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私交与公法 |
释义 | “私交”是一回事,“公法”又是另一回事。在执法上要公私分明,绝不能以以私害公。 诗词原文汉顺帝时,苏章迁冀州刺史.其故人为清河太守,章知其奸藏,将按其罪.一日,请太守,为设酒肴,陈平日之好甚欢.太守喜曰:”人皆为壹青天,我独有二青天.”章曰:”今夕苏儒文与故人饮者,私恩也;明日冀州刺史按事者,公法也.”太守默然.翌日,遂收太守 字词解释迁:调动 章:指苏章 奸藏:贪污受贿 按:调查 陈:述说 好:友谊 故人:老朋友,故:老、旧 翌日:第二天 收:逮捕 壹:通一 诗词译文汉顺帝时,苏章调任冀州刺使。他的老朋友是清河的太守,苏章知道他贪污受贿,想查究他的罪。一天,(苏章)宴请太守,为他准备了酒菜佳肴,很开心地说起他们平时的友谊。太守高兴地说:”别人有一片天,唯独我有两片天。”苏章说:”今天苏章和老朋友喝酒,是私交;明天冀州刺使办事,是公法。”太守不说话。第二天,就逮捕了太守。 |
随便看 |
|
百科全书收录4421916条中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