实验学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的逐渐壮大与繁荣。

四片叶子代表着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四个部门:实践活动部、对外联系部、组织策划部、宣传信息部团结一致,齐头并进。

环绕四周的绶带,代表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团结在青年志愿者协会周围,共同努力,发挥好青年志愿者的作用,为社会做出贡献。

麦穗色代表着耕耘与收获,意味着志愿者的付出与辛劳将以精神和心灵的满足和自我的完善、发展和提升作为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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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2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