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四川省公证处 |
释义 | 机构简介四川省公证处是经司法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省编委正式列编并于一九八八年八月十八日在全国较早成立的省级公证机关,现更名为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机构标识机构概况四川省公证处共有注册公证员十九人,均具有大学本科法律专业以上文化学历(其中研究生六名)。全处从业人员八十二人,大专以上学历占全体人员的91%,全处人员平均年龄三十五岁。一支具有懂法律、懂经济、懂语、懂电脑的高素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已成为向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生力军。 四川省公证处通过多年建设和努力,目前拥有18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所以及现代化的办公设备,能够积极应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疑难、复杂的重大公证事项。四川省公证处还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制订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近50项,强调以制度管人,把岗位职责落实到每个公证人员,提高了全处人员的整体素质。 机构领导主任:李安科 副主任:尹显伟 李勇 机构历史1、1988年8月18日 经司法部和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四川省公证处成立 2、2000年10月27日 四川省公证处由四川省司法厅内设行政机关改制为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 3、2006年4月5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要求,四川省公证处更名为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 机构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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